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紀芳菲看了一圈都沒有看到滿意的。她想買一個和李梅那種真家夥差不多的。擺在明麵上的塑料感太強了,一眼假。
老板其實已經冷眼觀察她半天了,見她看來看去都不滿意,於是,趁著店裡沒其他客人的空檔問道:“你想要什麼樣的,我去後頭倉庫給你找找。”
紀芳菲把李梅那把真家夥形容了一遍。
老板頓時不樂意了:“美女,你開什麼玩笑。你說的那是真家夥。我們這裡是賣玩具的。”
紀芳菲以為老板誤會了,解釋道:“我不是想買真的,我就是想買一個長得和真的差不多的那種。”
老板猶豫了片刻:“那可貴。”
紀芳菲一聽這話,暗道有門,壓低聲音問道:“多錢?”
老板伸出一根手指。
紀芳菲不解:“啥意思?”
“一千。”
“多少?”紀芳菲覺得老板瘋了:“一個玩具你賣一千?自己留著吧。”
她說著,扛起孩子就走。
“哎呀,回來。我還沒說完。”老板看她真要走,立馬往回喊。這是這個時代小商人的慣用伎倆——漫天要價。
他說一千,你還他個一百他都有得賺。
紀芳菲轉回去:“八十。”
老板的臉色頓時比吃屎還難看:“有這麼還價的嗎?三百。”
“八十五。賣就賣,不賣算了。”
“你先看看貨行不行?”老板從櫃台下拿出一個一米多長的紙盒子,打開給紀芳菲看。
紀芳菲一看,是個長的。搖頭道:“我不要這個。我要小的。”
“小的最少三百。”
“你先拿出來給我看看啊。”
“行。”老板又從櫃台下拿出個盒子。
紀芳菲一看,心中暗喜。盒子裡兩把小的。雖然也是塑料殼,但單看外觀和李梅那把幾乎一模一樣。
紀芳菲道:“就它吧。”
老板豎起三根指頭:“三百。”
“一百五。”
“不賣。”
這次老板非常硬氣。紀芳菲看實在講不下價,轉而道:“那你送我點子彈。”
最後一番拉扯。紀芳菲花了一千,包圓了兩把小的和一整件子彈。
主要子彈是真貴,而且沒地方補貨,紀芳菲就給包圓了。
她又沒玩過玩具槍,需要很多子彈練習。
老板千叮嚀萬囑咐,這槍一定不能衝人打。
如果打寸了,真能要人命。
紀芳菲前腳離開,老板後腳就關店回家過年去了。主要怕紀芳菲反悔,回來退。
紀芳菲買走的這兩支高仿是他店裡最後兩支。
隨著管理越來越嚴格。這貨砸手裡不怕,就怕被查出來。那可是要惹大麻煩的。
可如果扔了吧,高仿進貨挺貴的。他又舍不得。
看吧,其實經營高仿玩具槍的人心裡門兒清,這玩意兒就不是賣給小孩兒的。哪個小孩兒能輕鬆拿出大幾百上千來買玩具。
至於買高仿的人,心裡就更明白這玩意兒的殺傷力有多大。
當然了,這些都是題外話。
紀芳菲買到了滿意的東西,玩具店老板出掉了心腹大患。賓主儘歡,都開開心心的各自回去準備過年。
賓館從年三十到正月初五不開火。紀芳菲從玩具店出來又置辦了點年貨。
主要就是水果、瓜子兒、糖、餅乾之類的。就她和寶妹,在賓館開火也不方便,所以她打算對付幾天就行了。並不準備做飯。
實在不行,泡方便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