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麵上是害怕菲爾克的反撲,但有可能以此當做偽裝,實際上對方已經準備好要殊死一搏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今晚這裡很有可能會再次遭到襲擊,但除此之外,林歌覺得更需要擔心的是菲爾克自己。
殺珍妮這些人確實能夠對特倫特家族造成不小的傷害,但無論怎麼樣,肯定也遠不如直接乾掉菲爾克直接。
如果林歌是另外一個參議員的話,事情已經發展成這樣,索性就直接乾掉菲爾克好了。
林歌看珍妮回來,本來想把這個想法說出來的,但想想還是算了,自己的猜測畢竟隻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沒有發生,那林歌就不太好做人了。
如果他是珍妮或者菲爾克雇的人,他會這麼提意見,甚至會強迫他們按照自己說的做,但可惜他們之間並沒有這層關係。
那就算了。
珍妮回來表示父親聽了她的勸,決定不在今天晚上動手,起碼要等到另外一個參議員露麵再說。
林歌聞言點了點頭,說道。
“行,我知道了,那就這樣吧,我去買裝備去了。”
米爾斯說道。
“這麼晚了,店都關門了吧?”
林歌笑了一聲說道:“愛麗絲在孟菲斯執行過任務,她知道有一家711永遠不關門。”
711是連鎖超市,二十四小時營業,米爾斯知道林歌說的意思,有一家地下槍店跟711一樣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
“那就行,早去早回。”
“當然。”
林歌簡單回應了一下,就回到房間把愛麗絲喊出來,跟他再去一趟城裡。
愛麗絲有點不耐煩地說道。
“你就不能換個人跟你去嗎?我有點累了。”
“哈哈,累什麼,你也會累?不行,這件事隻能你來,嘿嘿嘿。”
愛麗絲表麵做出妥協的樣子,實際上心裡彆提多開心了,她最樂意乾的事情就是跟林歌一起行動。
無論乾什麼都是。
看電影也行,殺人也罷。
跟林歌在一起就行了。
兩人再次開上林肯領航員朝著孟菲斯市區開去。
大晚上的沒有車也沒有人,速度甚至比白天還要快,林歌也管不了這麼多了,要是有人就隻能創死對方了。
一路開進孟菲斯市區隻用了四十分鐘。
後麵就需要愛麗絲指路了。
路上林歌還看到了他一直想來的一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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