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蒙蒙亮,陳岸便已坐在省公安廳物證中心的長椅上,膝蓋上擱著一個牛皮紙袋。
裡麵裝著那兩份沾血的合同,還有馬明遠那支金筆的照片。他一言不發,也沒看時間,隻是低頭蹭了蹭鞋底,在地磚上留下一道濕漉漉的泥印。
過了一會兒,門開了。法醫走出來,白大褂的袖子卷到手肘,手裡拿著一份剛打印好的報告。
他看了陳岸一眼,點點頭,轉身又進了屋子。不到五分鐘,他又出來了,將報告遞了過來:“結果出來了。”
陳岸接過報告,並未急著翻開。他知道這份紙有多重——趙有德死的那天,全村人都說是自殺,連遺書都寫好了。可如今,終於有人要為這攤血討個說法了。
“血跡是趙有德的。”法醫靠在牆邊,聲音低沉,“dna比對結果99匹配。我們調取了他生前體檢的樣本,做了三次驗證,結果一致。”
陳岸點點頭,翻開第一頁。鑒定結論寫得清清楚楚:血液成分與趙有德的基因序列高度一致。
“但這還不是最奇怪的地方。”法醫從文件夾裡抽出一張顯微成像圖,“我們在那支金筆的筆尖劃痕裡,發現了微量的血紅蛋白結晶。碳同位素分析顯示,這些殘留物沉積的時間,至少比趙有德宣布死亡早了六個小時。”
陳岸盯著那張圖。放大後的金屬表麵有一道細小的刮痕,像是寫字時用力過猛留下的。而在凹槽深處,泛著一點淡淡的褐紅色。
“意思是...”他低聲問,“他在死之前,就已經流過血?”
“不止。”法醫說,“而且是接觸性出血。隻有筆尖刺進皮膚,才會留下這種痕跡。換句話說,有人用這支筆,跟他動過手。”
陳岸沉默了幾秒。趙有德是服毒身亡的,現場照片裡他還穿著整齊的中山服,領口扣得一絲不苟。誰會想到,這個一輩子講究規矩的人,臨死前竟被人拿金筆劃破了皮?
更巧的是,這支筆的主人,正是陳天豪。
“我能拿一份副本嗎?”陳岸問。
“可以。”法醫把三份正式文書裝進密封袋,每份都蓋上了騎縫章,“一份交給縣局備案,一份送紀檢組,一份給你。流程正規,誰也挑不出錯。”
陳岸接過,說了聲謝謝。出門後,他把牛皮紙袋放進自行車前筐,綁好繩子,蹬車就走。
縣城還未完全蘇醒。供銷社的卷簾門嘩啦啦地往上拉,早點攤剛支起鍋,油條在熱油裡劈啪作響。他先去了縣委大院門口的公告欄,撕下幾張舊通知,貼上了鑒定報告的複印件。
他用粉筆圈出兩行字:“dna匹配99”“金筆劃痕含同期血跡”。
旁邊掃地的老大爺湊過來看了一眼,嘀咕道:“這不是村支書的血嗎?怎麼跟港商扯上關係了?”
“你看見了,就是證據。”陳岸說完,騎車走了。
第二站是水產公司門口。那裡人多,漁民交接漁獲、排隊領錢,消息傳得最快。他把報告貼在打卡機旁的牆上,立刻就有人圍上來。
“哎喲,這不是趙書記的血嗎?怎麼驗出來的?”
“聽說省裡的技術厲害,一根頭發都能查出是誰的。”
“那金筆...不是陳老板天天轉的那個?”
議論聲嗡嗡響起。陳岸沒解釋,隻站在一旁,看著人們指指點點。他知道,有些話不用他說,自然會有人替他說。
中午前,他跑遍了縣城八個主要公告點。下午騎車下鄉,從東沙村到老鹽場,每個村委會的公示欄都貼上了那份報告。有村乾部想撕,被他當場撞見。
“這是司法文書,撕了就是毀證據。”他隻說了這一句,那人手便縮了回去。
傍晚時分,洪叔開著一輛破三輪來到第七個村子。車鬥裡堆著幾摞新印的傳單,是他讓縣報臨時加印的摘要版。
“我帶記者跑了六個村。”洪叔跳下車,擦了把汗,“鏡頭都拍了,有個老頭指著公告說:‘這血,洗得清嗎?’”
陳岸接過一瓶水,擰開喝了一口。夕陽斜照在公告欄上,紙麵反著光,那兩個被圈出的數據格外刺眼。
“你不打算藏著掖著了?”洪叔問。
“藏不住的事,不如攤開。”陳岸把空瓶扔進桶裡,“他們以為栽贓就能糊弄過去,可科學不會撒謊。”
“但你也彆太狠。”洪叔歎了口氣,“有些人還在觀望,萬一上麵壓下來,你這算越級曝光。”
“程序合法。”陳岸拍拍口袋裡的密封文件,“每一步都有據可依。我隻是讓老百姓知道,什麼叫證據。”
兩人正說著,遠處傳來腳步聲。幾個穿藍製服的人朝公告欄走來,手裡拿著相機。
“縣紀檢的。”洪叔眯眼看了一下,“看來是來取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