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夜話iii!
雨水將盛夏的餘日扼殺
而你也曾扼殺我僅存的一絲愛
從很久以前起……
我依然無法接受新的戀情
是你從我這裡帶走了它
站立在此,我明白自己已被拋棄
但我依然望著那一池湖水,神情恍惚
我明白我的生命也將結束
——佚名《傷逝》
201593星期四天晴
雲起說,每本書,每個故事裡都藏著一隻妖的靈魂。而我和他一直是故事的見證人,見過無數和人極為相似的妖。他們之所以成為妖,隻是稍有些與我們不同的地方,但這定不是人性。
書裡書外,其實皆是人生。
站在滿滿的書架前,總有種被書香圍繞的感覺,更有藝術的氣息撲麵而來,在我眼裡,書即藝術品。
古語雲,腹有書香氣自華,形容雲起當是再合適不過的。
他每天都穿著一身乾淨整潔的水墨色襯衫,襯得他的膚色更加白皙。他有著一雙如黑夜一樣深邃的眼睛,又有一副像明月一般清冷的麵龐。頎長乾練的身形,多一絲不可,少一絲不妥,恰恰好,這真是對他最好的形容。今日的他亦是如此。
我向他走去,水晶吊燈在頭頂發出柔和明亮的光,腳下的白玉地磚光可鑒人,纖塵不染。
看過手表,當時剛好是晚上七點。我走到書桌前,衝他微微一笑,說道“再過幾天,我就該回學校了,怕是要分開一陣子。”
他放開手邊的所有東西,眼眸如水,道“你現在來這,就是為了對我說這個?”
我側了側腦袋,狡黠地說道“怎麼會,我當然是來見你,也是來聽你講故事的。”
雲起他,是我的朋友,我們如今的關係,僅此而已。隻是我心裡對他有著彆樣的心思,不知他是否曉得。也許他永遠不會知道,畢竟人妖殊途,但聊聊天卻是可以的。
他未說話,手指微抬,一隻金毛大犬叼著一本書跑了過來,將手中的書交給雲起後,安靜地趴在了他的腳邊,將頭貼近地麵,不停搖晃著尾巴,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見那本書上沾滿血跡,暗暗一驚。那是一本怎樣暗紅的書籍,血跡斑斑,觸目驚心,連書名也看不清楚。
雲起將書推到我麵前,我在他麵前坐下。
他說道“上麵的血跡是最近才出現的,小犀前幾天聞到了血腥味,將它翻了出來,那時,它已沾了血跡,血跡與日俱增,然後便是你現在看見的樣子。”
他嘴裡的“小犀”指的就是那隻金毛大犬,我一直不明白為何它會叫做這個名字。而我常常叫它“大屁”。取名這事,文雅還是粗俗,在我看來,沒什麼大不了,自己聽著順耳即可。就像這日子是自己過的,其他人說什麼,並不能影響你,隻能是自己被自己影響了罷了。
說起來,這本書,還能自己產血,真是奇異!
我將手放在書頁上,輕輕翻了下,與我想象的不同,這書頁雖是血跡斑斑,但書內還是乾淨整潔,一絲血跡也無,看起來竟是本再平常不過的書。
裡麵寫了書名,原來它叫做《胭脂淚》。
我說“你今天要給我講這個故事嗎?”
他搖了搖頭“我並非要講,而是想讓你去看。”
我點頭表示明白“嗯,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從命,開學前一定還你。”
其實像這類小說,以我一下午能看十多萬字的速度,二十幾萬的書,兩天便能看完。隻是這是雲起推薦的,我不能囫圇吞棗,走馬觀花的看一遍。他有所重視,我自然不能輕視。
臨走前,他問了我一句“你不怕嗎?”
我搖頭“你推薦的,我怎麼會怕,你又不會害我。”
我一直以來十分信任雲起,若他要害我,六年前,我剛讀高中,他便不該讓我認識他。我知道他問我是否會怕的因由,隻是因為隻要是個女孩,看見一本染血的書,還要將這書在夜裡帶回家中,心裡難免會怕的。
可我素來做事坦蕩,除了對不起自己外,我不曾對不起彆人,想來自己隻會被自己害死,彆人是害不到我的,我也就不怕了。
走下樓梯前,我回頭看了一眼。
他和往常一樣,離開書桌,靠在潔白的書架旁,我回頭的瞬間,剛好又與他四目相對。我衝他微微一笑,他也還我一笑。可見微笑的確能夠傳染!
