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仍在海麵上跳躍,像一簇不肯熄滅的怨氣。陳岸卻已轉身朝那片殘骸走去。快艇燒得隻剩半截骨架,浮在水麵,宛如一隻被烤焦的大蝦殼,歪斜著微微晃動。
他沒有回頭去看身後警車閃爍成片的紅藍燈光,隻是彎下腰,從漆黑的海水中撈起一段繩索。指尖順著濕滑的繩子向深處探去,輕輕一鉤,便拖出一個鐵盒。
盒子沾滿油汙,邊角卷曲,但鎖扣竟完好無損。他蹲在冰冷潮濕的碼頭邊緣,用指甲一點點摳開卡槽——防水層密封如初,裡麵的幾份文件乾乾淨淨,未進一滴水。
“找到了。”他低聲說道,聲音輕得如同自語。
周大海氣喘籲籲地跑過來時,正看見他將文件裝進透明塑料袋,拿起記號筆,在袋子上一筆一劃寫下時間、地點。
“你這動作,比派出所登記戶口的大媽還利索。”周大海笑著搖頭。
“不是我快,是他們太慢。”陳岸抬起頭,眼神平靜,“合同上有馬明遠的章,付款明細寫著‘特殊任務酬金’,金額後麵跟著三個零。”
周大海湊近一看,臉色驟變:“三千?炸個碼頭就值這麼多?早知道我也去當反派了。”
兩人走到警戒線旁,帶隊警官正在登記證物。陳岸遞過袋子,語氣沉穩:“這不是意外,是衝著整個漁隊來的。縱火的人死了,但背後下令的那個,還活著。”
警官皺眉翻了幾頁,突然瞳孔一縮:“這公章...怎麼是港商集團的?”
“對。”陳岸指向文件右下角,“而且簽字的是馬明遠。他還習慣在這裡蓋私章,你們查檔案就能對上。”
話音未落,一輛黑色轎車緩緩駛入碼頭。車門打開,兩名穿製服的人員架著一名西裝男子走了下來。那人臉色蒼白,領帶歪斜,右手死死捂住嘴,仿佛生怕說出什麼不該說的話。
“馬明遠?”周大海眯起眼。
“是他。”陳岸盯著他的手,聲音壓低,“他嘴裡有東西。”
就在警察準備將他押上車時,馬明遠忽然踉蹌一步,猛地撞向車窗!“哐”的一聲,玻璃裂開蛛網般的紋路,他自己也倒在地上,嘴角滲出血絲。
隨行醫生立刻上前檢查,掰開他的嘴後發現——假牙碎了一塊,裡麵藏著的小藥囊已被摳出。
“想咬毒自殺?”周大海啐了一口,“命還挺金貴。”
陳岸沒說話,目光落在那人腋下夾著的公文包上——深棕色,皮質發亮,拉鏈口用銅扣鎖著,顯然是每日精心保養的物件。
“那個包,不能讓他帶走。”他說。
“為什麼?”警官問。
“潔癖的人最討厭彆人碰他的東西。他寧可死,也不會讓包離身。裡麵有鬼。”
警官猶豫片刻,仍下令搜查。公文包打開後,表麵隻有幾張日常報表,平平無奇。可陳岸伸手摸了摸夾層內側,指尖忽然觸到一道細微凸起。
他撕開襯布,兩份染血的合同掉了出來。
一份是偽造的走私賬本,字跡潦草,紙張粗糙;另一份打印整齊,標題為《責任承擔協議》,末尾赫然簽著趙有德的名字。
“替罪協議?”警官念出內容,“馬明遠全權負責所有非法行動,家屬由第三方安置...這不是拿命換活路嗎?”
“問題是,”陳岸指著那枚血指印,“誰寫的協議,誰按的手印?馬明遠?那個連握手都要擦手帕的人,會讓自己滿手是血?”
無人應答。
這時門口傳來腳步聲,陳小滿提著飯盒走進來,洪叔跟在她身後。她一眼看到桌上的合同,走過去拿起細看,眉頭越皺越緊。
“這血印是從左到右蹭過去的。”她指著簽名處,“可趙有德是右撇子,寫字時左手不會主動碰墨水。除非...他是被人抓著手硬按上去的。”
屋裡頓時安靜下來。
她又翻看紙張背麵,忽然冷笑一聲:“更離譜的是,這兒還有口水痕跡。你們見過哪個領導簽重要文件時邊寫邊流口水?”
洪叔湊近看了看,搖頭:“不像正常簽署,倒像是...逼供現場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