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動身前通電獨立各省說“挈隊入都,共規長策。盼堅持原旨,一致進行。各省出發軍隊,均望暫屯原處,勿再進劄。勳抵京後,當即馳電籌備。”
到天津的當天,張勳就對前來歡迎的總統府秘書長夏壽康提出限期三日,解散國會,否則他就不管調停了。
黎元洪得知張勳的要求,頓感五雷轟頂。各省督軍鬨獨立,就是為了解散國會。如果他能接受這個條件,還用得著請人調停嗎?如今張勳大軍壓境,比那些鬨獨立的督軍更危險。
不久之前,黎元洪曾一再表示“寧可犧牲總統,絕不解散國會”,如今這些豪言壯語已被他拋到九霄雲外。
擺在黎元洪麵前最迫切的問題是穩住張勳。
但國會也不是說解散就能解散的。法律規定,總統下令解散國會,必須要由國務總理副署方能生效。段祺瑞被罷免後,代理國務總理的是老法學家伍廷芳。
作為中國第一位法學博士,伍廷芳抵死也不肯副署這樣的命令。
他對前來做工作的步軍統領江朝宗說“職可辭,名不可署!頭可斷,法不可違!”
黎元洪見伍廷芳油鹽不進,隻好對張勳說“不是我不想解散國會,是找不到副署命令的人啊!”
大老粗張勳不管這套,他回話說“要什麼副署?發道命令解散了就是了。”
沒辦法,黎元洪隻好派人到天津找新任內閣總理李經羲。
李說什麼也不乾,理由是自己尚未履職,沒有資格副署。
無計可施的夏壽康隻好去找段祺瑞幫忙。段祺瑞說,你們不都讓我下台了嗎?我怎麼還有資格副署呢?
眼看張勳給出的最後期限就要到了,還是沒人副署命令,黎元洪急得團團轉。
最後關頭,步軍統領江朝宗出麵,以代理總理的名義副署了國會解散令。可笑的是,江朝宗這個代理總理隻當了十二天,他乾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解散國會。
江朝宗也不想當千古罪人,副署了國會解散令後便通電全國
“現在時艱孔亟,險象環生,大局岌岌,不可終日,總統為救國安民計,於是有本日國會改選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權代總理,誠不忍全國疑謗,集於主座之一身,特為依法副署,借負完全責任,區區之意,欲以維持大局,保衛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靈不罹塗炭。一俟正式內閣成立,即行引退。違法之責,所不敢辭。知我罪我,聽諸輿論而已。”
同一天黎通元洪電全國,解釋自己的苦衷
“元洪自就任以來,首以尊重民意,謹守《約法》為職誌,雖德薄能鮮,未饜輿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懷,當為國人所共諒,乃者國會再開,成績尚鮮,憲法會議,於行政立法兩方權力,畸輕畸重,未劑於平,致滋口實。皖奉發難,海內騷然,眾矢所集,皆在國會,請求解散者,呈電絡繹,異口同聲。死洪以《約法》無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壞法律,曲徇眾議,而解紛靖難,智勇俱窮,亟思遜位避賢,還我初服,乃各路兵隊,逼近京畿,更於天津設立總參謀處,自由號召,並聞有組織臨時政府與複辟兩說,人心浮動,訛言繁興。
“安徽張督軍北來,力主調停,首以解散國會為請,迭經派員接洽,據該員複‘如不即發明令,即行通電卸責,各省軍隊,自由行動,勢難約束’等語。際此危疑震撼之時,誠恐藐躬引退,立啟兵端,匪獨國家政體根本推翻,抑且攘奪相尋,生靈塗炭,都門館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為自衛計,勢必至始於乾涉,終於保護,亡國之禍,即在目前,元洪籌思再四,法律事實,勢難兼顧,實不忍為一己博守法之虛名,而使兆民受亡國之慘痛。為保存共和國體,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統一計,迫不獲已,始有本日國會改選之令。忍辱負重,取濟一時,吞聲茹痛,內疚神明。所望各省長官,其曾經發難者,各有悔禍厭亂之決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諒苦衷,不生異議,庶幾一心一德,同濟艱難,一俟秩序回複,大局粗安,定當引咎辭職,以謝國人。天日在上,誓不食言。”
黎、江兩人的電報,都承認解散國會是一件違法的事情,黎的電報顯然透出以解散國會為保存共和國體的交換條件。
這道命令發表後,避難到上海的國會議員發表聯名通電說
“民國《約法》中,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江朝宗非國務員,不能代理國務總理。且總統受迫武人,自認非法,所有解散國會命令當然無效。”
民國六年六月十三日,張勳在天津德租界寓所開了一次會議,會後發表通電說
“比因政爭,致釀兵事。勳奉明令,入都調停。……默察各方麵之情形,大多數之心理,鹹以國會分子不良,力主解散另選。……猶憶國會前度之解散,出於首座領銜之陳請,無非為奠定大局之計。區區此心,竊符斯旨。幸大總統洞燭輿情,俯采眾議,特頒明令,解散兩院。……勳擬即應命入都,共籌國是。俟調停就緒,即商請出師各省撤回軍隊。”
六月十四日,張勳帶著家小開赴北京。為了迎接張大帥,黎元洪命人打開中華門。
據說民國以後,中華門為迎接貴賓隻打開過三次。一次是袁世凱迎接南京政府派來的專使,一次是為了迎接孫中山,這是第三次。
當天,正陽門京奉火車站張燈結彩。北京城裡淨水潑街,黃土墊道。從火車站到南河沿張宅,一路上軍警密布,辮子兵分段站崗,城樓城牆上滿是全副武裝的士兵。
進京這天,張勳可謂風光無限,他也正春風得意。殊不知,一切逆曆史潮流而動的人,注定是沒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