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蘇姨娘得了淩雲允準,收拾行裝,帶著幾個丫鬟仆役,乘坐馬車,滿懷憧憬地前往州城,準備與淩雲會合,一同經營絲行。車行至離州城尚有半日路程的一處茶寮歇腳時,卻聽得鄰座幾個行商模樣的人,正唾沫橫飛地議論著州城近日的趣聞。
“聽說了嗎?沈三爺家的千金,看上了新上任的那位淩司法參軍!”
“哦?就是那位‘淩探花’?不是說他已經娶了趙巡檢家的女兒嗎?”
“嗨!這你就不懂了。趙家小姐聽說有暗疾,口不能言,如何能掌家?淩參軍少年得誌,前途無量,將來休妻再娶,也是常事。沈家可是本地望族,若能與沈三爺聯姻,那才叫如虎添翼呢!”
“嘖嘖,看來這淩參軍,也是個風流人物啊……”
蘇清瑤坐在一旁,聽得真切,起初隻當是閒人嚼舌,並未在意。淩雲與她感情甚篤,又許她掌管牙行,她自信容貌才乾皆不輸人,豈是那等無知村婦可比?然而,聽著那些越說越離譜的猜測,什麼“休妻再娶”、“沈家千金賢良淑德”雲雲,她心中那股無名火便忍不住竄了起來。好你個淩雲!我在家中為你操持生意,你倒好,在州城招惹起沈家的千金來了!有我這樣容貌、才乾皆是上之選的女人,你竟還不滿足?
她越想越氣,粉麵含煞,恨不得立刻掀開車簾,揪住那幾個碎嘴的行商問個明白。正當她氣惱之際,馬車重新上路,行至一處狹窄路段,與對麵駛來的一輛裝飾頗為華貴的馬車擦肩而過。恰巧一陣疾風吹過,將對向馬車的窗簾掀起一角。蘇清瑤目光下意識地掃過,竟赫然看見車內並排坐著兩人——男子側臉俊朗,正是她朝思暮想的夫君淩雲!而他身旁,竟偎依著一位雲鬢花顏、身姿婀娜的絕色女子!兩人似乎正在談笑,姿態頗為親近!
這一眼,如同晴天霹靂,將蘇清瑤最後一絲僥幸擊得粉碎!她渾身冰涼,氣得幾乎暈厥過去。原來那些風言風語,竟是真的!淩雲他……他竟然真的與彆的女子同車而行,狀甚親密!看那女子的穿著氣度,絕非尋常人家,莫非就是那沈家小姐?
盛怒之後,一陣寒意陡然湧上心頭。她猛地想起,如今淩雲的正室趙氏,因有暗疾不能言語,家中大小事務實際多由她蘇清瑤掌管,淩雲對她也是信任有加。可若是淩雲真娶了沈家那般門第的千金為妻,以沈家的勢力和那小姐的手段,豈還有她蘇清瑤站腳的地方?她這寵妾的地位,恐怕頃刻間便要不保!
思前想後,蘇清瑤銀牙一咬,做出了決定。去什麼州城!此刻前去,不過是自取其辱!她厲聲對車夫道:“調頭!回長街鎮!”
一路無話,蘇清瑤滿腔怒火與委屈回到淩家,徑直便去尋淩父淩母,添油加醋地將路上所見所聞哭訴了一番。具體如何告狀,暫且不表。
卻說幾日之後,台州州城,臨海倉門前。一名值守的小吏正靠著門框打盹,被一陣車馬聲吵醒,不耐煩地抬起頭,隻見幾輛滿載糧食的大車停在倉前,幾個莊戶模樣的人正在卸車。一個管事模樣的老者上前,遞上文書。
小吏睡眼惺忪地接過文書,懶洋洋地問道:“哪個縣的?應繳秋糧多少石?實繳多少石啊?”
