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以前,楊帆想要將工作室接過來,向飛即使同意,也得開口要一筆轉讓費。
原因很簡單:我又是找房子、又是裝修、又是招人……把隊伍都帶起來了。你一句話就給端走了,不給點賠償合適嗎?
可現在,向飛一點要錢的想法都沒有。
他知道,自己今天能完好無損地站在這裡,是因為楊帆擺平了熊家那幫人。
不然的話,那天在醫院動完手後,他就已經進牢房了。
換句話說,他欠了楊帆天大的人情。
這個時候,彆說是想接他的工作室,就是想把他以前那些女朋友全給睡一遍,也不是問題。
甚至讓他在後麵推,他都不會皺一下眉頭!
楊帆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開口說道:“老二,你算算這些辦公用品,花了多少錢買的?報一個數,我給你轉賬。”
向飛立馬回道:“三哥,你這不是罵我嗎?就這點破爛東西還算什麼錢?你不嫌棄的話,直接用就行!”
楊帆擺了擺手:“一碼歸一碼,你們也是真金白銀買來的。我想要,自然也得出錢。”
向飛接著說道:“三哥,真不用……要是被老五和老六知道,我為這點玩意兒跟你要錢,非罵死我不可!”
兩人你來我往地推讓了一會兒,楊帆開口說道:“不要就不要吧……下次你們店裡進貨的時候,不管買多少東西,統一打七折。”
向飛嘿嘿道:“這個可以有……”
他們的數碼店開起來後,裡麵賣的東西都是直接在楊帆那裡進。
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要補好幾次貨。
每次貨物的價格都能達到三四萬。
楊帆給他們打七折,能省一萬多塊錢。
如果他們再多囤點貨,省個兩三萬也不是什麼難事。
就房子裡這些辦公用品,現在拉出去賣都不一定能賣這麼多錢。
……
下午三點多,楊帆在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館裡,見到了戴著墨鏡、穿著皮衣皮褲,一身朋克範的林飛宇。
楊帆笑著打招呼道:“林總,幾天不見……你這也變得太潮了吧?”
林飛宇回道:“閒著無聊,跟幾個剛認識的朋友,組了個搖滾樂隊。”
楊帆的臉上露出一絲驚訝:“你還會唱搖滾?”
林飛宇搖頭道:“我不會唱,我是樂隊裡的貝斯手。”
楊帆“哦”了一聲:“真沒看出來,你還有這麼一手。”
在他的印象裡,林飛宇一直都是那種很自信、很鬆弛的人。
無論是談生意,還是日常跟人交流,都有一種一切儘在掌握的從容。
沒想到,對方是個音樂愛好者。
而且愛好的還是搖滾樂。
隻能說,人是一種很複雜的動物。
不經過深入接觸,很難知道對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閒聊了幾句後,林飛宇話鋒一轉道:“行了,說正事吧……有什麼好事找我?”
“林總,我準備開一家互聯網公司。辦公室租好了,員工也招好了……想問問你,有沒有興趣入個股?“
楊帆直接把自己的目的說了出來。
他知道,跟這樣的二代打交道,最好是有什麼說什麼。
那種覺得自己很聰明,可以牽著對方鼻子走的想法,有多遠扔多遠!
就人家的教育環境,什麼謀略沒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