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袁世凱發現後,本來是要砍這人頭的,後來有袁世凱沒法不給麵子的人出來說情,才饒他不死。
正是這個王治馨,後來一直追隨袁世凱的北洋嫡係趙秉鈞。
一九一三年趙秉鈞任中華民國總理時,王治馨當上了北京市長。
官大了,貪心更大,被大總統袁世凱主持成立的“肅政廳”抓個正著,最後還是被袁世凱處死。
當然,這是後話。
但是,一方麵袁世凱在山東時間有限,權力有限,又那麼多大事,難事纏身。對於治理腐敗,隻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當直隸總督、北洋大臣了,他決心要大刀闊斧,大乾一場。
在整飭吏治上,袁世凱采取的第一措施是破除陋規。
所謂陋規,也叫“規禮”或“常規”,就是官吏憑借手中的權力,公開按時、按節、按事,向所屬機關和人員索取的金錢和禮物。
因為各級官府,上邊撥付的辦公費用嚴重不足,隻能和下屬收取。對此,上邊也心裡有數,不是睜一眼閉一眼,而是睜著雙眼什麼也看不見。
因為,這其中有必須的費用,所以,向下邊伸手也就理直氣壯,有持無恐。
這也就為利用陋規來巧取豪奪大開方便之門。
袁世凱認為,吏治最大的問題“莫如收受陋規一事”。
他的作法是,確實必須的辦公費用和必須的支出,該多少就多少,由公費實報實銷,把利用陋規索賄和必須和正常的支出劃分開來。
要肅貪,首先需要明確界定什麼樣的行為是“貪”,破除陋規對於肅貪當然意義重大。
袁世凱在直隸的財政狀況得到一定改善後,他還拿出一部分資金給官員一定的補助。緩解官員薪俸過低的問題,拿出錢來養廉。
袁世凱整飭吏治的第二個措施是設立官吏考驗處,對各級官員進行考核。
用官員,除了道、府的大員他親自過問外,其他的官員任用主要是由官吏考驗處拿出考核意見,核準後才能進人審批程序。
袁世凱整飭吏治的第三個措施是設立調查處。調查處的工作分為平時和臨時。
平時主要是比較官員的政績,了解和跟蹤社會輿論和民眾反應,發現問題展開調查。
臨時就是承辦朝廷發下來的參奏問題,總督交辦案件,官員互相揭發的問題,紳民告訴事件等。對像僅限道、府以下人員。
致力於使貪腐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及時懲處,讓搞貪腐的人付出相應的代價。
整飭吏治的第四個措施是“開官智”,就是陪養官員,提高官員的素質。
為了使官員能接觸到新知識,袁世凱首先設立了課吏館,不久改成了直隸法政學堂。
專招候補人員學習,附設幕僚學堂專教幕僚學習。法政學堂每年招收一百二十人,分預科(半年),正科(一年半),學製二年。
正科講義,絕大多數由日本教員講授。
科程有大清律例、大清會典、交涉約章、政治學、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國際公約、國際私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裁判所構成法、應用經濟、財政學、警察學、監獄學、統計學、中外通商史、日語、演習裁判。
畢業後分優劣委派差缺。
其次,袁世凱還命未赴任的實缺州縣官員先赴日本遊曆三個月,參觀行政、司法、各官屬和學校、實業,回來後再赴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