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夏夜悶熱得像個大蒸籠,白天太陽曬得地麵發燙,晚上那股熱氣還在地麵上盤旋。我這個人嘛,喜歡夜跑,說是為了減肥,其實也就是找個借口出門溜達。
“又去跑步?我看你是去看那些穿瑜伽褲的妹兒吧?”我老婆小芳穿件汗衫,光著屁股,一邊啃著兔腦殼一邊說,滿嘴的紅油。
“你莫亂說,我這是為了健康。”我係好鞋帶,拍了拍她肉嘟嘟的屁股,覺得不過癮,又摳了兩下。
她嗤笑一聲,“健康?上次體檢醫生說你脂肪肝,你咋個不記得了?我看你跑完步還要去吃燒烤喝啤酒,越跑越肥!”
我沒接話,溜出了門。女人嘛,就是愛叨叨。
我家住在三環外,附近有個還沒完全開發完的公園,晚上人少,路燈也不是很亮,但我就是喜歡那裡清靜。晚上十點多,公園裡已經沒啥子人了,隻有幾隻飛蛾圍著稀稀拉拉的路燈打轉。
跑了兩圈,渾身是汗。我停下來走走,喘口氣。這時候,我聽見樹叢裡有窸窸窣窣的聲音。
起初以為是野貓,沒太在意。但那聲音越來越明顯,不像小動物弄出來的。我眯著眼睛往黑黢黢的樹叢裡看,啥也看不見。
忽然,樹叢晃動了一下,一個黑影竄了出來,沿著小路往前跑。看那姿勢,像人,但又有點不對勁。
我好奇心起來了,跟了上去。那東西跑得不算快,但總是和我保持一段距離。跑著跑著,我發覺這玩意兒好像是用兩條腿在跑,不是四條腿。
這時候我才有點發毛了。路燈下麵,我看清楚了——那是個像人一樣大小的東西,身子是人,還穿著衣服,脖子上頂著的分明是個狗頭,耳朵豎著,嘴巴突出,在路燈下反著光。
我頓時停下腳步,後背一陣發涼。那東西也停了下來,離我大概二十米遠,站在路燈照不到的地方,隻有一個輪廓。它轉過頭,我看不見它的眼睛,但感覺它在盯著我。
當時我嚇得不敢動,和那東西對峙了大概半分鐘,它突然又竄進了路邊的樹叢,沒影了。
我愣在原地,心跳得像打鼓。過了一會兒,我才反應過來,轉身就往家跑,一路都沒敢回頭。
回到家,我臉色肯定很難看,滿頭大汗,呼吸急促。
“咋子了?被鬼攆了?”小芳還在看電視,頭都沒回。
我喘著氣,把看到的事情結結巴巴地告訴了她。
她聽完哈哈大笑,“你是不是跑步跑缺氧了?眼花了?狗頭人?你咋不說看到豬頭人哩,我還想吃烤豬腦花!”
“我真的看到了!”我有點急,“絕對不是狗,也不是人,就是......就是兩者結合的那種東西!”
小芳放下手裡的零食,走過來摸我額頭,“沒發燒嘛。是不是最近工作太累了?還是偷偷喝了酒?”
我推開她的手,“我真的看到了!那東西用兩條腿跑路,是個直立的大狗,或者說長著狗頭的人!”
她看我不像開玩笑,表情也嚴肅了點,“那你沒拍照片?”
“當時嚇懵了,哪想到拍照!”
“那就莫得證據了嘛。”她又恢複那副調侃的表情,“說不定就是個穿毛大衣的怪人,或者誰家的狗站起來了。”
我知道跟她說不清,那天晚上沒再爭辯,但一夜沒睡好。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了那個公園。不是我不怕,我就是想證明自己沒看花眼,再說它好像也被我嚇到了,沒傷人的意思。我還特意帶了手機,準備拍照。
公園那晚格外安靜,連蟲鳴都少了。我沿著昨晚的路線跑,眼睛不停四處張望。
跑到大概同一個地方,我又聽見了樹叢裡的聲音。
這次我沒猶豫,直接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筒照過去。
燈光一晃,那東西果然又在樹叢裡!它被光照到,猛地轉過頭——真是顆狗頭,眼睛在燈光下泛著綠光。它似乎被燈光驚到了,迅速向樹叢深處退去。
我趕緊拍照,但隻拍到一團模糊的黑影。那東西動作太快了。
雖然沒拍到清晰照片,但我確定自己沒看錯。回家後,我把模糊的照片給小芳看。
“你看!這就是我昨晚看到的東西!”
小芳盯著照片看了半天,“這黑咕隆咚的一團,能看出個啥子?說不定就是棵樹。”
我氣得說不出話。這時候,她突然湊過來,低聲說:“你說你看到狗頭人...那它下麵,是人的樣子還是狗的樣子?”
我愣了一下,“我沒看下麵...當時光顧著看頭了。”
她壞笑起來,“那你下次看清楚點嘛,要是是人的身子...日起來說不定還挺帶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