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一位策士悄悄地對他說“這樣一來,豈不是要使真心擁戴大總統的人們心灰意冷嗎?”
袁世凱聽了為之恍然大悟,立刻把這個條陳發交到三月八日的政府公報刊出,並通令各省文武長官就這個條陳表示意見。於是,首先交卷的是有袁家急先鋒綽號的倪嗣衝,他表示大加讚美。
七月間,總統政治顧問古德諾提出了一個說帖,認為總統選舉法有修改的必要。
因為這個選舉法是以參眾兩院為總統的選舉機關,而新的約法采取一院製,參眾兩院已不存在。
這個選舉法規定大總統、副總統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國務總理代行總統職權,而新約法對官製有所修改,國務,院和總理都不存在了。
修正《總統選舉法》,正合袁世凱的意圖,他把古博士這個說帖提交參政院,授意參政院修改總統選舉法。
稅務處督辦、參政梁士怡秉承袁的旨意,在參政院提出修改大總統選舉法的提案。一九一四年八月十八日,參政院建議大總統將該提案提交約法會議,由約法會議起草議決總統選舉法修正案。
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約法會議召開關於修正大總統選舉法第一次會議。
會議認為修正大總統選舉法,“宜注重共和之精神,而不可概襲共和之形式,宜參稽本國之遺製,而不宜塗附外國之繁文”。
約法會議雖然是袁世凱的立法禦用工具,但人總是有思想的,事情的進展並不能讓袁世凱事事滿意。
袁世凱沒有參加會議,但通過他的親信,也就是他的傳聲筒和代理人時刻控製著會議。經過多次舉行會議,直到到十二月二十八日。約法會議終於把大總統選舉法,修正成袁完全滿意的、為袁獨裁統治服務的法案。
修正後的《大總統選舉法》,袁世凱於二十九日公布施行,同時廢止一九一三年十月由國會製定的《總統選舉法》。
根據這個新選舉法,總統任期改為十年,連任不受限製。總統改選之期,如果參政院認為“政治上有必要”,可議決總統連任而不必進行選舉。
總統繼任人由現任總統推薦三人,預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藏之金匱石屋”。備有鑰匙三把,由總統、參政院長、國務卿各執其一。平時不許開啟,須在選舉前取出來交與選舉會。
總統資格以年滿四十歲並在國內居住滿二十年者為限。現任總統可繼續當選。總統選舉會由參政院參政、文法院議員各選五十人組織之。副總統亦由現任總統推薦三人,其當選資格與總統同。
根據這個選舉法,不僅袁可以成為終身總統,而且可以造成袁家的世襲總統。
這時候袁已年過五十,總統任期規定為十年,任期屆滿後,如果他還健在,通過選舉形式或是通過參政院的表決形式,就可以達到連任的目的。
如果沒活下來,或者年老“倦勤”,則他已預留了繼承人。據說他在嘉禾金簡上預先填了袁克定、袁克文、袁克權的名字,選來選去都是他的下一代。
這樣一來,中華民國已經差不多成為袁家王朝了。
這個選舉法是古今中外獨家創始的選舉法,是仿照封建帝王康熙的立儲法,把嗣君的名字預先寫好,封匣內,藏在正大光明殿的匾額後。
把立法機構變成自己的禦用工具,利用這個禦用工具,隨意的製訂和修改法律,使法律完完全全符合自己需要。袁世凱找到了對“民主共和”,對“法製國家”的應對之策。
整日裡耳聽著左右的馬屁精,拚命叫嚷他是“安定”中國的唯一人物,“今日之天下舍袁世凱其誰”?這時候的袁世凱真是誌得意滿,要多愜意有多愜意。
但是,袁世凱也有特彆鬨心之事。因為就在這個時候,在河南和湖北交界的地方,有一支反袁世凱的武裝力量,鬨騰的越來越凶。
這就是民國初年,曇花一現,哄動中外的白朗軍!它的出現像傳說、像演義、也像神話。
白朗軍的首領是白朗。白朗是何許人呢?
有記載,白朗(1873年—1914年8月),字明心,河南寶豐大劉莊人。出生於河南省寶豐縣縣城西大劉村一農民家庭。喜救助貧苦人家。幼時讀書年餘,稍長,在家務農。他家門戶單弱,經常受本村地主的欺侮。
關於白朗起義,有說,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白朗被本村地主王岐誣陷入獄,賣地百畝賄官始獲釋。後自帶馬匹去禹縣某部馬隊,旋因受訛詐而歸,至梁窪,所帶馬匹被鄉隊搶走。朗多次無辜受害,憤怒異常。時縣境連年大旱,饑民四起,眾多求助於朗並勸其出來“鬨鬨”。朗遊移未定,恰逢縣衙將其城內姐家所雇泥水匠以匪名抓走,並搶了他在姐家存放的財物,遂憤而起事,時為宣統三年(1911年)十月。
也有說,白朗清末曾在第六鎮統製吳祿貞手下充當參謀,吳被袁暗殺後,他就和中州大俠王天縱一同在嵩山落草,自稱為中原扶漢軍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