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具童骨列為旁證,排成骨簡牆。
每根骨簡上浮現當年被害日期:19230715至19770427。
骨簡齊聲哭喊,哭聲化作血墨,
在公堂地麵寫下55行判詞:
“被告周世坤,主謀;被告劉傳新,協謀;被告唐雅,償債人;被告小林,守夜人。”
哭聲戛然而止,地麵裂口,露出第0號骨簡——
骨簡空白,等待最終簽名。──────────────────
第三幕判詞
──────────────────】
血墨筆蘸滿四人血液,在骨簡上書寫:
“一,周世坤剝骨繪圖,判以自身骨為紙,生生世世不得成圖;
二,劉傳新活埋償債,判以自身魂為燈,歲歲年年照骨井;
三,小林守夜失期,判以自身影為鎖,永錮鼓樓第14聲;
四,唐雅……”
寫到此處,筆尖突然停住,血墨凝固成gps坐標:
39.907n,116.397e——鼓樓中心。】
判官無麵的位置,浮現一張人臉——
是唐雅55歲的自己。
老年唐雅手持骨簡,對年輕唐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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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捺由你來補。
補完,你即成為第0號病人,循環歸零;
不補,鼓樓第14聲將把你震成3025片骨屑。”
年輕唐雅用斷指指骨蘸血,
在空白骨簡上寫下最後一捺——
捺未落,血先凝,凝成一枚7碎兒童指骨。
指骨背麵刻著:
“唐雅,第0號,骨稅償清。”】
骨簡合上,發出銅鐘第14聲。
聲浪中,鼓樓外壁開始剝落,
剝落的磚石竟是55條胡同的縮影。
胡同裡所有鬼影同時抬頭,齊聲高呼:
“判官已出,骨稅已清,時間重啟!”
聲浪過後,公堂消失,
隻剩一枚巨大的血墨印章懸浮夜空,
印章底部,赫然是唐雅的完整指紋——
唯獨缺了最後一截捺。
【判官筆錄卷尾】
“本案已結,餘留一印。
印缺一捺,故循環未斷。
下一個55年,缺捺之人將再來補印。
屆時,鼓樓將敲第15下。
——血墨判官005500”
印章下方,血墨未乾,
自動浮現一行新字:
“第十二章終局或開始?
落款人:唐小羽,20780822。”
第十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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