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次相遇後,千山再也沒離開過小水,信守他對她的承諾。
有次,小水在水邊被利石劃傷了腳,血染紅了她腳邊的清水,千山看到後,溫柔地扶她坐下,施法為她愈合傷口。血蝙蝠向來是受不住鮮血的誘惑的,但在小水麵前,他克製住了自己的本性。
那天,河水清澈,倒映著兩人身影,樹葉碧綠,幾乎垂到了水麵,光滑的石子上坐著兩個人,雙手緊緊地牽著。
我沉溺在那樣一個溫馨美好的場景中,感覺心都暖暖的。
在我眼裡,千山是個矛盾的人,舉止明明如此體貼,行為明明是關心著小水,可嘴上總少不了幾句埋怨,埋怨她為何要弄傷自己,不懂照顧自己。在他的身上,我似乎看見了雲起的影子,雲起他,就是為了這個原因,才讓我看這個故事嗎?
但,小水和千山的好景不長,秋季到來後的一個白天,他們所在地的上空都被烏雲纏繞。
千山站在他們的家門口,看著黑色的天,皺了皺眉,壓著聲音道“他來了。”當時的氣氛不僅緊張還很壓抑,仿若暴風雨夜的前夕。
淒冷的秋風掃過森林,吹落無數落葉,千山筆直地站著,風吹起他的黑色的長發,他的臉平靜妖冶。
來的人是他們的師父,千山卻是要與他為敵。
即便千山道行很高,但怎麼高,也高不過自己的師父,更何況,千山從不吸人血,修煉怎會比一直吸人血的師父高呢!
兩人相鬥了許久,最終千山落敗。
我這裡有些疑惑,為何千山是要與自己的師父為敵呢,難道之前他受傷,也是因為和師父作戰嗎?
繼續看下去後,我終於找到了答案。
小水從千山身後走到師父麵前,回頭對他說“千山,彆為了我,而白費力氣了。我其實早就記起一切了。”
小水說的“一切”,還需從五百多年前說起。
五百年前,西海岸邊有位守護血花的仙女,她的真身也是一朵血花。西海岸的洞穴裡住著兩個妖精,都是血蝙蝠。血花向來隻在夜裡開放,對於夜裡行動的動物血蝙蝠來說,這血花就好像是為了它們而盛開的。
這兩隻血蝙蝠正是鑫禪子和千山。鑫禪子一直耽於修煉,並不關注於血花的美麗,他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拿到血花,然後製作出一個個血人來,以此得到源源不斷的血液。如此一來,還不損陰德。
但血花一直由仙子守護,他們身為妖類,道行尚淺,還不足與仙人相鬥。
千山與師父不同,他注意到了血花的美麗。女為悅己者容,或許是仙子注意到了唯獨隻有千山看到她身上的與眾不同,即便他是妖,她也慢慢接近了他,將心扉打開。
對於夜間開放的花朵,很難引起人們的關注,又何況它們是長在西海這一苦寒之地。那裡本就沒什麼人。
孤獨的仙子與妖精就這麼展開了一場不倫之戀。妖精對仙子說“等我成仙,我們就能永遠在一起。”
仙子隻是笑了笑,沒有說話。
在書中,我看到了仙子內心的矛盾,成仙是未必能永遠在一起的,因為天規嚴厲,成妖才能無拘無束,永遠在一起呢!她心裡想著,為何不是她成妖呢?這樣不是能更早地在一起了嗎!
仙子一直知道千山的師父想要血花,也知道他一直在利用千山接近她,但她為自己打了個賭,她千山對她的情,將自己的性命作為賭注。
因為是仙,她早已活夠。而對我們這些隻有短暫生命的人,自然是不能像他們這般不愛惜自己生命的。小水知道自己隻能活到十六歲,所以她要好好活,因為她知道自己在千山的身邊不會太久。這就是明證。
人若死了,便什麼都沒有了,父母會傷心,我們也對不起自己。我們如此年輕,還有很多事沒有體驗,我們怎麼能尋死,我們要好好活。
仙子後來將自己的真身交給了千山,她甘願被鑫蟬子利用,而千山根本不知他拿到的是她的真身——一朵血花,然後便有了後麵的事,而小水正是當年的仙子,千山知道當年的實情後,一直覺得是自己害了她,而無比自責。所以在仙子死後的每一世,他都保護著她。
當年,仙女離開,血花因沒了守護之力,很快儘數枯萎。她知道自己是有些任性的,可這樣一來,她總算和千山一樣,現在她也是妖怪了。
妖怪與妖怪的愛情,是不會有仙人阻攔的,相互結合,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血人雖是血肉之軀,實質是妖。仙子隻想成為他的妻。
一世世的輪回,她都帶著對他的記憶,在她將死之前全部記起,這是她和孟婆說好的結果,她將自己的所有修為贈給了孟婆,隻要能讓她不喝孟婆湯。但若她不忘記過往,定過不了閻王那關。所以孟婆在給她的孟婆湯中加了其他東西,令她在活著的最後一個月裡,將所有事情都記起。
也就隻有這個月,她可以記得一切。
“千山,我走了,勿念。”這是她被鑫禪子帶走時,最後對千山說的話。
千山掙紮著起身,因身受重傷,怎麼也趕不上鑫禪子的速度,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她離開。
我看到這裡,隻覺得小水太傻。當年,她是仙子,即便無法成為千山的妻子,也可以和他多處一段時日,這些時日難道還不夠嗎?可很快,我便明白了,這樣的日子的確不夠,而這樣的日子也是十分痛苦的。為仙者,因生命漫長,幸福漫長,痛苦也會變得格外漫長。
小水轉世為人,才能與千山重新來過。一世又一世的相遇,每一世雖然都不能善終,但中間的過程卻是無比甜蜜的。為仙的她,和千山在一起,每天都要擔驚受怕,害怕哪天被天界發現,而遭受處罰。與天界的處罰相比,她寧願成為血人。
千山並沒有因鑫禪子將小水帶走而放棄,他又去尋她。就像每一世,他都在人間找尋她的身影,而千山也總能找到她。
想來他們到底還是有緣的,我想緣分的確是種奇怪的東西,為何讓兩人相遇相愛,卻往往不讓他們在一起呢?
