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城東市口,空氣裡飄蕩著熟肉鋪的焦香、魚販的腥鹹,以及一種嶄新的、令貴族們心驚膽戰的亢奮氣息。
“走過路過莫錯過!三句話氣死征稅官!五步法告倒大老爺!”一個紮著歪髻的年輕人在人堆裡上躥下跳,手裡揮舞著幾卷泛黃的竹簡,唾沫橫飛,“子產大人剛鑄了刑鼎是不是?鼎上有字看不明白?沒事!《鄧析法律服務手冊》專業解讀!包學包會!學不會退學費!現在報名附贈《如何優雅地把鄉紳懟進溝裡》現場教學!”
他身旁那棵歪脖子老槐樹下,蹲著本場主角。鄧析其人,麵皮黃瘦,裹一件看不出本色的葛布袍子,席地而坐,麵前攤開幾張破草席權當展台。他不吆喝,隻懶洋洋地乜斜著眼,看麵前那位臉紅脖子粗的屠夫:
“你說公孫黑家的狗咬了你家羊?”
“對對!大人您看!”屠夫急吼吼舉起一坨血肉模糊、勉強能辨出是羊腿的東西,“啃成這樣!俺就指著這羊過年啊!”
“嗯,”鄧析慢悠悠剔著指甲縫裡並不存在的汙垢,“這羊……交配稅交齊了嗎?”
屠夫一愣:“啊?”
鄧析掀起眼皮:“按上個月新規,凡城內飼養之牲畜有產羔或配種能力者,須按羊頭繳納‘繁育潛力特彆稅’。你這羊,”他用腳踢了踢那截可憐的小腿,“瞅著……能配種吧?稅單呢?”
“啊這……俺……俺不知道啊!”屠夫臉瞬間漲成豬肝色。
“不知道?”鄧析輕笑一聲,像指甲刮過陶片,“去,先補繳稅款,再開具官印牲畜傷亡報告,去公孫府申請理賠。手續不全,你這就是擾亂治安罪外加誣告貴族……按新鼎律法第七條……”他伸出一根指頭,在空氣裡比劃了個“圈禁半年”的手勢。
屠夫撲通癱坐在地,兩眼發直。剛剛還心疼他的鄰裡鄉親倒吸一口冷氣。他們這才明白,那口立在廣場中央、在陽光下閃著青幽冷光的鑄刑鼎,原來不隻是石頭的,更是鄧析手中活靈活現、兩頭開刃的刀!
不遠處酒肆二樓,幾道冰冷銳利的目光穿透窗紗,死死釘在鄧析瘦削的脊背上。那是公孫黑的管家,陰著臉對旁邊人低語:“給臉不要臉的泥腿子!回頭就去找相國!這種禍害……”話音未落,鄧析仿佛腦後長眼,突然仰頭衝著二樓窗口,露齒一笑,雪白整齊,像個發現新獵物的狐狸。
“看,”他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傳入剛喘勻氣的屠夫耳中,“狗主人派人盯著你呢。想想吧,是現在回去找地保理論你家羊的生育能力問題,還是……”他故意拖長調子,手指悄悄指了指廣場方向那尊鼎,“晚上去鼎下頭找我,給你指條既能出口惡氣、又能讓公孫家賠得肉痛的明路?一包醃肉乾,換他公孫大善人跪著給你道歉!咋樣?”
屠夫渾濁的眼珠猛地爆出亮光,像乾草堆裡塞進了一把火星子。
當法典遇上杠精:鄧析的洪荒之力——
子產鑄刑鼎那日,鄭國朝野震動。貴族們憂心忡忡,擔心法條透明後難再上下其手;百姓們懵懵懂懂,圍著那口刻滿拗口詞句的青桐大家夥指指點點,仿佛看天書。唯有一個人,在新鄭城某個逼仄低矮、混雜著黴味和劣質墨汁味的小屋裡,撫掌大笑,笑得上氣不接下氣,眼淚都飆了出來。
“妙!妙啊子產!”鄧析拍案叫絕,手裡捏著新鮮速記下來的鼎文拓片,“好一個‘子產火鍋底料’!大鼎朝天!敞亮開乾!”他眼中閃爍著興奮至極的光,像餓了三天的野狗看見了剛宰殺的活羊,“有了配方,就知道怎麼調出最好吃的味!也能在彆人的鍋底裡……精準下毒!”
