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說當時民國實在太窮了,不得不曲意向日本屈服,不可能像段祺瑞所說的那樣,與日本決一死戰。袁世凱一方麵假意答應日本人,一方麵將日本人的陰謀公之於眾,致使國際輿論嘩然。最終,日本人強迫中國成為保護國的計劃不了了之,隻能以《民四條約》作為代替。
當然還有其他說法,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對這個曆史事件究當如何去看呢?筆者認為,無論對袁世凱其人是好還是惡,曆史事件還是要還曆史的本來麵貌。
無論如何,反正最後的結果是袁世凱在五月八日下午八時,在純一齋舉行的會議上,發表了一篇淚隨聲下的演說,宣布接受了日本最後通牒;把日本另案討論的第五號要求吹噓為“誓死力爭”的結果。並對英國公使朱爾典的勸說,表示誠摯的感謝。
會議上商議如何答複日本,開始的意見用長文答複,敘述一下談判過程、發生的爭論和進行過的修訂,可能是後來覺得,怎麼說都是很丟人的事,不如乾脆改為簡短的複文。
當日晚間,外交部連夜準備複文,有關第五號福建一條中“日後另行協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參讚不幡酉吉在電話中爭論甚久。日本方麵要求袁把中國的複文底稿,提早透露給日使閱看。
外交部秘書施履本親持複文底稿至日使館,給不久前墜馬受傷的日置益公使閱看。
日置益看到回文後,因“第五號與此次交涉脫離”,並未注明“日後另行協商”,而大發脾氣。
堅決地表示“這項複文我不便接受!”
施履本隻好持稿匆匆趕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請示。
曹乃在複文底稿上加了??“容日協商”字樣,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館送請複閱。日置益複按照自己意圖,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八日深夜一時才告完畢。
袁世凱第二天知道了又作了一些屈辱的讓步,大為光火。不知是真心還是故作姿態,當然亦或是借題發揮和遷怒與人,當即痛罵曹汝霖不該未經請示而擅作主張,馬上把已準備頒給他勳三位的一道命令臨時撤銷。
五月九日下午一時,中國的複文由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親自送到日本駐華公使館,複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於五月七日下午三時親以日政府哀的美敦書送交??中國政府,並附以說明書七條。該哀的美敦書之結語雲
“日本政府盼望中國政府於五月九日下午六時交??出滿意之答複,倘屆時不能得滿意之答複,則日本政府將施用日本政府以為必要之方法。今中國政府為維持遠東和平起見,除第五條中之福建問題議定互換公文外,係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屬哀的美敦書之說明七條,承認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中之各款,惟第五號中之五條,俟將來另議。
“中國政府今日即行承認者,無非盼望中日間之懸案從此解決,而兩國國交??可以鞏固,中國政府請日本公使從速定期到外交??部會擬條文,正式署約。”
日置益得到中國正式複文後,便電奏日本天皇,報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獲到輝煌的勝利,一方麵表功,一方麵向他的天皇表示祝賀。
五月十日,日置益公使前來中國外交部,代表日本向中方表示了感謝。
十一日,日使館照會中國外交部,送來公文四件,(一)日本所交之條款;(二)會議後中國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國第二次回答原案。
同時約定十四日在迎賓館正式會晤。
五月二十五日,袁世凱政府與日本正式簽訂了這個亡國條約後,通電各省文武長官說“日本既有讓步,無損中國主權,故決定由外交部即日答複。此案已結,中外敦睦,希飭屬曉諭通知。”
與此同時,袁世凱親寫了兩道密諭,告誡各省文武長官,不要忘記五月九日這個奇恥大辱的日子。
事後,他又授意丁佛言撰寫《中日交涉失敗史》一書,印了五萬冊,秘密寄存山東模範監獄中。
他咬著牙說“這一次我們吃了一個大虧,將來有一天我們翻了身,這部書就可以公開發行了。”
在動物界,通行的生存法則是弱肉強食。人也是從動物世界來的,人類社會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也同樣奉行著這個原則。在國與國的關係中,誰的拳頭硬,誰說了算。沒有道理可講,沒處去講道理。比如這一次中日之間發生的事,哪裡是兩國之間發生了什麼糾紛呀!不過是日方跑到中方的領土上欺負人。受到欺辱,隻能怪自己拳頭不硬。想不受欺辱,隻能是讓自己強大起來,
在這樣的條件下,??當一個國家被一個或一夥極端主義者和野心家所掌控,或者這個國家的主流民意被一種狹隘的民族主義和狹隘的愛國主義所左右時,這樣的國家越是發達和強大,就越可能給世界帶來更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