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一個fbi都想殺的證人,但其實對方的身份挺簡單的,至少米拉給的資料顯示挺簡單的。
一個簡單的科研工作者,生活習慣上也是朝九晚五,非常規律。
但其實仔細看林歌覺得還是挺嚇人的,當然不是這個證人嚇人,是fbi嚇人。
媽的,這上麵連證人喜歡喝什麼口味的咖啡,劑量都寫的一清二楚,就好像有個人跟在他身邊拿著筆記天天在記錄一樣。
林歌仿佛想到了一個fbi的監視人員坐在電腦麵前看著這個證人的一舉一動,無聊地把他做的事情全記下來了。
真是一丁點隱私都沒有,這還是在最注重隱私的美國,有點搞笑了。
林歌判斷這個任務難度不是很大,所以不打算讓所有人都出動,畢竟大夥都挺忙的。
林歌回到公司之後,挑選合適的人選。
沒想到看到亨德森這家夥已經把凱蒂叫過來了,凱蒂在辦入職手續,這家夥屁顛屁顛地前後跟著,跟條狗一樣在獻殷勤。
林歌都要看不下去了。
“喲,老板,好久不見。”
凱蒂一抬眼就正好看到了林歌,本來一臉煩死亨德森的表情,立馬換上了一副笑容。
林歌也抬手打了個招呼,微笑道:“還順利嗎?”
凱蒂聳了聳肩說道:“還行吧,離職挺順利的,在這裡不知道會不會順利。”
然後看著林歌感慨地說道:“幸虧當初給了你和米爾斯那份工作,否則哪有這機會來這麼大的公司工作啊。”
“也沒有機會認識你這個天才。”
林歌笑了笑。
“都是緣分。”
亨德森在旁邊諂媚地說道。
“你就在這好好乾,我向你保證,跟著老板一定能掙大錢!”
林歌無語,還需要你來替我保證啊?這亨德森真是跟他處的太好了。
林歌對亨德森招了招手說道。
“亨德森,跟我走一趟。”
“什麼事?要是不急的話找彆人吧老板,我現在比較忙。”
林歌真想給他一拳……
“急,非常急,趕緊的,少廢話,跟我走就是了。”
亨德森被迫跟上了林歌。
凱蒂在後麵看著兩人的背影,微微歪了歪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林歌領著亨德森到了裝備區,要他帶上手槍。
這個裝備區真挺不一樣的,像是棒球或者足球的更衣室,弄得非常大,搞了很多櫃子在這裡,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裝備櫃。
看到林歌要求帶槍,亨德森才認真起來,熟練地把手槍插進後腰,拿了兩個彈匣,帶上軍刀,問道。
“出什麼事了?”
林歌隨口說道。
“不是什麼大事,去逮個人。”
“逮個人?”
“逮個人!”
“ok,我喜歡你的措辭,讓我們看看這倒黴蛋最後會不會死吧。”
林歌瞥了他一眼說道:“怎麼這話從你嘴巴裡說出來我好像什麼殺人狂魔似的。”
“你不是嗎?老板,你有數過你殺了多少人了嗎?”
林歌微微愣了一下,還真想了一下,然後馬上就放棄了。
“誰他媽能記得這種事情?難道你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