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歌睜開眼的時候,指尖還壓在鋼琴模塊的c鍵上。那一下輕觸留下的震動感,像是從另一個時空傳來的回音,順著指骨爬進胸口。她沒動,隻是慢慢把左手從琴鍵上方收回來,塞進衛衣口袋,握住了終端。
屏幕是黑的。
但她知道剛才不是幻覺。
0.37秒的倒計時、耳釘發燙、陸深最後沒說出口的話——全都真實發生過。現在它們沉在她腦子裡,像一塊剛挖出來的礦石,還沒打磨,卻已經壓得她呼吸變重。
門外傳來腳步聲,規律而克製,皮鞋踩在走廊地磚上的聲音越來越近。她猛地站起身,把終端貼緊掌心,順勢將耳釘撥了一下。金屬微涼,提醒她還在現實裡。
門開了。
法院工作人員探頭進來:“林小姐,庭審馬上開始,請跟我來。”
她點頭,沒說話,跟著走出靜室。走廊燈光慘白,照在牆上像一層霜。她的影子拖得很長,步伐卻穩。
法庭裡已經坐了不少人。媒體席擠滿了扛設備的記者,旁聽區也有不少舉著手機直播的觀眾。大屏幕上掛著實時彈幕,刷得飛快。
“這女的真抄襲?之前那麼火的作品都是偷的?”
“程雪都出庭了,估計證據確鑿。”
“等會兒放監控視頻,據說三年前就有記錄。”
林清歌坐在被告席,背脊挺直。右手不自覺地摸了摸右耳的音符耳釘,指尖感受到一絲細微的震顫——係統又在施壓了。
她閉了下眼,再睜開時,目光落在對麵證人席上的程雪身上。
薄荷綠挑染的長發紮成低馬尾,穿一身剪裁利落的米白色套裝,笑得體麵。但她右手的指甲邊緣有些毛刺,像是剛撕扯過什麼。
主審法官敲了法槌,宣布庭審開始。
程雪作為“原創權利人”出庭作證,指控林清歌剽竊其未發表作品《幻夢》。她的聲音溫柔卻不容置疑:“這首曲子是我兩年前完成的初稿,隻在私人錄音棚留存過音頻片段。但三個月前,我發現林清歌發布的版本,旋律結構、和聲走向、甚至轉調方式都完全一致。”
她說完,法庭技術員調出一段監控錄像。
畫麵顯示:三年前某個深夜,林清歌獨自走進一間錄音棚,操作設備的時間精確標注為淩晨兩點整。緊接著,播放了一段《幻夢》的deo,係統自動比對顯示,創作時間早於程雪登記的節點。
全場嘩然。
彈幕牆瞬間炸開。
“實錘了?”
“原來她一直靠偷彆人靈感活著。”
“粉絲濾鏡碎一地。”
林清歌沒看屏幕,也沒辯解。她隻是輕輕抬起手,對法官說:“請回放第三十七秒。”
所有人愣住。
法官皺眉:“有什麼問題?”
“請您暫停畫麵。”她的聲音不高,但足夠清晰,“然後放大攝像頭右上角。”
技術人員照做。畫麵定格,局部拉伸。
那一幀裡,攝像頭邊緣出現了一瞬極細微的像素抖動,像是信號被短暫乾擾,又迅速恢複。
“那是量子重寫痕跡。”林清歌說,“真正的創作不會提前發生。靈感降臨的那一刻,才是作品誕生的起點。而這段監控,把結果提前了0.37秒。”
有人冷笑。
“就憑這點抖動?你當法庭是推理劇片場?”
是程雪的聲音。她嘴角仍掛著笑,但眼神冷了下來。
法官示意專家評估。技術員檢查後搖頭:“數據鏈完整,無篡改記錄,時間戳經多重驗證。”
輿論再度傾斜。
林清歌感到耳釘又開始發燙,像是有電流在皮膚下遊走。她深吸一口氣,壓住那種快要被抽空的感覺——自從那段旋律被提取後,她總覺得腦子裡少了點什麼,像是原本流暢的河流突然斷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