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成功拿下黑市賣皮_重生79年打獵供妹妹上學_线上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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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成功拿下黑市賣皮(2 / 2)

林逍和虎子按照林父教的方法,先從猞猁的後腿處劃開一道口子,然後一點點把皮子和肉分離開。猞猁的皮很厚實,上麵還帶著短而密的絨毛,摸起來很順滑。兩人小心翼翼地操作著,生怕割破皮子,林父則在一旁指揮,時不時遞過工具。半個多小時後,一張完整的猞猁皮終於剝了下來,雖然前胸和肩膀處有幾個槍眼,但整體還算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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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肉也帶上,回去燉著吃,猞猁肉雖然粗糙,但也是野味。”林父說道。虎子把猞猁皮鋪在地上,用乾草擦了擦上麵的血跡,然後卷起來扛在肩上,林逍則提著猞猁的屍體,三人牽著黑子往家走。月光下,三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長,養殖場終於恢複了往日的寧靜。

回到家,林母已經醒了,聽到動靜連忙開門:“怎麼樣?得手了嗎?”“娘,搞定了!”虎子興奮地把猞猁皮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您看這皮子,多厚實!”林母湊過來一看,笑著說:“好東西!明天鞣製好了,肯定能賣個好價錢。”

林逍和虎子去洗漱了一番,換上乾淨的衣服。林母則去廚房燒水,準備處理猞猁肉。林父坐在堂屋,看著桌上的猞猁皮,對林逍說:“明天鞣製皮子的時候,用堿水多泡幾遍,把血跡洗乾淨,再用硝石鞣製,這樣皮子才會柔軟耐用。”林逍點點頭:“知道了爹,我明天一早就弄。”

躺在床上,林逍卻沒有絲毫睡意。他想起虎子住的那間老房子,雖然去年翻修過,但牆壁還是有些漏風,屋頂的瓦片也該換了。虎子跟著他一起辦養殖場,拿的份子錢一直比自己少,說是自己年紀小,應該多拿點。林逍心裡一直過意不去,這次猞猁皮賣了錢,正好給虎子建新房——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好兄弟就該有福同享。

第二天一早,林逍就起了床,按照林父教的方法鞣製猞猁皮。他先把皮子泡在堿水裡,泡了兩個小時,然後用刷子把上麵的血跡和油汙刷乾淨,再把硝石磨成粉,均勻地撒在皮子的內側,反複揉搓,讓硝石粉充分滲透到皮子裡。虎子也過來幫忙,兩人一邊揉搓皮子,一邊聊著建新房的事。“哥,建新房得不少錢,我自己有錢,不用你出錢。”虎子說道。

“跟我還客氣什麼?”林逍拍了拍他的肩膀,“養殖場能有今天,你的功勞最大。這猞猁皮賣了錢,就當我給你的建房補貼,必須收下!”虎子眼眶一熱,想說什麼,卻被林逍打斷了:“彆說了,就這麼定了。等賣了皮子,咱們就去鎮上找瓦匠,選個好日子動工。”

接下來的三天,林逍每天都要給猞猁皮翻曬、揉搓,確保皮子鞣製得柔軟有光澤。第三天下午,猞猁皮終於鞣製好了,呈深褐色,上麵的絨毛依舊整齊厚實,雖然前胸和肩膀處有幾個槍眼,但下半身完好無損,算得上是張上等好皮。林逍把皮子卷成緊實的圓筒,用粗麻繩捆好,外層再裹上一塊不起眼的粗麻布,對虎子說:“我明天騎我那輛長江750去縣城,找猴子領路去黑市。這東西金貴,明麵上不敢交易,得晚上去。”

第四天一早,林逍推著院子裡的長江750摩托車出門。這是他作為民兵副團長的配備,車身軍綠色的漆色雖有些磨損,但發動機運轉依舊強勁,在村裡是人人羨慕的裝備。他把裹著猞猁皮的麻布卷綁在摩托車側架上,又從牆上掛著的武裝帶裡取下54手槍——這也是民兵副團長的標配武器,他熟練地檢查了彈夾,彆在腰上,外麵套著件寬鬆的粗布褂子剛好遮住。一切準備就緒,林逍跨上摩托車,“突突突”的發動機聲打破了村子的寧靜,朝著縣城方向駛去。

趕到縣城時剛過晌午,林逍沒有繞路,直接騎著摩托車拐進猴子家所在的胡同。猴子本名叫侯三,是縣城裡有名的“活絡人”,專做牽線搭橋的生意,林逍之前打獵得到的一些普通皮毛,都是通過他換成票據或現金的。看到林逍騎著重機過來,猴子連忙從院子裡迎出來,壓低聲音說:“林逍兄弟,你可來了!那東西帶來了?”林逍點點頭,把摩托車直接停在院子角落,跟著猴子進了屋。“這東西太紮眼,明麵上沒人敢收,得等晚上黑市開了再去。”猴子給林逍倒了杯茶,“黑市在城南的廢棄窯廠,是謝秉義那夥人組織的。謝秉義是縣城裡的盲流子頭,手底下有十幾個小弟,還有把仿製的五四,你可得小心點。”

