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我看向他。
“警察一直在等你醒過來。”他說道,“我現在給他們去電話,他們有話跟你說。”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在醫院見了警察。
我以為警察有什麼重要的事要找我呢,誰承想給我講了個本世紀最搞笑的笑話。
據說從前有個人,想要把一對娘倆從一個院兒裡趕出來,可他實在沒想到什麼好辦法。
由於拆遷迫在眉睫,他必須要保證自己來對接拆遷事宜,畢竟那可是很多金銀財寶啊。
於是他想到了一個好主意,那就是放火燒毀這間房子,如此一來,那娘倆肯定會在大火中落荒而逃吧?
時間不能選得太晚,否則會背上人命官司,得選在晚上七八點鐘,那時候大家都回了家,院裡人多。
房子毀了,住不了人了,娘倆隻能被迫搬家,重建都需要幾個月,足夠他順利地對接拆遷了。
他拿了錢,有了房,全世界都任他瀟灑快活。
到時候他再說不知道娘倆搬到哪兒去了,連最後的道德責任都不需要承擔了。
可他沒想到住了好幾戶人家的院子,那一晚街坊鄰居都不在,並且院子還鎖了門。
於是啊,故事裡的媽媽被他活活燒死在屋裡。
好笑吧?
這笑話太好笑了,我聽著搞笑的笑話痛哭不止。
警察眼神也閃過悲傷,他們跟我說在發現是人為縱火之後,當場就將嫌疑人抓獲了,他立即認了錯,並且再三聲明沒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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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認錯了。
“認錯兒這麼好使嗎?”我紅著眼看向警察。
“不好使。”警察回道,“惡意縱火致人死亡,這和認不認錯兒有什麼關係?”
我低下頭苦笑,一言不發。
我應該殺了他的。
殺了他之後我被判死刑,一命換一命。
這樣倒黴的就是我了,而不是老大姐。
她一生都在背負我犯下的罪。
我闖了禍,她去道歉。
我買了蟈蟈兒,她替我挨打。
我花錢上了大學,她在家裡摔壞自己。
我把那老王八羞辱了一頓,她被燒死在了屋裡。
她背負了我這麼多罪,為何不能讓我替她背一次?
“對了,陳先生。”警察頓了頓,又說道,“接下來說的話您可能不太好接受,但也應該讓您知道的。”
我看向他,沙啞地說道:“我連她去世的消息都能接受了,還有什麼是不能接受的?”
“嗯……”警察歎氣道,“消防員是在最裡邊兒的屋找到您母親的,但院兒門口其實有輪椅滑過的痕跡……”
“什麼意思……?”我皺著眉頭問道。
“我們推斷……隻是推斷啊。”警察麵色為難地說,“您母親曾經在火勢開始蔓延的時候跑到過門口兒,那裡有一些帶著灰燼的輪椅痕跡,但她不知道為什麼又返回了屋裡,最終沒能逃出來。”
我聽完這句話心頭一愣。
我好像知道是因為什麼,但情況最好和我想的不太一樣。
否則我餘生都不會安寧。
“警察同誌……”我頓了頓,“她被找到的時候……有拿著什麼東西嗎?”
“消防員找到她的時候……她手裡拿了個蟈蟈兒籠子,裡麵兒的蟈蟈兒已經死了。”警察撓了撓頭,最終把警帽摘了下來,麵色沉重地說道,“總之……您節哀順變。”
原來是這樣啊……
我在火光之中看到她了。
她明明已經跑到了門口,但卻被什麼東西吸吸引了注意。
那東西被關在籠子裡,在烈焰地灼燒下發出悲鳴。
她在那一刻恍惚了。
一個如此頑劣的孩子……怎麼會不把蟈蟈兒帶在身邊?
所以蟈蟈兒在叫,孩子也肯定在裡麵。
明明還差一步就可以開門出去,但她還是回去了。
這是她很久之前就做出的選擇。
她這一生弄丟的東西真的很多。
可她哪怕弄丟了生命,也沒有弄丟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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