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丫在院子裡環顧一圈,沒看到人。
院子裡隻有一條長凳,六隻小雞仔,四隻小鴨仔縮在角落裡瑟瑟發抖。
晾衣繩上掛著幾件衣服。
“死丫頭!趕緊給我出來!”
她衝進廚房,桌上乾乾淨淨,灶台上還有餘溫。
“不是渴了?還不趕緊喝?”
王大丫從廚房櫃子裡拿出“僅剩”的六個碗,一人舀一碗水。
嘰裡咕嚕喝完。
“王嬸子,我現在餓死了,趕緊弄點吃的!”劉麻子嚷嚷道。
“行!”
剛好她也餓了。
自己女兒家,有什麼不能做的,一頓飯而已。
翻遍櫃子,沒找到。
王大丫急匆匆走出廚房,一個房間一個房間翻找。
終於在趙春燕房間櫃子裡,找出十斤大米,五斤土豆,一斤臘肉,十個雞蛋,一大捆蔬菜。
樂嗬嗬找人全部搬進廚房,眼珠子咕嚕轉了幾下。
“你們如果選擇十個工分,還是選擇吃飯吃肉?”
“肯定是吃飯吃肉啊,這還用問?”
劉麻子冷哼一聲,這裡還有誰是傻的不成。
十個工分換隻能換半斤玉米或2~3斤紅薯。
現在袋子裡至少十斤大米,可比玉米值錢多了。
何況還有臘肉和雞蛋。
“對!吃飯吃肉!”
聽到他們想吃肉,王大丫儘管不舍,還是做了。
反正不是她的東西,不心疼。
要是這群混子沒在,糧食和肉都是她的。
可惜,讓混子看見,他們不可能放過,還不如做順水人情。
有人盯著飯菜,就有人趁機渾水摸魚。
香噴噴的飯菜做好,吃飽喝足,翹著二郎腿,坐院子裡曬太陽。
申兵幾人看著地上的衣服,流裡流氣坐在凳子上的七人。
“抓起來!”
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你們是誰?憑什麼抓我們!”
“我們是公安,這個家的主人報案,你們私闖民宅,搶奪他人財物,跟我們公安局一趟。”
聽到公安,七人嚇得腿軟。
“同誌!誤會啊!”
“對!同誌!這全是誤會!我們沒有私闖民宅,更沒有搶奪他人財物!”
劉麻子顫抖著腿,跪在申兵麵前:“同誌,我們沒有私闖民宅,是王大丫帶我們來找她的女兒,她女兒不開門,才讓我們撞門的。”
“至於搶奪財物,這絕對是冤枉,是王大丫看我們餓了,說我們辛苦了,說給我們做頓飯補補,其他我真的什麼都沒做。”
先不管會不會構成犯罪,總之不能成為主謀。
何況他第一時間說清楚關係,要判,他的罪責最輕。
不用判,他也是配合公安的好同誌。
申兵沒有聽信他的一麵之詞,視線掃過其他人,見另外兩人眼神閃躲,心裡有數。
“公安同誌,冤枉啊!我可沒有私闖民宅,這是我女兒家,我還不能來了?”
“再說搶奪財物,不存在的,我這個當娘的,走兩個多小時的路才到這裡,吃女兒一頓飯不過分吧?”
王大丫立刻解釋。
她可不想和公安同誌回去,關進去一輩子就毀了。
“你女兒已經結婚了,這不是你的家,這是她的家,她有權利不讓你進,你強製進門就是私闖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