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人這三個字,其實就是奴婢的一種代指了。
雖然這些人也有簽訂契約,但並不是很多想的類似勞務合同,而是賣身契。或許不會賣一輩子,有時間限製。
但是實際上,這些時間限製有時候都是空談。
一旦簽訂這個契約,就等於定下了主仆名分。
當然了,而今也有一些單純的雇傭關係,就是你給錢,做事,但是一般都是短工。一般長工佃戶什麼的,都有人身上的依附權力。
想想就知道。
即便是後世職場之上,還是有那麼多潛規則的。
而在大明法律上對良人為雇工人的解釋也很含糊,有不清楚的地方,大明百姓也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給人乾活的。
而強勢的主家與弱勢的貧民之間,哪裡有什麼人格上的平等?
首先,根本沒有工人這種概念,能不能發展出來工業,單單說一點,即便真正能發展出來工業。
朱祁鎮就要麵對一個可怕的事實。
每一個大工廠主,都不是大工廠主,乃是擁有曲部數萬,甚至數十萬的豪強。因為這種社會關係賦予了他們人身依附的權力。
想想郭台銘麾下一百多萬人都是這種性質的工人,政府能不能睡著覺。
朱祁鎮在少府改革第一件事情,不就是提高匠戶的待遇嗎?並從匠戶之中選拔出來待詔官員,這其實就是廢除了匠戶對朝廷人身依附與限製的關係。
朱祁鎮強調這一點,其實也沒有想過一下子將這些家庭之中服役的雇工人解放出來,而是他要強調,如果建立起工人,工人與工廠主的關係,就是單純的
工作關係,而絕無人身依附關係的。
大明今後隻有軍戶,民籍,最多再加上一個士籍,也就做官的人,再也沒有其他身份的人。
朱祁鎮也在詔書之中強調了,良民的權力。
有考科舉的權力,有從軍的權力,除卻官府之外,不得加刑,即便再有傭人簽訂契約,也沒有了賣身契的性子,而是類似於後世的勞務合同,最少弱勢一方,有中止合約的權力等等。
雖然沒有什麼人生而平等,但已經確保了很多權力。隻有百姓有了這種最基礎的權力,才能有工業的發展。
否則大部分人都會停留在小作坊上麵。
當然了,一道詔令提出到落實,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朱祁鎮可以預見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這一道詔令都是一紙空文。
但是朱祁鎮要確定的不是什麼地方是不能推行,而是什麼地方可以推行,想來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工廠都會開在人煙密集的地方。
朱祁鎮隻需保證這些地方能實行就行了。
最少不能讓工廠主以此來反對朝廷。
另外朱祁鎮要打斷的還有農業上的人身依附關係。
大明特有的製度就是世仆製度。
很多南方的地主,都會將自己的奴仆分配土地,讓他們為他的佃戶,這些世世代代為某一個家族服務,就會發展到隻知道主家之令,不知道大明朝廷的存在。
另外還有一個詭寄之事,就是將自己的田地掛在有功名人名下來逃避朝廷的賦稅力役,等等。
利用的也是這種身份上差彆。
在明末長江兩岸,江南,徽州,湖北很多地方,弄出了削鼻黨什麼的,都是這些新型奴隸的反抗。
這都不是朱祁鎮想看到的。
不管是為了政令統一,還是朝廷賦稅著想。朱祁鎮都想看到,大明政府直接管轄良民的模式。
即便這種模式不能完全實現。朱祁鎮也要先留下口子。
一點點的往這個方向前進。
這個想法是美好的,但是如果想做到這一點,現代的法律體係就需要大量補充,這倒不是問題。
王恕這些年在大明律之中,沉浸不少,製定一套符合朱祁鎮心意法律,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但是對於大明基層行政能力,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一個最簡單黃冊都搞不定的基層政府,是不可能完成這麼繁雜的操作的。所以,這一件事情雖然沒有說的,但是改革胥吏就是這個政令的配套設施。
費胥吏建立吏員體係,是朱祁鎮所有改革的前提,否則就是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