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穀縣衙門,知縣相公端坐正堂之上,三班衙役齊聲大喝“威武”,那水火棍齊齊敲擊在地麵上,自有一股威嚴顯現。
縣中主簿,連同剛剛那位狄縣尉,俱是列坐在左右。
陽穀縣知縣,亦是一位中年文士,一拍桌案,叫道:“堂下何人?”
武鬆回道:“小人武鬆,剛剛在獅子樓處吃酒,那本縣的西門慶卻是醉酒鬨事,小人上前阻攔,失手害了他的性命,還請相公明察。”
知縣剛剛得了狄縣尉轉交的金子,早已是心知肚明,但是必要的程序還是要走。
“可有人證?”
張正道便掃視了一眼祝麻子等人。
“回相公老爺,小人等親眼所見,西門慶吃醉了酒鬨事,武鬆出手阻攔,不曾想失手,打傷了人命。”祝麻子上前回稟。
應伯爵亦是跟著道:“小人可以作證。”說完還扯了扯謝希大的衣袖。
謝希大無奈之下,隻好跟著道:“小人也可以作證。”
知縣見人犯、人證俱在,此案簡單明了,便喝令狄縣尉帶著仵作,本班衙役等十數人,押著武鬆及證人一行人等,再次返回獅子樓裡,取證勘驗。
現場檢驗完畢,縣中主簿疊成文案,眾人證也都出了供狀,一一畫押,便保放隨衙聽候,當廳發落。
至於武鬆則是被戴上短枷枷了,打入縣衙大牢,待將本案的招解文書和申解公文,上報鄆州衙門後,領了回文,便將人犯武鬆,連同三個證人,移交押送至鄆州府治須城,案件再經過推鞫、檢斷、勘結三道程序後,才能依法判處武鬆。
此時,朝廷早已恢複了大理寺和刑部的舊職,若是西門慶家中沒有苦主上告,這樁案子很快便會了結。
待陽穀知縣雷厲風行的結束堂審,也不與張正道說話,便喝令左右退堂,一乾人證也不用押在縣衙,隻收了姓名、住址,當場釋放。
眾人出了縣衙,站在街角,祝麻子三人不敢私自離去,隻等著張正道吩咐。
見這三人還算聽話配合,張正道笑道:“過幾日,要是傳喚你等去那須城州衙時,記住今日的供詞。”
祝麻子諂笑道:“大官人放心,小人自是不會亂說話。”
張正道示意張六上前,吩咐道:“每人先賞十兩銀子,算是本官人請他們吃酒的辛苦錢。”
祝麻子三人收了銀子,互相對視一眼,小心翼翼道:“大官人放心,我等必不會胡言亂語。”
張正道又問道:“那西門慶可還有什麼家人?”
應伯爵回道:“我大哥……西門慶家中尚有一個女兒,年芳十歲,除此之外,便是在外麵還養了一個外室,那女子喚作卓丟兒。”
張正道思忖片刻,又繼續問道:“除了這個女兒,卻是再無旁人?”
應伯爵肯定道:“不曾聽聞有什麼遠近親戚往來。”
點了點頭,張正道又道:“既然如此,還要拜托三位將那西門慶家,給我盯住了,若是那女兒上告,定要與我攔下。”
張正道又對陸小乙道:“這幾日便辛苦小乙哥,與他們同吃同住,將那西門慶家,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