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她整個人都懵了。
“你……你這小夥子,你怎麼還嚇唬人呢?”她的第一反應是荒謬和不信,“為了五十塊錢,你還要去告我?警察都不會管!”
她以為自己抓住了對方的邏輯漏洞,氣勢又回來了一點。
“您說得對。”
陳麥的反應,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他竟然承認了。
“按照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盜竊罪。五十塊錢,確實遠遠不夠立案標準。”
陳麥像是在給她普法,態度耐心得可怕。
“所以,警察來了,也確實隻能是批評教育,調解賠償。”
老太太聽到這裡,徹底鬆了口氣,甚至帶上了一絲看穿了騙局的得意。
“那不就結了!你還拿法庭嚇唬我!”
陳麥看著她,臉上沒有任何多餘的波動。
他隻是問了一句。
“王阿姨,您知道什麼叫‘多次盜竊’嗎?”
老太太的得意,僵在了臉上。
“什麼……多次?”
“意思是,在兩年內,實施盜竊行為三次以上。”
陳麥繼續解釋,不疾不徐。
“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多次盜竊,是作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之一的。”
“也就是說……”
他停頓了一下,讓對方有足夠的時間來消化這個信息。
“雖然您每次拿的東西,金額都不大。但是,您拿的次數,已經遠遠超過了三次。”
“這件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就不再是五十塊錢的民事糾紛了。”
“而是,刑事案件。”
轟。
老太太的腦子裡,嗡的一聲。
刑事案件。
這四個字,比剛才的“法庭”兩個字,要重上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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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臉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褪去血色,變得一片煞白。
“你……你胡說!”她的嘴唇哆嗦著,發出的反駁蒼白無力,“我……我沒偷!我就是拿……”
“您是在我們明確告知您不能拿,並且更換了密碼鎖之後,依然通過某種我們不知道的方式,打開了櫃子,拿走了不屬於您的東西。”
陳麥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顆釘子,精準地釘在她辯解的漏洞上。
“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就叫盜竊。”
陳麥靠回椅背。
他知道,對方的心理防線,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他要做的,是施加最後一根稻草。
“王阿姨,您先彆急。”他甚至還安撫了一句,“其實,您也不用太擔心。”
老太太抬起頭,灰敗的眼睛裡,燃起一絲希望。
“您年紀大了。”陳麥說得很坦誠,“就算真的走了刑事程序,考慮到您的年齡,身體狀況,還有這個案子的具體情節,法院大概率也隻會判處緩刑。”
“也就是說,您不用坐牢。”
希望的光,又亮了一點。
老太太的呼吸,都急促了幾分。
“但是……”
陳麥話鋒一轉。
這兩個字,像一把冰冷的鉗子,瞬間扼住了她的咽喉。
“您想過沒有。”
“就算您不用坐牢,可這個案底,是會跟著您一輩子的。”
“案底?”老太太喃喃地重複著這個陌生的詞彙。
“對。”
“您可能覺得,您都這把年紀了,有沒有案底,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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