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三人為了活命,竟然互相指責推諉起來:
陶勇:“是老二!是他用鋤頭把打的頭!”
陶剛:“放屁!明明是老大踹倒的!頭是撞在石頭上的!”
陶強:“不是我!我當時隻是按著她,後來,後來我怕出事,還勸他們不要過分了……爹!爹你說話,我真的沒怎麼打……”
他們甚至企圖將主要責任推給已經無法開口的死者或是意外。
陶大林見狀,痛心疾首之餘,竟還想將罪責攬到自己身上,嚎哭道:“是我!是我打的!不關他們的事!求大人放過我兒子吧!”
然而,陳知禮早已從朱勁鬆和其他證人的零散描述中拚湊出真相:陶大林當時的確在場,甚至可能後來出聲製止過,並未親自下手毆打,主要行凶者就是他那三個無法無天的兒子。
此刻他的攬罪,既可笑又可悲,絲毫改變不了事實。
陳知禮冷眼看著這場鬨劇,心中毫無波瀾,隻有對律法尊嚴被踐踏的憤怒和對朱母冤屈的同情。
“將他們分開看押!錄好口供!帶回府衙,擇日宣判!”
兩日後,餘杭府衙正堂。
堂外圍滿了聞訊趕來的百姓,水泄不通。
所有人都想親眼見證這樁十年沉冤的最終了結。
陳知禮正襟危坐,驚堂木一拍,威儀十足。
他當眾宣讀了詳細的調查結果、人證物證以及陶家父子的供詞,將十年前那個傍晚的罪惡行徑徹底還原於陽光之下。
最後,他朗聲宣判:
“案犯陶勇、陶剛,手段殘忍,毆打朱氏致其多處骨折,並最終造成其顱腦損傷死亡,罪證確鑿,罪大惡極,判斬立決,上報刑部核準後執行!”
堂下的陶勇、陶剛當場嚇暈過去。
“案犯陶強,參與毆打、束縛朱氏,罪責稍輕,然亦難逃法網,判流放三千裡,服苦役十年!”
“案犯陶大林,身為村長、族長,縱子行凶,事後又賄賂官吏、脅迫證人、掩蓋真相,妨害司法公正,數罪並罰,判流放三千裡,服苦役十年。
家產半數賠償朱家,半數充公!”
陶強渾身發抖,已經說不出話來。
而陶大林麵如死灰,流放三千裡,而且是十年,他如今已過五十,十年後還有命在嗎?
這些年他陶家在當地可謂是一霸,家裡小生意也紅紅火火,日子比地主老財不差些,如今卻發配三千裡,途中十拿九穩就沒了人。
老大、老二死刑,老三一直嬌生慣養,哪裡能熬過十年流放生活?
完了,他陶大林這一脈算是完了。
三個孫輩,兩個丫頭片子,一個小孫兒才五歲……
陶大林雙眼一翻,也昏死過去。
“原宛平縣縣令XXX,受賄枉法,草菅人命,雖已調離鄰縣,革除功名官職,永不錄用,並追繳贓款!”
“原宛平縣仵作XXX,作虛假驗狀,欺瞞上官,杖一百,徒三年!”
……
“其餘作偽證者,視情節輕重,分彆予以杖責、罰銀、勞役之懲處!
……
判決一出,堂外圍觀的百姓爆發出雷鳴般的叫好聲!
“青天大老爺!”的呼喊聲此起彼伏。
積壓了十年的怨氣和不公,似乎在這一刻得到了徹底的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