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落下,酒吧角落的氣氛凝固了。
肖雅臉上的崇拜和激動僵在嘴角,她想不通,天底下怎麼會有人拒絕這樣一份合同。
那上麵的每一條,都寫滿了“尊重”與“誠意”,是無數音樂人夢寐以求卻求之不得的港灣。
韓磊鏡片後的目光也閃動了一下。
他設想過張信可能會討價還價,可能會對某些條款提出異議,但他完全沒料到,對方會用“不能簽”這三個字,把整件事堵死。
這不合邏輯,不符合任何商業談判的規律。
酒吧老板老王遠遠地看著,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不懂合同,但他看得懂氣氛。
他生怕好不容易被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砸中的張信,又犯了他的倔脾氣,把天大的機緣給推了出去。
隻有淩夜,依舊平靜。
他看著張信,沒有追問,沒有勸說,隻是安靜地等待下文。
他知道,像張信這樣的人,他的每一個決定背後,都立著一根二十年不曾彎折的脊梁骨。
張信的手,輕輕撫過合同的邊緣。
“二十年前,天盛也給過我一份合同。”張信的聲音很低,像是在說給自己聽。
“比這個差遠了,但當時在我眼裡,也像是登天的梯子。”
“他們說,我的聲音是珍寶,要為我打造一個時代,我信了。”
他笑了笑,那笑裡沒什麼溫度,隻有自嘲。
“後來我才知道,他們要的不是珍寶,是要一個能放在貨架上,隨時可以貼上價簽的商品。”
“他們要磨平我的棱角,讓我的歌去迎合那些他們認為會買單的耳朵。”
“我不肯,於是,珍寶就成了垃圾,被扔在了角落裡。”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淩夜臉上,那雙看過太多渾濁世事的眼睛,此刻清澈得像山泉。
“這份合同,比天盛那份好一萬倍,它好到…讓我覺得不真實。”張信一字一頓。
“它在供養一個藝術家,而不是在聘用一個音樂人。”
“淩先生,我們萍水相逢,你這份‘供養’,我張信受不起。”
“我不是來要飯的。”他拿起那份合同,每一個字都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
“我隻是個唱歌的,二十年前是,現在也是。”
這番話,讓肖雅和韓磊終於明白了。
這不是不識好歹,這是刻在骨子裡的傲氣。
他被商業傷透了心,所以對任何形式的“圈養”都充滿了警惕,哪怕這個籠子是黃金打造的。
他可以合作,但不接受“供養”。
他要的是平等的尊重,而不是被供奉在神龕裡。
“我明白了。”淩夜終於開口。
他伸出手,從張信手裡接過了那份合同。
然後,在肖雅驚愕的目光中,從中間緩緩地,撕成了兩半。
“刺啦——”
清脆的撕裂聲,在嘈雜的酒吧裡,顯得異常清晰。
“那麼。”
淩夜做完這一切,看著目瞪口呆的張信,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重新問道。
“沒有了這份合同,你有什麼要求?”
張信怔怔地看著那堆碎紙。
他想過淩夜會勸說,會解釋,會用利益來打動他,但他怎麼也想不到,對方會用這樣一種方式來回應他的拒絕。
那是一種無聲的宣告:我懂你的驕傲,我尊重你的選擇。
張信的喉結上下滾動,眼眶控製不住地發熱。
他猛地低下頭,掩飾住自己的失態。
過了許久,當他再次抬起頭時,聲音已經恢複了平穩,隻是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沙啞。
“我隻要一個錄音棚。”
“隔音要好,設備要新,不能有人在我錄歌的時候進來指手畫腳。”
“可以。”淩夜點頭。
“我唱的歌,做的後期,必須由我說了算,你們可以不用,但不能改。”
“可以。”
“我不參加商演,不接代言,不跑通告,不見媒體。”
“可以。”
張信看著淩夜,似乎想不出還有什麼能難住對方的條件。
他沉默了片刻,說出了最後一個要求。
“我不拿薪水,也不要分紅。”他看著那堆碎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