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未亮,藥坊巷外的石板路上還泛著夜露的濕氣。蘇婉前腳剛走,李毅便帶著兩名錦衣衛從暗處現身。他蹲下身,指尖拂過泥地裡那支灑出粉末的密封管,輕輕撚起一點殘留物,湊近鼻端嗅了嗅,隨即收進袖中。
“按她昨夜下令的方向查。”李毅站起身,聲音低而冷,“所有告帖,張貼時間、地點、筆跡,一並歸檔。西市、城南、陶坊三條線,今夜必須有人落網。”
兩名下屬領命散開。李毅轉身走入防疫司側院,推開一間密室的門。桌上已擺著幾張昨日收繳的告帖,墨色濃淡不一,紙張粗糙,卻是同一手字體,字角頓挫有力,像是刻意壓著筆鋒寫就。
三更天,西市口一處牆角新貼的告帖被人撕下,送至案前。不到半個時辰,一名少年模樣的混混在巷尾被截住,掙紮間咬破唇角,仍被拖進了錦衣衛設在城南的臨時拘房。
李毅親自提審。牢內油燈昏黃,那人蜷坐在角落,雙手抱頭,嘴裡嘟囔著“不知情”。
“誰讓你貼的?”李毅坐到他對麵,語氣平緩。
“一個戴鬥笠的,在陶窯那邊給的錢。”少年抬頭,眼神躲閃,“十文一張,貼完就走,沒見過臉。”
“還有誰?”
“還有四個,都在西市混飯吃的。我們說好互不打聽來路。”
李毅盯著他看了片刻,忽然伸手掀開他右袖。一道新鮮劃痕橫在小臂上,皮肉微翻,尚未結痂。
“這是什麼?”
“摔的。”
李毅沒再問。他起身走出牢房,對守在外頭的屬下道:“把另外四個也抓來,分開關押,一個時辰後開始錄供。”
天剛蒙蒙亮,四人陸續押到。審訊持續到日上三竿。有人嘴硬,有人慌亂改口,但最終拚湊出的信息一致:聯絡人是個牙儈,常在陶窯廢址附近轉悠,隻出錢,不露名;任務由“鬥笠人”下達,交接全憑暗號——左手敲三下錢袋,右手遞帖。
李毅將五份口供並排攤開,逐字比對。筆錄中提到的交易時間集中在過去三日,每日子時前後,地點皆為城郊廢棄陶窯。沒有姓名,沒有相貌,唯有那句重複出現的“戴鬥笠的”,像一根細線,懸在風裡,隨時會斷。
“去陶窯。”李毅合上卷宗,“帶兩個人,輕裝。”
午後,陶窯荒地一片死寂。窯口塌了一半,碎瓦遍地,野草從磚縫裡鑽出。李毅讓手下埋伏在窯後高坡,自己藏身於東側斷牆之後,手中握著一隻空錢袋,仿照混混交接的模樣,放在牆根。
一夜無動靜。
次日子時,遠處傳來腳步聲。一人影自北而來,披黑袍,戴鬥笠,手中拎著布包。他在牆根停下,低頭看到錢袋,伸手去拿——
李毅猛然撲出。
那人反應極快,轉身就跑。兩人一前一後穿過荒地,直奔南麵河灣。蘆葦叢生,地形複雜,追至水邊時,對方縱身躍入淺灘,借著水聲掩護,幾下折轉,竟消失在密草深處。
李毅停步,喘息未定。他撥開蘆葦搜尋,終於在岸邊發現一隻掉落的錢袋,與混混口中描述的一般無二。打開一看,裡麵剩十幾枚銅錢,還有一張折疊的紙片,邊緣沾了水漬,墨跡暈染,字跡模糊。
他小心收好,返程途中未發一言。
回到防疫司密室,李毅將紙片平鋪桌上,用鎮紙壓住四角。油燈移近,他俯身細看——紙上印著半枚符號,形似“卍”字變體,下方有一串數字:“叁柒貳”。
“這是當鋪的記賬符。”李瑤的聲音從門口傳來。她走進來,披著風氅,麵色略顯疲憊,“我讓人查了,這類符碼隻有城內七家當鋪在用,專用於小額質押流水。”
“能查到是哪家嗎?”
“難。”李瑤搖頭,“這符號本身不帶字號,數字也不是賬冊編號,更像是內部批次。我們調了三日內所有相關當鋪的出入記錄,共發現十七筆類似票據流出,分布在不同櫃口,經手人也不一樣。”
她頓了頓:“幕後之人若真通過當鋪洗錢,必用了多層轉托。每一環都隻知前一手,不知源頭。”
李毅沉默地看著桌上的物件:錢袋、紙片、五份口供、三張告帖殘頁。線索像被風吹散的灰燼,看似有跡可循,實則無法聚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