然後我一個轉身,坦蕩地走下了樓梯。人生就像登梯,有上也有下。向下走並不可恥,關鍵是我們要有向上的決心。
我們追求的高度沒有限度,可能是我們窮儘一生也達不到的,但定高目標,並不能說不好。在追求達不到的高度時,我們在不知不覺中,變得越來越優秀。
如雲起這般優秀的男人,應該隻有優秀的女人才能配上,我致力於成為一個優秀的女人。也許到那時,他的身邊早已不是我,但我至少爭取過,不至於對不起自己。
201594星期五天晴
我坐在桌邊,翻開了那本雲起給我的《胭脂淚》。過了一夜,書上的血跡好像又濃重了,但我用手撫在上麵,手上卻並沒有沾上血跡,可見這血是固定在書的封麵上,以我們觸摸不到的方式增長。
這本書,由第一人稱敘述。我將在這裡記下故事的主要脈絡和劇情。
書中的“我”,出生時便與他人不用。出生那日,天際如被血染紅,她猶如血人,所到之處,鮮血淋漓。母親難產死了,她被村人視為妖類,待她六歲時,父親將她丟在荒山野嶺中,她赤足走在長滿荊棘的路上,腳下留下一行行血跡,血一直未流斷,仿佛取之不儘,用之不竭。若這都是她的血,她早已因血流而儘死去。
但這些血卻又的確是她自己的,簡單說來,可以說是她自己產的。這真是令人費解,又十分奇特的地方,也是她怎麼也想不明白的事情。
她常常在一個人的時候,質問自己,質問蒼天,她的出生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就是注定被村裡人當成妖怪,被家裡人拋棄嗎?
她人生的意義何在?
哦,忘了提了,她叫做小水,因出生於河邊的房子裡,父親給她取了這個簡單的名字,七筆便能寫儘。小水還有隨水流的意思,他父親是個窮秀才,給她取這個名字,或許便是想告訴她,她注定要像水流一般,無處停泊,無以為家。
荒郊野嶺多有豺狼猛豹,彆說一個小孩,就是一個成人,也有被野獸活吞的可能。路上,她看見了她父親的屍體。他丟下她後,她一直喊著他的名字,心想他一定會回來找她,可他沒回來,也再也回不去了。
如此,誰也回不去家了。
父親的腸子被野狼叼了出來,手腳也殘缺,身上少了很多肉,不僅如此,他全身乾癟,竟然是沒了血。她懷疑,自己路上流下的血,是不是都是父親的,是否她真是一個不祥之人。
若不是自己,父親不會死,但如果父親不丟掉她,他也不會死。說到底,這怪誰呢。
看到這裡,我不得不插一句,以前看新聞偶爾會看見有親生父母將生下的智障或殘缺的孩子丟棄,寫張紙條,說希望有好心人幫忙照顧他們的孩子。我甚是覺得可笑,連親生父母也不要自己的孩子了,旁人又有什麼責任幫他們養孩子。
我外婆曾經在路上撿到了我姐姐,一度將她撫養成人,我覺得外婆的行為著實偉大。待姐姐長大後,親人尋到她,她已再不會叫他們爸媽。
我想,在他們選擇丟棄孩子的同時,不管是在孩子心裡,還是在我們眼裡,他們都已經死了。
我感慨萬千,接著,又看了下去。
好在父親死後,小水的悲慘遭遇並沒有持續太久,在荒野中,她遇到了兩個“人”。他們雖然是真的妖精,但在小水心中,卻更像人類。
這兩人最後成了小水的師父和師兄。
師父鑫禪子每月需要她的血液修煉,沒錯,他是隻血蝙蝠,而師兄千山亦是。
即便如此,小水並不覺得自己是被利用,平素裡,師父和師兄都待她很好,她想自己就算現在死了,也是值得。
她是血人,因能自己產血,最不缺的就是血液,而她最缺的是關愛和溫情。
師兄雖然是隻血蝙蝠,卻從未吸過她的血,也從不喝人血,隻取動物的血。小水孤零零在荒山中遇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千山,千山也是最為照顧她的人。
明明初次相逢,卻自有種相識多年的感覺。
小水在千山的照顧下,順利長到了十六歲的年紀,從稚嫩的小童出落成了漂亮的少女,稚氣純真的眼裡,又透著絲女人味和成熟的味道。她識字後,寫下的第一個名字就是“千山”。
她十分感激他。
師父鑫禪子一月才出一次關,出關的那天便要吸取她的血,雖然割開血肉的感覺很痛,但她都能熬過來。
而師父閉關的所有日子,她並非一個人,千山一直陪在她的身邊。
山中的精靈曾笑說,“從沒見過你們這麼好的關係。”
是啊,十年如一日,他們的性格相互磨合,從不吵架,自是歡快愉悅,卻似乎總有種悲傷的情緒在裡頭。好似不久之後,她就要離開,所以在這不久的時間裡,她需好好珍惜,怎麼能將寶貴的時間耗費在吵架裡。所以他們好的超越了師兄妹之間的。
她蕩秋千,千山為她推著,她笑著說“千山,若我死了,你會怎麼辦?”
千山的手停了下來,她卻高高地飛過了他的頭,似乎飛進了天空中,化作鳥兒飛走。千山略有怒意道“說什麼,你不會死的。”
“可是人就是會死的。”
“可你不會。”
“沒關係,我不怕死,我隻想在我活在人世的最後一天裡,你能帶我去山崖看一看日落;千山,我隻想死去時,不要太醜。”
千山背過身道“我說你不會死,你便不會死。”剛說完,似乎喉間被什麼噎住,他說不下去,然後轉身離去。
秋千慢慢地停了下來,小水轉頭,看著他離去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子消失在過道。
為什麼她會覺得自己很快就要死去呢?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呢?想著,她閉上了眼睛,將手捂住了迷蒙的雙眼,淡淡的水霧蒙在她的眼眶裡。
也許他們早在前世便已相逢,千年萬年的輪回,走過千山萬水,再次來到彼此的身邊。這樣的輪回,隻是形變,而非心變!