這世間,因兩情相悅而結合的人實在是太少了,這就是所謂的現實。若有人真是兩情相悅而在一起的,真是要羨煞旁人了。
千山在小水的最後一天找到她,而過了這一天,則是她十七歲的生日。可她過不了十六歲,或許連這天的落日也看不見了。
因為鑫禪子決定要在這一天吸光小水的血。
她希望自己死時是最美的樣子,可一個被吸光血的人又怎麼會是美的呢?
被師父割開脖頸上的動脈時,她感覺到痛了一下,便再也感覺不到痛,因為她看見了落日的餘暉,她的注意力都被那些最後的光芒吸引了去。西去的陽光照在人的身上,絲絲溫暖,彩霞映紅天際,真美,她到底是看見了落日,她安心地閉上了眼睛。
有的人可以走遍千山,看遍千山,我雖然沒有機會,但我有你啊,千山……
小水以為自己應該死了,因為她睜開雙眼的時候,看見了千山,他抱著她,動作無比輕柔,仿佛是做過無數次夢,那夢中的情境。脖子上的傷口已經愈合,竟已感覺不到疼痛。
她以為自己是在做夢,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竟是一陣吃痛,低頭就看見身邊躺著的是師父的屍體。
千山他,趁鑫禪子不備,殺了師父。他作為徒弟,因為她,殺了師父,這是犯了大戒啊!
千山對師父的屍體無動於衷,隻是抱著她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他對她說“小水,下咒的人走了,你不再是血人了,以後你就是普通人,無論發生什麼,都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小水當時因為太過震驚,並沒有領悟這番話的含義。
但後來她明白,但明白時,已經太晚。
下咒的人死了,咒語解除了,她是人了,可他還是妖。他為了她,殺了師父。
小水當時還天真地以為他們如此還能在一起,他會陪她到老,直到有天,她的身邊再也沒有了他,她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
千山走了,因為師父是他親手殺的,他無臉苟活。
至於千山是走了,還是死了,小水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說清楚,也許她當時也不知道吧!因為她看到的是千山走了,但心裡推測他是死了。
這裡還不是結局,我繼續看了下去。
但後麵的劇情,都沒有再出現千山。
有天,小水呆立在他們曾經去過的水池邊,那還是一個天朗氣清,鳥語花香,綠草如茵的季節。小水站在水池邊,想著心事,也許想的正是她和千山的曾經。
她故意赤腳走著,因為她喜歡這種腳上沒有任何束縛的感覺。她希望腳可以踩在結實、平坦、乾淨的土地上,然後一直走到天涯,走到海角,走到他的所在。但現實是,光著腳必然會被利石劃傷。
水中的利石再度劃傷了她的腳,她看著鮮血流出。過了會兒,她對著空氣輕聲道“千山,我腳疼。”
她麵對的方向正是當年千山站立過的地方,但四周寂靜,沒有人回答。
她這才明白,千山再也不會回來了,而這世間最溫暖的情話,莫過於你還未開口,那人已扶你坐下,一句不說的為你擦拭傷口。
千山若是在的話,即便她不喊疼,他也會知道。顯然,他不在了。
從此,千山寂靜,江水枯竭,山水一並死去。
她離開那片水池,水麵上微微蕩漾起一層又一層的漣漪。
她最後依依不舍地望了水麵一眼,心說“千山,我算不算是被你拋棄了,還是說你愛我,卻不得不離開我。”
小水站立了會兒,突然一滴雨水滴在了她的臉頰上,溫暖的好像一個人的手輕柔撫上她的麵頰。她抬頭看天,天空無比明媚,怎麼會有雨呢,她一抹自己臉上的雨水,將雨水貼近自己的唇,舔了一口,發現那竟是鹹的,原來是她的淚。
她慘然一笑,沒想到這竟然是她的淚,可是剛才那種溫暖的觸感確是那樣的真實,真實到好像千山就在她的麵前,可眼前什麼人都沒有。
是你麼,千山,她問。眼前卻還是什麼也沒有,回複她的是樹林裡亟亟的風聲。
在這裡,她突然好像什麼都明白了,然後釋然地笑了笑,眼淚卻像水龍頭般,止也止不住地落了下來。
整片樹林,靜的隻有她落淚的聲音,還有風吹過落葉的沙沙聲。
