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軍的撫恤標準,主要分三類:
第一,陣亡撫恤。
尋常士卒十貫到三十貫不等,一次性發放撫恤金。
指揮使一級的將官殉國,撫恤能到百貫之數。
當年狄青將軍麾下有部將戰死,官家特旨賞了三百貫,那可是能讓一家老小安穩過活十年的數目。
更要緊的是身後事,若是留下子嗣,朝廷會給個蔭補的名額,或是授個進武校尉之類的小武官,總不至於讓將門斷了香火。
實在無子的,田宅也會送到遺孀手上。
至於父母妻小,每月一石米約摸六十斤)是斷斷不會少的,短則三年,長則十年,總能撐到孤兒長大。
其二,傷殘撫恤。
一等傷殘,徹底喪失戰力,可終身領原俸一半,再加二十貫錢;
二等傷殘,還能勉強動彈,一次性領十五貫,免除賦稅。
輕傷,領五貫醫藥費。
傷重些的,轉去地方廂軍做個牢城軍的閒差,看個倉庫,守個城門,也算有口飯吃。
第三,病故撫恤。
便是運氣差,染了時疫或是積勞成疾沒了的,也有幾分體恤。
大頭兵三到五貫喪葬費,總夠買口薄棺;
像都頭那樣的職級,十貫錢是少不了的。
這些撫恤都沒問題,畢竟將士們為了保家衛國戰死傷殘,理應得到這些。
但官家說的守城禁軍每人十貫,幾萬人馬,就是幾十萬貫啊!
孫傅倒不是擔心大宋的國庫真就窮得掏不出這點錢。
他擔心的,是這筆錢,能不能順利地從國庫裡掏出來。
因為按照大宋祖傳的規矩,發撫恤金,那是一套流程極其複雜。
首先,得由下頭的營級單位也就是指揮使),拿著花名冊,一個個數人頭,統計傷亡,寫成報告。
然後,這份報告就像個皮球一樣,一級一級往上踢,最後踢到孫傅掌管的樞密院。
孫傅大筆一揮,批準了,這事才算完成了一半。
最關鍵的另一半,在於撥款。
這事兒,歸一個叫“三司”的衙門管。
三司,說白了,就是大宋的財政部,掌管著全國的錢袋子。
按規定,陣亡撫恤金,理論上應在三個月內發放到位。
但理論終歸是理論,實際上,因為中間環節的各種扯皮、打太極,拖上一年半載,那都是基操。
現在,官家金口玉言,限期十日。
問題,就出在這個“三司”衙門。
現任三司使,叫陳邦光。
他的副手王時雍,以開封府尹身份兼管三司事務的。
這兩個人都是主和派的核心成員。
在他們這些體麵的文官看來,當兵的,就是一群臭丘八,一群社會不穩定因素,給他們發軍餉都覺得浪費糧食。
現在還要給幾十萬貫的賞賜?
孫傅覺著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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