201595星期六天晴
血人,至多活十六。這是小水在一本師父私藏的古文中找到的原話。
師父閉關,她私入書房禁地,雖是不該,卻讓她發現了一個驚天的秘密。原來血人並非來自天生,而是來自人為。有人在她未出生前,在她懷孕的母親身上下了咒,才會生出她這樣一個怪物來,令她永遠無法像正常的孩子一般讀書識字,結伴玩耍,最後在最美的年紀裡死去。
但要創造出一個血人來,必須需要一朵西海岸邊的血花。血花成為胎兒的靈魂,然後施咒,才能生出血人。聽聞,幾百年前,西海岸邊的血花都已枯萎。那她又來自何處?難道她就是血花嗎?那她又是被誰創造出來的?
走出書房,她遙遙望見千山向她走來,她也向他走去,兩人的距離越走越近。
他一身黑衣,走到她麵前,眼眸冰冷,道“既然你已經知道自己的身份,便沒有理由留在這裡了。”
她問“為什麼?”她並非是個聰明的女孩,所知道的事都是千山教她的。她想妖的善,想人的惡,可怎麼想到妖類也和人類一樣,都有私心和欲望。從此,她該信誰。
“你以為你是誰。我們當年將你從西海岸邊摘來,投入人類的肚子裡,就是要生出你這樣一個血人來,這樣才能有源源不斷的血液供應,哼,你以為我們對你好,其實我們隻是在利用你。”
利用嗎?她如何能相信這樣的事,她一直相信的人隻是在利用她嗎?從此,她的世界崩塌了,她的信仰破滅了。她單純地以為他是天,是地,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原來——也不過如此,可她到底不是個聰明的女孩,做不到將所有的過往都從腦海中抹去,然後一走了之。她哭著對他說“可是我能去哪裡,除了你們,誰是我的親人,除了這裡,哪裡是我的家呢?”
千山淡淡道“以天為家,以地為母。”
無論小水多麼悲傷的哭泣,千山都下定了決心要趕她走,她萬般懇求,也是無用,最終隻能離開。離開後的她,還是過著躲藏的日子,她害怕人類,也害怕妖類,因為她是所有人眼中的異類,但即便如此,她還是堅強地活著。
沒有人愛她,她就自己愛自己,或將愛潑灑出去,去愛他物。沒有朋友,那麼一山一水,都可以成為朋友,隻有它們永遠不會離開,因為它們永遠不會離開腳下的這塊土地。我們生時,它們在那裡,我們死去,它們還在那裡。
山裡的生活雖然艱苦,但看見一朵野花也能令她開心許久。因為人總要找到一些事物來寄托,否則又怎麼能繼續活下去。
我在想這真是典型的阿q精神,但這種精神,到底是好還是壞,放在這裡,我也實在說不清楚。勇敢麵對是好,逃避現實,也未必是消極的。
不得不說,小水在麵對苦難的時候,不放棄自己,這種心態是很好的。即便千山對她說出那些傷人的話,那又算得了什麼呢?她喜歡他,這是她自己的選擇,也必須要承擔他對她的一切的打擊。
雖然離開了千山,但她說完心裡其實一直放不下他。也不知道他如今會在做什麼,她不在他的身邊,他開心麼。天上無星,她將辛苦捉來的螢火蟲放飛,看著這些“星星”,她對“星”許願,祝願他一切都好。希望他和師父都好好的……希望她愛的人都好好的……
小水再次遇到千山,是在三個月後,當時他躺在河邊,身上滿是鮮血。
從未想過有天會看見他如此狼狽的樣子,自打她認識他起,他從未受過如今這般的重傷。可這次他傷得很重,沒有血的補充,他很可能會死。
小水什麼也沒想,割開了自己的手腕,將鮮血喂到他的嘴中,他出於本能的意誌,吸吮起來。雖然他從不肯吸人血,但他如今昏迷,小水已經顧不得那麼多,就算他醒來,是罵她也好,打她也罷,她都心甘情願的接受。更何況,他從不會打她,或是罵她,最多隻是語氣重了些。事後,還會承認是自己錯了。
千山在小水的照顧下醒來,第一眼看見小水,眼中流露出的是震驚,然後一陣遲疑。小水認為他是不想再見她,才露出這樣的表情來。
她轉身欲走時,千山卻緊緊拉住了她的手,起身將她抱在了懷裡。
小水隻覺那是個十分溫暖的懷抱。
為什麼,為什麼他要她離開,現在卻又抱著她,不舍得她走?
千山啞著嗓子說“以後,永遠都不會讓你受傷,我不會讓你死去的,我會保護你。”
小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心裡是滿滿的暖意。他說,他會保護她的。這是多麼暖心的話語啊!小水閉上了眼睛,強忍住了因感動盈在眼眶的淚,心說我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