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終於動了。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敲擊。
【林默:你的律師呢?一審怎麼辯護的?】
【追風少年:我的律師,一直在強調‘疑罪從無’的原則。主張對方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我偷拍,我的行為隻是腳磨了,蹲下休息。】
【追風少年:但是法官駁回了。她說,這是民事訴訟,不完全適用刑事案件的‘疑罪從無’,而是適用‘高度蓋然性’原則。】
【追風少年:她認為,我偷拍的可能性,‘高度大於’我腳疼的可能性。】
高度蓋然性。
好一個高度蓋然性。
林默笑了。
這法官,是個高手。
一個玩弄規則,偷換概念的高手。
【林默:對方律師呢?】
【追風少年:對方律師就抓著我‘動機不純’這一點打,說我一個程序員,天天對著電腦,身體好得很,不可能在地鐵上蹲那麼久。還說我眼神躲閃,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林默:判決書。】
【林默:掃描件,或者照片,現在發我。】
【追風少年:好的好的!林律師您等一下!】
對方的回複,帶著一種抓到救命稻草的急切。
不到三十秒。
一份蓋著鮮紅印章的pdf文件,被發送了過來。
《民事判決書》。
林默點了開來。
他直接跳過了前麵的案情陳述和雙方辯詞,目光精準地落在了最後幾頁。
“本院認為……”
那段熟悉的,荒誕的判決邏輯,以一種更加嚴謹,也更加冰冷的官方語言,呈現在他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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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不差。
林默的目光,繼續下移。
最後,定格在了判決書最下方,審判長簽名的那一欄。
三個字。
孫建業。
林默看著這個名字,看了很久。
然後,他關掉了pdf文件。
他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著腳下燈火璀璨的帝都夜景。
車流如織,宛如一條條金色的河流。
這個城市,真大啊。
大到,可以容納下如此精彩的劇本。
他拿起手機,重新點開那個對話框。
【林默:明天上午十點。】
【林默:龍城國際中心,八十八層,404律所。】
【林默:帶上你手裡所有的證據、材料,包括你一審律師的全部卷宗,原件。】
對方幾乎是秒回。
【追風少年:好!好的林律師!我一定到!謝謝您!真的太謝謝您了!】
【追風少年:那個……林律師,谘詢費……】
林默的指尖懸在屏幕上,那股子熟悉的,屬於演員登台前的興奮感,流遍全身。
【林默:谘詢費,一小時五萬。】
【林默:按秒計費。】
發完這句,他沒有再看對方的回複。
他將手機扔回辦公桌上,雙手插進褲兜。
西南角的辦公室裡,一片安靜。
隻有窗外的霓虹,在他那張人畜無害的臉上,投下明明滅滅的光。
他低聲笑了出來。
“孫建業?”
“有點意思。”
“我倒要看看,你的法條,夠不夠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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