這便是故事的終結。可我總覺得似乎還缺了些什麼,雖然後麵有好幾頁空白,但我在最後的一頁空白頁上發現了幾行話。
上麵寫著
血蝙蝠,夜行動物,被天界詛咒的妖怪,永不得觸碰乾淨的東西,特彆是乾淨的靈魂,觸摸後必死。
血花,生於西海岸邊,夜裡開花,為迷航者指引方向,為夜行者照亮歸途,為世間最乾淨的東西。血人,則是被汙染了的血花,不再純潔。
小水在最後又添了句千山死了,我也死了,他明明知道自己碰了我會死,卻還是這麼做了,換做我,我也會這麼做。
看到這,我合上書頁,心裡久久不能平靜,隻因我終於知道了他們的結局。小水,你知道麼,千山他,在最後不顧死亡的威脅,還是觸碰了你。你的純潔,是他從不曾有過的,你們就像是光明和黑暗的兩極,相互吸引,卻無法觸碰。
我曾經知道有的妖怪不能觸摸人類,一旦碰了人類,就會完全消失。小水和千山的情況,和這個十分相像。小水選擇成為血人,不僅僅隻是想要成為他的妻,更是為了一個溫暖的擁抱,千山的擁抱。
小水,你知道麼,千山死前,他抱過你,他再也沒有遺憾了。那麼,你還有遺憾嗎?
201596星期日多雲
今天,我將《胭脂淚》還給了雲起。直到我看完了這個故事,我才明白,為何曾經三毛在形容荷西之死時,說的是我們死了。當時我理解不了,但現在已能理解。
愛到深處,刻入心底,同心同德,已為一體,一人不在,便是一齊毀滅。
沒有對方的世界,另一人什麼也不是。
恨彆離,情難絕!
看到故事的最後一刻,我才知道《胭脂淚》的作者就是小水本人,這一段傳奇訴說的是她自己的故事。我也許永生都不會遇到小水,但通過這本書,我認識了她。
看書的過程,往往是在和作者對話。
雲起從我手中接過書籍,沒問書裡的內容,卻是問我“你什麼時候走?”
他問的是,我幾時去學校,我回答“乘下午兩點多的動車,怎麼,你問我這個,是要來送我嗎?”
他道“當然要送。”
我點了點頭“那好,我先回去整理一下,到時再見。”
從雲起書店的二樓下來,我又看見了坐在收銀台前的小梅,她每天都很儘職儘業,雖然來此買書的人並不是很多,但她還是一刻都沒忘記自己的本職工作。
我雖然是本店的老主顧,卻一直借著免費書,有時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就會買本想看卻也不一定會去看的書。我從架子上取了一本錢鐘書的《圍城》,走到她的麵前,道“我要買這本書。”
小梅親切地笑了笑,我知道她其實想將這本書送給我,可我不能因為我和雲起很熟,就這麼拿走。
我將書費付清,問她“你們在這裡,不怕人家看見你們永遠不老,而懷疑你們嗎?”
我這麼問,雖然有些唐突,但我和他們很熟,也就沒什麼了。
小梅對我說“不怕,再過十年,我們估計也就離開這裡了,十年這麼短的時間,有誰會記得我們呢?”
十年?分離?有誰記得?原來這世間真沒有什麼是永遠不變的。有誰記得,十年之後,我定然不會忘記這裡曾有過這樣一家書店,裡麵的人都是妖怪。
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情,她說“不要悲傷,在離開前,我們還會在一起很久的,到時,你也嫁做人婦了,我們會在你不需要我們的時候離開。”
我心說,是啊,我是人,他們是妖,到底是不同的呀。但有過這麼一段經曆,並非是件壞事。十年,你們將給我十多年的天真無邪,這是用金錢也不到的回憶。
我說“我很開心遇到你們。”
遇到雲起,認識雲起,我從未後悔。
收拾好行李,我踏上了去往學校的路上,很快將要離開這座城市,這座城市有我的家,有我的家人,有雲起書店,還有雲起和他的那群妖怪。
動車徐徐啟動,本該沒有旅客的月台上,雲起、小梅和離殤正在為我送行。他們是群妖怪,除了我,沒有人看見他們。
我透過窗子,一直注視著他們,直到再也看不見他們。
因去學校的路程較遠,我在動車上睡了過去,睡夢中,我看見了雲起熟悉的麵容,他的唇抵著我的額頭,我的臉都燒紅了。我卻大著膽子,說道“雲起,我喜歡你。”
他用富有磁性的聲音對我說道“我也是。”
然後我便醒了,才知剛才的一切不過是夢。但為何我的額上仍有一絲濕濕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