那老者躬身答道:“回稟公人,是寧海縣的。應繳糧五百石,實繳……也是五百石。”他特意在“實繳”上加重了語氣。
小吏一聽“寧海縣”,又聽“應繳實繳相同”,睡意頓時醒了一半。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這老者,穿著普通,不像是有來頭的。按照官場潛規則,地方繳糧到州倉,路途遙遠,必有“鼠耗”、“雀耗”等損耗,所以實際繳納數目通常會比應繳數目多出一些,這多出來的部分,便是他們這些倉吏們的“好處”。這老頭居然想按實數繳納,一點“火耗”都不加?
小吏把臉一沉,將文書丟還回去,嗬斥道:“糊塗!五百石糧,從寧海縣運到這臨海倉,一路上的損耗豈能沒有?這點規矩都不懂?回去!再補上二十石‘耗羨’再來繳納!否則,這糧倉不收!”
那老者聞言,非但沒有害怕,反而把眼一瞪,怒道:“你這胥吏,好大的口氣!竟敢公然索要耗羨?你去!叫你們淩雲淩司法參軍出來!就說他爹來繳糧了!看他敢不敢收老子這二十石耗羨!”
小吏一聽“淩雲”二字,又見這老者氣度不凡,直呼參軍大名,心裡頓時咯噔一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他連忙換上一副笑臉,躬身道:“老……老丈息怒!息怒!小的有眼無珠,不知是淩老太公駕到!您老稍等,稍等!小的這就去稟報淩參軍!”
這小吏倒也機靈,一路小跑趕到州衙司法參軍廨署,氣喘籲籲地稟報。淩雲聞聽父親來了,也是一愣,急忙趕到臨海倉。隻見淩父正板著臉站在糧車旁,那小吏在一旁點頭哈腰,連連賠罪。
淩雲上前行禮:“父親,您怎麼親自來了?”
淩父哼了一聲,指著那小吏道:“我再不來,你這官威都要壓到你老子頭上了!繳個糧,還要多交二十石的‘買路錢’!”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那小吏嚇得撲通一聲跪倒在地,磕頭如搗蒜:“淩參軍饒命!小的該死!小的一時糊塗,衝撞了老太公!求參軍開恩!”
淩雲心下明了,這乃是官場積弊,他父親豈能不知?如今這般作態,無非是借題發揮。他對那小吏揮揮手:“罷了,不知者不罪。以後做事,須得按律例來,不可肆意盤剝。”
打發了小吏,淩雲才問父親緣由。原來,淩父自淩雲升任州官後,便接替了他在寧海縣衙押司的職位。新任寧海縣令知道他是淩雲的父親,自然多方照拂。此次繳納秋糧,縣令便特意將這差事派給了淩父,言明隻需按實數繳納即可,州倉那邊不會刁難,其中省下的“耗羨”銀錢,自然少不了分潤一些給淩父。這本是官場心照不宣的慣例,既能給淩父賣個人情,縣令自己也得些實惠。卻沒想遇到個不懂事或者說太懂事)的小吏,鬨出這場風波。
處理完繳糧之事,淩雲將父親接回自己住處。淩父這才沉下臉來,把蘇姨娘告狀的事一說,問道:“小二,你老實跟我說,你是否有了休妻再娶,與那沈家結親的念頭?”
淩雲一聽,頓時頭大如鬥,他連忙賭咒發誓,堅決否認:“父親明鑒!絕無此事!孩兒與趙氏雖非情深意濃,然亦相敬如賓,豈會無故休妻?至於沈家小姐,更是無稽之談!那日車上女子,乃是沈文沈三哥家中所養的一名歌姬,因善唱新曲,沈三哥硬要拉我同去一友人處鑒賞。不過是尋常應酬,怎會涉及婚嫁?清瑤她……她定是誤會了!”
好一番解釋,又拿出上官同僚可以作證,淩父方將信將疑,臉色稍霽,又訓誡了淩雲一番“為官當謹言慎行,莫惹風流債”的道理,這才作罷。
喜歡衙役淩雲誌請大家收藏:()衙役淩雲誌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