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湖北十一月十五日收到上海召開會議的電文後,立即予以駁回“即認湖北為中央政府,則代表會議應之政府所在地召開”。
武昌畢竟是“起義首功,同盟牛耳”,在上海召開的各省都督府聯合會以,隨後做出決定“認鄂軍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即以武昌都督府執行中央政務,統籌全局,劃一軍令。其中央政府組織,請貴軍政府製定。”
於是,湖北的譚人風等十四位革命黨人,聯名向上海發出電報,邀請在上海的各省代表,“諸君速來鄂組織一切”。
與此同時,湖北軍政府派出居正、陶風集等人趕至上海,爭取各省代表轉赴武昌參加會議。
居正(1876—1951年),原名之駿,字覺生,號梅川,彆號梅川居士,湖北省廣濟縣(今武穴市)人。
少年時代,聰穎好學,有文采,為時人稱頌。一九零零年中秀才。一九零五年就讀日本法政大學預備部,加入中國同盟會。一九零七年在東京參與組織共進會,並親手製訂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學本科習法律。
是民國時期“廣濟五傑”之一,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法學家。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先期的組織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勳。曾任南京臨時政府內政部次長,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
著有《辛亥親曆記》《為什麼要重建中國法係》《辛亥禮記》等書。
陶風集1880~1928,字遇剛,號常疇,南漳陶家灣人。幼聰穎,一九零一年就讀於襄陽鹿門中學,因寫詩抨擊清廷簽訂《辛醜和約》,遭學校除名通緝。次年東渡日本留學。一九零五年加入同盟會。
次年回國,聯絡幫會反清,策劃奪取南漳武鎮商團槍支,事泄後再渡日本,進明治大學習政法。一九一一年歸國、參加廣州起義。失敗後回湖北,參與武昌起義。後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湖北軍政府顧問官和內務司司長。參與起草《中華民國鄂州約法》。曾於整修內務司衙門的大門時發現窖藏白銀十八萬兩,全部撥給整修沔陽沙河堤工程。
一九一四年底,受黎元洪電邀,任職北京政府。離京後任湖南長沙厘金局長。一九二零年轉任陝西財政廳長。馮玉祥任陝西督軍後委任其為高等顧問。
一九二七年,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部參議。同年秋任襄陽張家灣厘金局長。
一九二八年任老河口厘金局長。因征稅得罪於該地太商號及商團,是年秋因病住院,商號買通醫生將其毒殺。
遺著有《望山文集》十一卷。
經過一番協商,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方麵電告湖北軍政府,赴鄂代表即日啟行,又通告各省,報告代表赴鄂組織臨時政府事宜。
二十五日,上海方麵又議決,每省各留一名代表在滬,“聯絡聲氣”。
這樣一來,在上海的各省代表一分為二,多數赴鄂,少數留滬。此次上海與湖北關於各省代表會議地點之爭,有聯絡不通暢的客觀原因,也暗含組織臨時政府主導權之爭,隻是最後,湖北以首義的“地利”占得了上風。
十一月底,十一個省共二十三名代表先後抵達武漢。這些代表是,江蘇雷奮、陳陶怡、馬君武。浙江湯爾和、陳時夏、黃群、陳毅。福建潘祖彝。山東謝洪燾、雷光宇。安徽王竹懷、趙斌、許冠堯。湖南譚人鳳、鄒代藩。廣西張其鍠。四川周代本。直隸穀鐘秀。河南黃可權。湖北時象晉、胡瑛、王正廷、孫發緒。其中直隸、河南尚未易幟,其代表是由谘議局派出。
這時還沒有停戰協議,武昌城還在北洋軍架在龜山上大炮的炮口之下。安全起見,會議地點選在了漢口英租界順昌洋行。
會議於十二月三十日正式開會,推舉年齡最大的白須老人譚人鳳為議長。首先聽取了湖北代表胡瑛報告了陽夏之戰的經過,及袁世凱派人過來協商停戰的情況。
會議議決,譚人鳳以臨時議長的名義,致函黎元洪都督,追認上海會議提出的承認湖北軍政府為臨時中央政府的議案,並請黎元洪以臨時大總統的名義,主持執行中央政務。
會議根據黃興、黎元洪和湖北軍政府對袁世凱和北洋軍的想法,十二月二日,還做出了“虛臨時總統之席待袁世凱反正來歸”的決議案。
這是個很有胸懷和遠見之舉,為封建專製向民主共和地和平過渡奠定了基礎。
會議開到十二月七日。除通過上述議案外,還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於1911年12月3日公布,於1912年1月2日進行過修訂。
以下為修訂後的文本
第一章臨時大總統
第一條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
第二條臨時大總統有統治全國之權。
第三條臨時大總統有統率海陸軍之權。
第四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宣戰、媾和及締結條約之權。
第五條臨時大總統製定官製、官規,兼任免文武官員,但製定官製、官規,及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專使,須得參議院之同意。
第六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設立臨時中央審判所之權。
第七條臨時副總統於大總統因故去職時升任之,但於大總統有故障不能視事時,得受大總統之委任,代行其職權。
第二章參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