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剛停,碼頭的泥地濕漉漉的,踩上去發出噗嗤的聲響。
陳岸把船係好,鞋上沾滿了泥。他沒急著下船,站在甲板上抬頭望天。雲層還未散儘,風仍在吹,但海浪已平緩了許多。周大海留在船上檢查機器,他得趕在海警立案前,把東西送到縣公安局。
他懷裡揣著兩樣東西:一個是聲呐儀裡的錄音,另一個是走私船上燒焦的賬本殘頁。這錄音能證明馬明遠是幕後主使,而賬本則能揭穿他們的造假行徑。
縣局門口站著兩名警察,見他渾身濕透,眉頭微皺。
“你就是陳岸?”
“是我。”
“裡麵等你很久了。馬副總說你偽造證據,搞不好要坐牢。”
陳岸沒說話,隻點了點頭,跟著走進去。
審訊室在二樓儘頭,門開著。馬明遠已經到了,坐在椅子上,西裝筆挺,手裡拿著一塊白手帕擦拭手指。他身旁放著一隻銀扣公文包。
看見陳岸進來,他抬眼笑了笑:“這麼狼狽?剛從海上回來?”
陳岸將背包放在桌上,拉開拉鏈,取出聲呐儀。
“你先彆說話,”他說,“聽一段錄音。”
馬明遠的動作頓住了,手帕懸在半空。
屋裡安靜下來。陳岸按下播放鍵,儀器嗡鳴一聲,隨即傳出低沉的聲音:
“...必須讓那小子永遠開不了口。”
“賬本...我會處理好。”
那是陳天豪和趙有德的聲音。
所有人都愣住了。做筆錄的年輕警察停下筆,抬頭看向局長。
馬明遠臉色一變,隨即又穩住情緒。他將手帕折好,放進衣袋,語氣平靜:“一段錄音就能定罪?來源不明,格式不清,設備也沒帶來。這種東西,隨便哪裡都能偽造。”
說完,他從公文包裡抽出一份文件,推到桌上:“這才是真正的證據。這是公司去年的原始賬本,清楚寫著你和周大海私自倒賣國家配額,篡改出海記錄。你現在認錯,還能從輕處理。”
陳岸掃了一眼那賬本,紙張乾淨,字跡工整,像是新寫的。
他沒有動怒,也沒有爭辯,隻是轉頭望向門口。
“小滿。”
門開了,陳小滿背著布包走進來,手裡拎著算盤。她走到桌邊,踮起腳把算盤往桌上一放,啪地一聲響。
“我哥讓我來看看這賬本。”她說。
警察有些意外:“你是證人?”
“我是記賬的。”陳小滿瞪大眼睛,“我家每天賣多少魚、多少錢,我都記得。你們這本子說是去年八月的,可我昨天在洪叔冷庫見過——紙還是潮的!墨都沒乾,怎麼可能過了幾個月?”
屋裡頓時騷動起來。
技術科的小張接過賬本,用放大鏡查看邊緣。越看眉頭越緊。
“這墨水...”他低聲說,“有問題。”
眾人都望向他。
“這種墨水含‘羅丹明b’,83年就禁用了。現在沒人會用。紙看著新,墨卻是老配方,說明要麼是舊貨,要麼就是人為做舊。”
他又翻一頁:“還有,筆畫邊緣微微暈染,說明寫字時環境潮濕,紙吸了水分。這樣的紙不可能保存半年。”
局長臉色沉了下來:“你是說,這賬本是最近做的?”
“至少不會早於今年年初。”技術員肯定地說。
馬明遠坐不住了,猛地站起來,伸手去拿公文包:“不可能!這是我們公司檔案室調出來的!”
“檔案室?”陳岸冷笑,“那你敢讓我看看簽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