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樂帶著書記員和另外兩位庭審團成員,重新回到了審判席上。
所有人的視線都聚焦在他身上。
錢為民的臉上依舊掛著那副職業化的微笑,他在等待一個結果。一個讓李樂當庭回避,讓整個公訴方顏麵掃地的結果。
李樂坐直身體,拿起法槌,重重一敲。
“現在繼續開庭。”
他清了清嗓子,目光直視辯護席。
“關於辯護人錢為民律師,對本案審判長本人提出的回避申請,經本院核查,現做出如下決定。”
他頓了頓,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本院,予以駁回。”
錢為民臉上的笑容僵住了。
“具體事由如下。”李樂的聲音陡然提高,充滿了力量感。
“第一,關於辯護人所稱,本人與公訴方顧問林默先生存在‘點頭微笑’的‘默契交流’。經核查,此行為純屬正常的庭前禮節,不具備任何特殊含義。如果辯護人認為法庭上的任何非言語交流都屬於密謀,那麼本人建議,辯護人今後的庭審,可以全程閉著眼睛進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聯想。”
“噗……”旁聽席上,一個法學院的學生沒忍住,笑了出來,又趕緊捂住了嘴。
李樂沒有理會,繼續他的陳述。
“第二,也是辯護人指控的核心。關於本人與西城區檢察院王建國副檢察長在庭審前的會麵。本院查明,該次會麵,係由我院與檢察院共同發起,旨在就本案這一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刑事案件,進行庭審前的程序性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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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內容包括:第一,庭審期間的安保等級與警力部署;第二,旁聽媒體的席位安排與采訪規範;第三,證據展示設備的技術銜接;第四,為應對庭審中可能出現的突發狀況,所製定的應急預案。所有協調內容,均有詳細的書麵記錄,並已在兩院同時備案。”
李樂拿起麵前的一份文件,高高舉起。
“這是協調會議紀要的複印件!辯護人如果需要,休庭後可以向書記員申請查閱!”
“將一次為了保障庭審公開、公正、高效進行的必要工作溝通,歪曲為不可告人的‘私人會麵’,甚至解讀為‘內定審判’。辯護人的這種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辯護範疇,構成了對法庭、對司法公信力的惡意攻擊!”
“法律賦予辯護人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權利,而不是利用程序規則,散布謠言、混淆視聽、乾擾正常司法秩序的特權!”
“錢為民律師,”李樂第一次直呼其名,“你剛才的每一個字,都已經被法庭記錄在案。我院將保留追究你誹謗、擾亂法庭秩序等法律責任的權利!”
“綜上所述,辯護人提出的回避申請,理由不成立,事實不清楚,邏輯不嚴謹,動機不單純。本院,予以當庭駁回!”
李樂的每一個字,都像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錢為民的臉上。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剛才還洋洋得意的錢為民,此刻的臉色,比許天佑還要難看。
他輸了。
他精心策劃的開場必殺,不僅被對方完美化解,還被反過來打成了“惡意攻擊司法”,把自己推到了一個極其被動的境地。
“辯護人,你對本院的決定,是否還有異議?”李樂追問了一句。
錢為民張了張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既然沒有異議,”李樂拿起法槌,“現在,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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