林逍喝了口茶,沉聲道:“我知道他。上次我來縣城換糧票,見過他一次。”他頓了頓,又說:“晚上你不用跟我去,我自己去就行。你告訴我具體位置,還有黑市的規矩。”猴子連忙說:“規矩倒是沒什麼,就是彆大張旗鼓,交易時儘量低調,萬一遇到聯防隊查房,就往窯廠後麵的地道跑。我給你畫個路線圖,從後門進最安全。”說著,猴子從抽屜裡拿出一張紙,幾筆就畫好了路線。林逍收好路線圖,在猴子家歇了一下午,傍晚時分,他找了塊黑布蒙住下半張臉,隻露出眼睛,又把裹著猞猁皮的麻布卷重新捆了捆,確保隻露出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在外麵——這樣既顯眼又不張揚,遇到情況能隨時抱起就跑。

天黑透之後,林逍從猴子家院子裡推出長江750,按照猴子給的路線圖往城南廢棄窯廠趕。他沒有直接開到大門口,而是把摩托車停在窯廠後門百米外的胡同口——這裡有陰影遮擋,不容易被察覺。步行繞到後門時,果然沒看到看守,他貓著腰溜了進去。窯廠裡麵彆有洞天,原本燒磚的窯洞被改造成了一個個小攤位,有人在賣糧食,有人在賣布料,還有人在賣走私的手表和收音機,空氣中彌漫著煙草味和汗味。林逍找了個靠近角落的位置蹲下,把麻布卷放在身邊,故意把那截猞猁尾巴露在外麵,然後低著頭,假裝整理衣服,實則用餘光觀察著周圍的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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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大會兒,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傳來,人群紛紛讓開一條路。林逍抬頭一看,隻見一個穿著黑色皮夾克的男人走了過來,約莫三十多歲,留著寸頭,臉上有一道淺淺的刀疤,身後跟著三個小弟,個個身材高大,手裡都揣著家夥。正是謝秉義!林逍立刻低下頭,把臉埋得更深了。謝秉義在各個攤位前逛著,眼神銳利如鷹,顯然是在巡視自己的地盤。當他走到林逍身邊時,目光突然停在了麻布卷露出的那截尾巴上,腳步頓了下來。“這是什麼東西?”謝秉義的聲音沙啞,帶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嚴。林逍沒有抬頭,輕聲說:“好東西。”謝秉義蹲下身,伸出手,指尖輕輕碰了碰那截猞猁尾巴上的絨毛——絨毛濃密順滑,手感極佳,他立刻就知道這絕不是普通的狐皮或狼皮。“抬起頭來。”謝秉義說道。林逍慢慢抬起頭,黑布遮住了他的口鼻,隻露出一雙冷靜的眼睛。謝秉義盯著他的眼睛看了幾秒,沒有再追問,而是問道:“多少錢?”

林逍依舊保持著冷靜,緩緩開口:“兩千。”這個價格一出口,旁邊幾個偷偷觀察的攤主都倒吸了一口涼氣——要知道,在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三四十塊,兩千塊錢簡直是天文數字。謝秉義的眉頭皺了皺,手指在尾巴上輕輕摩挲著,沒有立刻說話。他身後的一個小弟忍不住了,厲聲喝道:“你搶錢呢?一張皮子要兩千?”林逍沒有理會那個小弟,隻是看著謝秉義,眼神裡沒有絲毫慌亂。謝秉義瞪了那個小弟一眼,小弟立刻閉上了嘴。“這價格太高了。”謝秉義緩緩說道,“我知道這是猞猁皮,品相確實不錯,但我剛才摸了摸,尾巴根這裡的絨毛有點亂,想必是有槍眼吧?有槍眼的皮子,價值就要打折扣了。”

林逍心裡暗暗佩服謝秉義的眼力,嘴上卻不鬆口:“謝老板好眼力。不過這皮子雖然有幾個槍眼,但都在上半身,下半身完好無損,而且絨毛厚實,鞣製得也到位,拿到手裡就能做件皮襖。兩千塊錢,不算貴。”謝秉義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跟我來旁邊屋子詳談吧,這裡人多眼雜,不方便。”林逍沒有猶豫,抱起麻布卷就跟了上去。他知道謝秉義不敢在黑市裡麵動手——這裡人多口雜,一旦出事,聯防隊很快就會過來,謝秉義不會冒這個險。更重要的是,他腰裡的54手槍是正規配備,底氣十足,剛才謝秉義掃過他腰際時那瞬間的停頓,他看得一清二楚。

