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彥忽然被這麼介紹給一個麵容清秀的少女,臉一下子紅了,手足無措極了。
趕緊把油乎乎的手藏到了背後。
“葛姑娘好。
何明風繼續道:“我打算讓鄭彥做《玉撰錄》的‘記者’,專門負責‘探店品評’,‘新味速遞’類似的欄目。”
“葛姑娘覺得如何?”
葛知雨看著眼前這個憨態可掬,一看就“很懂吃”的小胖子,眼睛更亮了。
“太好了!鄭公子一看就是有福氣,懂美食的人。”
“有你把關味道,我們的雜誌肯定錯不了!”
鄭彥被誇得暈乎乎的,他雖然不太懂“雜誌”、“記者”是什麼,但“探店品評”、“新味速遞”聽起來好像就是到處去吃好吃的?
還能把自己的感受寫出來?
這……這簡直是為他量身定做的差事啊!
比在家挨老爹罵,被逼念書強一萬倍!
“我……我能行嗎?”鄭彥又驚又喜,還有點不敢置信。
“當然行。”
何明風斬釘截鐵道:“若你不行,我便不知道還有誰能做此事了。”
然後何明風麵上帶上了一絲些無奈:“我本打算等你考中秀才之後再開始做這事兒。”
“想著等你成了秀才,寫文章或許能更好些。”
說著,何明風想到今日鄭小胖的幾番點評,繼續道:“但是現在想了想,你那些點評已經很不錯了。”
“既然你不喜歡讀書,也不想回家,不如試著留在京城和葛姑娘一起開辦雜誌,給自己找些事情做。”
“這樣鄭二哥也就不再嘮叨你了。”
“嗚嗚嗚,明風,你,你太好了!”
鄭彥這才後知後覺的,原來明風是為了給自己找點事做!
何明風:……我沒有)
感動得熱淚盈眶。
他趕緊一握胖乎乎的拳頭,眼神堅定地像是要入黨:“放心吧,我一定會做好這件事情!”
“不會讓你失望的!”
這件事……可能是他能找到唯一一件證明自己是個有用之人的事情了。
“不過,”何明風補充道,帶著自己的考量:“此事雖有趣,也需謹慎。”
“”我們選擇‘美食’作為起點,正是因為它是風險最小的領域。”
“民以食為天,受眾最廣,內容輕鬆有趣,容易引起共鳴,成本也相對可控。”
何明風細細地講給葛知雨和鄭彥聽:“我們先小範圍試刊,看看反響。”
“一開始應該是賺不到什麼錢的,等我們站穩腳跟後,再圖發展。”
“嗯,何公子說得對!”
葛知雨用力地點點頭,眼睛一轉:“何公子,隻有我和這位鄭公子,未免人手不夠。”
她麵上閃過一絲狡黠的笑意,兩頰兩側各露出一個小小的酒窩。
“我再拉個人過來給咱們幫忙,”她看向何明風,笑容明媚,“保證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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