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證據鏈太硬了!直接讓保鏢將人送走,還叫了出租車,厲四少簡直是當代柳下惠!”
“保鏢也作證了,時間線都對得上,厲四少當時就把人送走了啊!”
“我就說嘛,厲家這樣的家族,子弟再混賬也不至於用強吧?”
“這麼看來,方媛和她媽是不是搞錯了?真正的仇人是那個校長啊!”
“這當媽的也是蠢,連真正的仇人都沒搞清楚,就盯著厲家咬,被當槍使了還不知道!”
“厲家真是仁至義儘了,被這麼誣陷,還願意坐下來談,甚至道歉補償。”
“要我說,厲家就應該直接告她們誹謗!讓她們賠得傾家蕩產!”
“心疼厲四少,竟然背了這麼久的黑鍋!”
就在這幾乎一麵倒的聲浪中,就在厲國邦嘴角難以自抑地微微上揚時,方母身後的費律師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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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彩的表演。”
他輕輕鼓了鼓掌,語氣嘲諷,“孫隊長,對方提供的證據,看似完美,但恰恰暴露了更多問題。”
他看向張律師:“第一,關於監控。你方提供的a片段顯示,我的當事人方媛在到達房間門口時,意識清醒,能自行站立。但為何在短短幾分鐘後,在b、c片段中,她需要由保鏢攙扶,並且全程低頭,步履踉蹌?這幾分鐘內,在監控盲區的房間門口,究竟發生了什麼,導致她狀態急轉直下?”
“第二,也是最核心的問題。厲先生,既然你如此正義凜然,當場識破並斥責了王校長的陰謀。那麼,在方媛女士離開後,在你休息的一兩個小時內,你為何不立刻打電話給你的父親、你的兄長,或者直接報警,揭發這位試圖腐蝕你、並可能正在侵害其他學生的王校長?”
他頓了頓,轉頭看向那名作證的保鏢:“最後,請問這位保鏢先生,你具體讓出租車司機將方媛女士送到了哪裡?是交給了她的家人?還是任由一個精神狀態明顯不佳的少女獨自離開?你所謂的安全,具體保障措施是什麼?”
這一連串的問題,如同連環箭,箭箭直指證據鏈中最經不起推敲的環節!
時間線的模糊、關鍵監控的缺失、以及對“安全送離”定義的質疑,瞬間將厲國邦從“受害者”的位置,重新拉回到了需要自證清白的嫌疑人席上!
直播間的彈幕立刻又炸了:
“對啊!送走之後呢?厲老四在房間乾嘛了?”
“臥槽,律師牛逼!直接抓住要害了!”
“完整的監控呢?為什麼隻放一段?”
“保鏢就把人扔酒店大堂算安全送離?那時候方媛狀態肯定不對了吧!”
“細思極恐……感覺厲家還是在避重就輕!”
“這律師有點東西,問題太犀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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