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你忘了你三歲的時候,你爸帶你去逛廟會,你看好了一玩具,花了這孫子一個月的工資。”她吸了吸鼻子,邊哭邊笑地說道,“最後你爺兒倆沒錢坐公交,他抱著你一路腿兒回來,給這王八蛋腳丫子都磨破了。”
我媽回憶著曾經的點滴,就像在訴說著最美好的故事。
是,這事兒我確實記得。
我承認這世上每個人都有優點和缺點。
這世上沒有十惡不赦的人,也沒有絕對善良的人。
殺人犯或許曾經幫助過貧困,而聖人也有可能欺淩過弱小。
但是當一個人的缺點你無法忍受時……不是應該果斷的離開嗎?
我承認就連我媽都有一堆缺點。
她做事大大咧咧,有一次騎自行車接我放學,把我落在半道兒,自己騎了個空自行車回來,直到做完了飯才想起我還在小賣部。
她做飯非常難吃,同學們都不愛吃學校的食堂,可那食堂對我來說是他媽天賜的美味。
她滿口臟話,每天除了「他媽」就是「你丫」,讓我小小年紀就學了不少臟口兒。
她一事無成,各種工作都乾不長久,乾了半輩子都隻能給人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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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疏於管教,讓我每天跟著那些胡同串子瘋玩,她還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她的缺點我可以說一天一夜。
可她愛我。
這個優點足以彌補我能想到的所有缺點。
可那個男人呢?
在我媽眼中,那個男人的優點也足以覆蓋他所有的缺點嗎?
他的優點正在轉變,他的缺點正在顯現。
我曾經很多次地勸過我媽離婚,可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說起我爸曾經的優點。
她說那終究是我爸,她說我不應該破壞這個家。
她說單親家庭不僅會被同學看不起,還會影響我以後找對象。
我很痛苦。
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堅持什麼。
在這個家裡,仿佛我才是那個挑撥離間的小人。
後來我才知道,結婚跟交朋友不一樣。
結了婚的人並不是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生而為人,我們有許多東西需要考慮。
房子是那個男人的,不是我媽的。
離了婚,我媽住哪?
難道要在這座城市買一套房?
我媽沒房沒工作,法院會把我判給誰?
判給那個男人的話……我如何活下去?
判給我媽的話……可我們沒地兒落戶口,我去哪兒上學?
活了半輩子的本地人,忽然沒了本地戶口……我們要怎麼辦?
那個年代需要考慮的東西比我想象之中更多。
這些東西也像堅固的牢籠,把我媽困在這座院兒裡,哪兒都去不了。
所以我說……
一切都怪我。
如果我沒有出生,或許她就不需要考慮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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