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安冷笑一聲:“報官?你以為官府會支持你這等惡行?”
中年婦女雙手抱胸,一副理所當然的說道:“這是我們的家事,你一個外人多管閒事,官府還能向著你不成?”
“官府不需要向著我!”
李世安冷笑道:“但你如此明目張膽的買賣人口,可知這是犯了大清律法?”
“犯了大清律法?”中年婦女先是一愣,隨即哈哈大笑道:“她本來就是他哥哥賣給我李家做兒媳婦的,現在她克死了我兒子,我還要把她供起來不成?”
“你說我犯了大慶律法,我就犯了大慶律法啊?你以為你是誰啊?”
李世安本以為中年婦女這一言論會遭到眾人唾棄,結果不少人竟然點頭。
很明顯,這些人也覺得有道理。
在周邊人群的嘀咕聲中,李世安才發現自己又犯了經驗主義錯誤。
在這個大慶時代,朝廷還真的默許童養媳買賣合法,甚至於還有政府指導價,比如,《順天府人市價目表》。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童養媳可以合法買賣,但是這個時代的女人,
被視為丈夫或父親財產,這種觀念是童養媳買賣的主要法律空間。
“你可知他是誰?”還是惠征站了出來,眼神冰冷的看向中年婦女,沉聲道:“他說你犯了法,你還真就犯了法!”
“我管他是誰!”中年婦女被惠征的官威嚇一跳,但依舊嘴硬道。
“他是百越正三品按察使李大人!”惠征眼神冷冽道:“他是一省司法長官!”
“你還能有他權威?”
中年婦女一聽,身體微微一震,眼中閃過一絲恐懼,但很快又恢複了那副潑皮模樣,嘴硬道:“哼,就算他是按察使又如何?他是外省官員,這是我們的家務事,他也管不著!”
李世安眉頭微皺,感覺這個李家婆婆胡攪蠻纏,卻也不好強行耍官威。
畢竟他確實不是本地官員,他一個百越按察使,管不了江南的案子。
若是繼續糾纏下去,不知何時才能了結。為了避免麻煩,製止了惠征以勢壓人,也為了救下這個可憐的姑娘。
他說道:“罷了罷了,你剛剛說你要把你家這個兒媳賣掉,可當真?”
“當真!”中年婦女點點頭。
李世安見狀馬上說道:“我不管你什麼家務事。我出一百兩銀子買下她,從此她與你李家再無瓜葛,如何?”
李家婆婆一聽,眼睛頓時亮了起來,但她還是裝作不情願的樣子,
嘟囔道:“哼,一百兩銀子可不夠,這是五年前的價格,這五年她可是在我家花了不少錢,這點錢可不夠!”
李世安雖然有錢,卻不想當冤大頭,冷笑道:“你若嫌少,那咱們就繼續耗著,看看是你耗得起,還是我耗得起。”
“大不了現在就去官府,看看這官府聽你的,還是聽本官的?”
惡婆婆一聽李世安要去官府,頓時慌了神。她知道自己理虧,李世安又是大官,真要鬨到官府,肯定沒好果子吃。
猶豫了半天,
才咬著牙說道:“罷了罷了,看在你是大官的份上,我就把她賣給你了!”
說著,李家惡婆婆一把搶過李世安遞來的銀票,仔細查看一番,確認沒有問題之後,這才心滿意足地帶著人走了。
李家婆婆一走,
少女望著李世安,眼中滿是感激,“撲通”一聲跪在地上,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