他連夜鋪開竹簡。不是著書立說,而是搞起了春秋版法律杠精實操指南:
第一章:無限細分術——
“傷害罪?太糙!”鄧析提筆疾書,“要細分!犬齒傷害按犬種定級!公獒、細犬、京巴傷害指數能一樣?犬主精神狀態如何?是蓄意縱犬還是遛狗失控?狗當日是否佩戴標識?被害人有無挑釁行為?挑釁是持械還是徒手?羊腿被撕咬部位是否屬於優質精肉區?統統細分!細分到對方律師頭皮發麻算完!”
第二章:概念替換大法——
指著鼎文“禁止私人強索債務”,鄧析嘴角勾起壞笑:“看見了嗎?關鍵在於‘強索’二字!你家債主提著劍堵門?那是武力脅迫,自然強索!但……”他筆鋒一轉,“如果債主隻拿著算盤,麵帶微笑坐在你家門口嗑瓜子,一邊嗑一邊慢悠悠念你欠了多少錢、多久沒還、按利息滾到現在是多少……讓你媳婦兒不敢出門、兒子不敢回家、鄰居指指點點、你自己在屋裡發瘋……這,叫‘惡意磋商性催收’,能套用‘擾亂治安條款’告他!索債變擾民!懂?”
第三章:循環論證必殺技——
“你說我偷雞?”鄧析對著空氣模擬原告冷笑,“第一,證據何在?僅憑雞毛指向我就涉嫌偷雞?此乃有罪推定!鄭法第一原則‘疑罪從無’!第二,所謂贓物雞湯)無法證明是我所煮!可能雞是被盜後他人烹飪贈送與我!第三,你作為失主不圈好自家財產雞籠),造成貴重資產暴露風險,本身就涉嫌管理失職!反告你誣陷加侵害名譽加公共安全隱患!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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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這些邪招刻在廉價竹簡上,印了一堆《鄧析教你打官司速成寶典》,開始廣收門徒。學費?不拘!一條鹹魚、一籮麥子、幾尺粗布皆可。一時間,新鄭城內湧起一股奇詭暗流。原本畏縮的平民,眼神開始飄忽不定;老實巴交的農人,嘴裡能蹦出一串拗口法律術語;連街頭的販夫走卒,都學會了對稅吏狡黠一笑:“大人,您剛才執法程序的第三條,似乎與刑鼎第九款第四項存在司法解釋差異……”
法辯盛宴:泥腿子掀翻貴族袍——
效果立竿見影。鄭國各級理訟庭史無前例地熱鬨起來。每天上演著春秋版《奇葩說》,原告被告個個口燦蓮花,引經據典,邏輯繞得能打結。
場景一:公廁歸誰案——
城西周寡婦在巷口搭了個簡易棚子做公廁,老光棍張翁天天霸占最裡麵那個坑位納涼,聲稱該坑“冬暖夏涼屬於稀缺風水位”,要求確權。以往這事裡正根本懶得管。現在不同了!
周寡婦手持《鄧析法辯摘要》,先控訴張翁“非法占據公共衛生設施特殊區位”、“涉嫌乾擾公共衛生事業”,再指其“對坑位之特殊情感已構成事實性精神占用”,要求賠償廁所利用率損失費!張翁當場傻眼,憋了半天用鄧析招數反殺:“此廁建立占用了三寸公用巷道!屬於違章建築!首先應予拆除!談何賠償!”最終結果:公廁歸周寡婦,張翁獲賠一個新編草席作為坑位占用補償。
場景二:貴族搶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