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方母情緒激動,幾近崩潰,孫隊長眉頭微皺,抬手向下壓了壓,安撫道:
“莊女士,請你冷靜,控製一下情緒。我們理解你的心情,但解決問題需要冷靜和證據,吵鬨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法律講求證據,我們會核查所有線索,確保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請你相信警方。”
方母被沈嬌嬌和律師扶著坐下,雖然情緒還是很不穩定,但沒有再多言,而是赤紅著雙眼,死死瞪著厲國邦。
隨後,孫隊長轉向厲國邦,問了幾個問題,諸如“當晚具體喝了多少酒”、“王校長之前是否提過類似暗示”、“為何事後沒有第一時間向家人說明情況”等等。
厲國邦顯然早有準備,所有問題全都對答如流,時間點、對話內容都與之前的陳述嚴絲合縫,顯得無比坦誠且配合。
問詢片刻後,孫隊長話鋒一轉,提出了關鍵要求:“厲國邦先生,你既然聲稱自己當時嚴詞拒絕並立刻送走了方媛女士,那麼,除了你單方麵的陳述,是否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例如人證,或者相關的物證?”
厲國邦像是早就等著這一刻,臉上甚至露出一絲被冤枉者的憤慨和終於能自證清白的急切。
“有的,孫隊長!”
他應聲道,隨即看向自家律師團的方向,“張律師,請將我們準備好的證據提交給孫隊長和各位。”
厲家首席張律師沉穩上前,他手中拿著的不是平板,而是一個封存的檔案袋和一部經過公證的加密錄音播放設備。
“孫隊長,各位。為表公正,我方已將所有原始證據在警方技術科備份,並申請了證據保全公證。以下是經過公證處核準提取的片段,可供現場查驗。”
話落,張律師操作設備,投影屏幕上出現了三段經過精密剪輯,且附有原始時間和技術鑒定公章的畫麵:
片段a酒店房間門口,時間2015):畫麵中,方媛被王校長半推半就地送到厲國邦房間門口。厲國邦開門,臉上帶著明顯的醉意和疑惑。王校長諂媚地說了幾句,厲國邦眉頭緊皺,並未讓方媛進入房間深處,而是就站在門口。
片段b電梯廳,時間2019):四分鐘後,保鏢出現,厲國邦對他吩咐了幾句,隨後保鏢便領著低著頭的方媛離開。厲國邦則揉著太陽穴返回房間。
片段c酒店大堂及門外,時間20232027):保鏢帶著方媛穿過大堂,並未停留,徑直走出酒店大門。門口停著一輛顯眼的出租車,保鏢為方媛拉開車門,並似乎遞給了司機一些錢。車輛駛離,車牌號清晰可見。
視頻結束,張律師繼續解說:“如各位所見,從方媛女士到達房間門口,到被保鏢安全送離並乘坐出租車離開,全程不超過十分鐘。我方已協助警方找到當晚的出租車司機,其證言與行車記錄儀均可證實,他將方媛女士安全送到了她當時提供的地址附近。”
接著,他播放了通話錄音。
錄音音質清晰,背景噪音都聽得一清二楚。
王校長:“厲少,人都安排到1608了,您放心,絕對乾淨,不懂事我也不敢往您這兒帶……還望您能在老爺子麵前,為我美言幾句,那個副廳的位置……”
厲國邦的聲音帶著明顯的醉意:“王校長!你搞什麼名堂!我厲國邦是這種人嗎?拿學生的前途開玩笑?胡鬨!立刻把人給我帶走!”
王校長:“哎呦厲少,您彆誤會,就是……就是認識一下,交個朋友,絕對沒有彆的意思!”
厲國邦:“胡鬨!阿康,立刻過來,把人給我安全送回家!王校長,我告訴你,沒有下次!你再敢玩這種花樣,我看你這個校長也當到頭了!”
錄音到此,伴隨著厲國邦掛斷電話的忙音。
張律師開始補充:“這段完整錄音清晰地表明,我的當事人厲國邦先生,在意識到王校長的企圖後,表現出了明確的拒絕、斥責,並立刻采取了補救措施。”
這些邏輯嚴密、環環相扣的證據一拋出,直播間的輿論幾乎是瞬間雪崩式地倒向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