高中那三年,他載夏淩霄上學,給她補習,幫她打水,替她值日,連用卷筆刀削鉛筆這種隨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勞,結果,就是在那樣鄭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無此人。
說夏淩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氣了,她根本就是沒心沒肺。明璽完全想不通十年後的自己為什麼會和她結婚。
麵無表情地拆開筷子遞過去,看著夏淩霄臉上甜甜的笑容,明璽終於忍不住問出口:“我是不是殺人埋屍被你撞見了。”
“嗯?”夏淩霄一怔,很快反應過來他的言下之意,將懸在半空的餃子塞進嘴巴裡,兩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說:“想象力還挺豐富。欸,沒有醋嗎?”
明璽找到醋包,撕開倒入餃子盒當中專門用來放置蘸料的小隔間,又在旁邊的隔間裡倒入辣椒油包。
夏淩霄也沒閒著,餃子剛咽下去就往嘴巴裡填裝了半塊鍋包肉。半塊鍋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卻像是一隻貪心的倉鼠,充分展現出對食物的渴望。
明璽看了好久她這樣子吃東西,才逐漸意識到這是天生的吃相。他原本還以為夏淩霄在她爺爺奶奶家裡吃不飽……
“一直盯著我做什麼?不餓嗎?”
“誰一直盯著你了。”明璽回過神,急於反駁:“你吃相這麼差,我哪還有食欲。”
夏淩霄挑了下眉:“是嗎,你之前可是一直說我吃東西很可愛的。”
“……我究竟有什麼把柄在你手裡?”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說的都不是真心話,現在才是。”
“顯然。”
“好得很。”夏淩霄微笑著鬆開手,咻的一聲響,與明璽的聊天界麵內彈出一條信的語音條:“我錄下來了,等你恢複記憶那天咱們再算賬。”
說她沒心沒肺,她心眼比誰都小,簡直是睚眥必報。
可是,跟十年後一失足成千古恨誤入婚姻墳墓的明璽算賬,和他有什麼關係?
明璽不急不緩地開口:“隨你。”
夏淩霄笑了一聲,有點意味深長,感覺就像是憋著什麼壞。
要時刻謹記,她是狼心狗肺、睚眥必報、詭計多端的公主病。明璽心裡拉響了警鐘,麵上仍然不動聲色:“笑什麼?”
“笑你。”夏淩霄說:“原來你十七歲的時候是死裝男,我以前怎麼沒覺得。”
死裝男?用腳指頭想也知道不是什麼好詞。
明璽皺起眉:“你怎麼罵人。”
“誰罵你了,Strong是誇你。”
“哦。”
他明擺著不信,卻刻意不與她爭論,完全是小孩子在裝大人。
夏淩霄想起自己上高中那會,好像也挺死裝的,明明喜歡明璽,卻要裝作對他一點也不感興趣,威脅他,欺負他,用這樣笨拙的方式吸引他的主意。
真少女啊,一晃居然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
夏淩霄正感慨著,坐在對麵裝大人的明璽忽然開口:“那你以前覺得我是什麼樣?”
這個問題,還真不好回答。在少女時期的夏淩霄看來,明璽漂亮,聰明,很愛乾淨,很會照顧人,雖然嘴巴壞一點,但從不說臟話,對待長輩永遠溫馴有禮,對待小孩子和小動物也是非常的善良。
夏淩霄回憶起年少時的丈夫,畫麵總是散發著溫暖的光暈。
可她沒辦法如實回答。
十七歲的明璽喜歡彆的女生,還很討厭她。
就算是二十七歲,夏淩霄也不想承認自己曾經單方麵暗戀明璽兩年之久。
何況那時候的明璽還喜歡彆人。
哼。
“以前,有點記不清了。”夏淩霄必須承認,自己現在也很死裝:“就那樣唄。”
“所以你去做攝影師是因為記性太差沒考上大學?”明璽冷笑一聲:“早知道不給你補課了,浪費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