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歌盯著屏幕右下角跳動的提示框,手指懸在鼠標上方三秒,沒點。那條郵件來自星海大賽組委會,標題是“初審通過通知”,編號a739。
她關了郵箱,順手把舊筆記本合上,推到桌角。鐵盒裡的硬盤還發著微熱,她沒再碰。
手機靜了不到十分鐘,又震了一下。不是係統推送,也不是品牌方消息,而是一條私信提醒——來自一個沒有頭像、昵稱亂碼的小號。
【你三年前說光線可以再暖一點,我現在懂了。】
下麵附了張截圖。畫麵裡是陳薇薇,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臉沒打光,也沒修容。頭發隨便紮了個丸子頭,劉海翹著。右手指甲邊緣有道裂口,像是剛撕過什麼。
林清歌放大圖片,盯著那根手指看了兩秒。她記得這個動作,以前在孤兒院,陳薇薇緊張時就愛摳指甲,後來被養母發現,說“不體麵”,才慢慢藏起來。
她沒回文字,點開發語音的按鈕,從“聲音明信片”的樣例裡調出第二條:“你不是一個人,我在這兒。”發了過去。
語音時長十一秒,聲音沒加混響,也沒降噪,連呼吸聲都聽得清。
發完她起身去廚房倒水,路過書桌時瞥了眼時間:淩晨一點十七分。
水剛喝到一半,手機響了。來電顯示是另一個陌生號碼,區號0571。
她接起來,那邊靜了兩秒,才傳來聲音:“是我。”
是陳薇薇。聲音比平時低,沒帶那種標誌性的甜笑尾音。
“你用小號發完就跑,是想讓我猜?”林清歌靠在牆邊,語氣平得像在問天氣。
“我不是……”她頓了頓,“我是怕你直接拉黑。”
“那你現在不怕了?”
“怕。”她輕笑一聲,“但更怕你以後連拉黑都懶得拉。”
林清歌沒說話,把水杯放在窗台上。窗外雨還沒停,玻璃上全是水痕,路燈的光暈糊成一片。
“你那條視頻,”陳薇薇忽然開口,“就藏在評論區那條,我翻了好久才找到。你乾嘛不直接發主頁?”
“主頁太吵。”林清歌說,“有些人隻聽數據,不聽聲音。”
“可你連粉絲都沒告訴。”
“我告訴了三年前的你。”她說,“那時候你還敢素臉拍視頻,我說‘光線可以再暖一點’,其實是想說——你可以再靠近鏡頭一點,不用躲。”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我現在懂了。”她聲音有點抖,“以前我總想演得好看,燈光要柔,角度要側,笑要露八顆牙。可後來我發現,沒人真正在意我長什麼樣,他們隻在意我能不能給他們想要的東西。”
“所以你開始拍失敗?”林清歌想起她那條講被品牌拒稿的視頻,“連續三天,三個拒絕?”
“是真的。”她吸了口氣,“我以前接廣告,腳本都是抄你的文案改的。這次我想自己寫,結果人家說‘風格不穩定,不適合品牌形象’。”
“那你為什麼還發?”
“因為……”她聲音低下去,“我想試試,不演了。”
林清歌指尖輕輕敲了下窗台。雨聲隔著玻璃,悶悶的。
“你知道我最討厭你哪點嗎?”她忽然問。
陳薇薇呼吸一滯:“……是不是偷你作品的事?”
“不是。”林清歌搖頭,儘管對方看不見,“是你明明知道怎麼哭,卻非要笑著錄完結尾那句‘比個耶’。”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極輕的抽氣。
“我以前覺得你虛偽。”她說,“後來才明白,你是怕一旦停下來,就再也裝不下去了。”
“我現在……快裝不動了。”陳薇薇的聲音幾乎貼著耳膜,“每次拍完視頻,我都得對著鏡子練習笑容,練到臉僵為止。可粉絲說‘你最近好真實’,我就更怕——他們喜歡的到底是真的我,還是我演出來的‘真實’?”
林清歌摘下右耳的音符耳釘,捏在指尖轉了半圈。金屬涼得剛好。
“你剛發的截圖,為什麼特意露出手指?”她問。
“我不知道。”她聲音發顫,“就是拍的時候,突然想讓你看到。看到我也會疼,會裂,會控製不住地撕。”
“那你現在還撕嗎?”
“不撕了。”她頓了頓,“我把右手藏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