跟著謝秉義繞了足足十分鐘,穿過幾條狹窄的胡同,來到一間不起眼的小土屋前。謝秉義推開門,示意林逍進去。屋裡很簡陋,隻有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牆角堆著一些雜物。謝秉義關上門,從懷裡掏出一盒煙,遞給林逍一支:“現在可以把東西拿出來看看了吧?”林逍點點頭,解開麻繩,掀開粗麻布,把猞猁皮鋪在了桌子上。燈光下,猞猁皮的深褐色絨毛泛著柔和的光澤,雖然前胸和肩膀處有四個明顯的槍眼,但確實如林逍所說,下半身完好無損,整體品相依舊上乘。謝秉義蹲下身,仔細看了看槍眼的位置,又用手摸了摸皮子的厚度,感慨道:“好皮子啊!能打到這麼大的猞猁,兄弟你也是個有本事的人。”

“謝老板過獎了。”林逍說道,“東西你也看了,兩千塊錢,一分不少。”謝秉義站起身,靠在桌子上,吐出一口煙圈:“兄弟,實話說,這皮子要是沒槍眼,兩千塊我眼睛都不眨一下。但這四個槍眼太明顯了,做皮襖的時候要費不少功夫修補,而且修補後也影響美觀。我給你個實價,一千五。”林逍心裡盤算了一下——一千五已經超出了他的預期,他原本以為能賣一千二就不錯了。但他知道,討價還價不能輕易鬆口,不然會讓對方覺得自己虧了。“一千五太少了。”林逍搖了搖頭,“謝老板,我打這隻猞猁的時候,跟它對峙了三天,差點丟了性命。這皮子不僅是張皮子,更是我拿命換來的。這樣吧,一千五,再加兩張手表票。”

手表票在當時算是稀罕物,一張能換塊普通的上海牌手表,值個五六十塊,兩張加起來也有百十來塊。謝秉義的眉頭皺得更緊了,他從懷裡掏出一張手帕,擦了擦臉上的汗。屋裡的氣氛瞬間變得緊張起來,門外的三個小弟也察覺到了不對勁,輕輕推開門一條縫,露出警惕的眼神。謝秉義沉思了片刻,突然笑了起來:“好!就按你說的辦!一千五,加兩張手表票!”他說著,從床底下的箱子裡拿出一遝錢和兩張折疊好的票證,放在桌子上:“你數數,一千五,都是嶄新的票子。這兩張是上海牌手表的票,全國通用。”

林逍走上前,數了數錢——一千五百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又拿起手表票看了看,確實是正規的票證,上麵蓋著清晰的公章。他把錢和票證揣進懷裡,又把猞猁皮重新裹好,遞給謝秉義:“合作愉快。”謝秉義接過皮子,笑著說:“合作愉快。以後有好東西,還可以來找我,保證給你公道價。”林逍沒有多說,轉身就往外走。走到門口時,他故意挺了挺腰,讓謝秉義更清楚地看到他腰裡的凸起——他要讓謝秉義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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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逍離開小土屋後,沒有直接去取摩托車,而是在縣城裡繞起了圈子。他走的都是狹窄的胡同和偏僻的小路,時不時停下來,假裝係鞋帶,用餘光觀察身後是否有人跟蹤。足足繞了半個小時,確認身後沒有尾巴後,他才朝著猴子家的方向走去。此時已經是深夜,猴子家的院子裡一片漆黑,林逍輕手輕腳地推開門,把摩托車推進院子停好,簡單跟猴子打了個招呼,就騎著車朝著村子的方向駛去。

林逍走後,屋裡的三個小弟立刻圍了上來。其中一個染著黃頭發的小弟說道:“義哥,這小子肯定是個鄉下獵戶,手裡拿著這麼多錢,咱們不如……”他做了個抹脖子的手勢,意思是黑吃黑。另外兩個小弟也紛紛附和:“對啊義哥,這小子蒙著臉,就算殺了他也沒人知道。一千五啊,還有兩張手表票,夠咱們快活好一陣子了!”謝秉義臉色一沉,狠狠瞪了黃發小弟一眼:“你們懂個屁!”他指著桌子上的猞猁皮,“能單獨打死這麼大的猞猁,還敢一個人來黑市交易,這小子能是普通人?剛才他站在門口的時候,你們沒看到他腰裡的東西?夏天穿的這麼薄,那凸起的形狀,分明是把正宗的五四手槍!咱們手裡的仿製貨跟人家的真家夥比,就是燒火棍!能配到這種槍的,十有八九是吃公家飯的,搞不好是民兵或者聯防隊的,咱們惹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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