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逼不得已,高士廉決定請皇上為他解惑。
事實上,薑萬鈞對周禮並不是特彆的抗拒,他真正在意的是結果。
換句話說,是否對國家有利,是否對自己有利。
如果裡邊夾帶著太多的私貨,甚至可能會影響到大寧的統治,薑萬鈞若還一口全吞下,那他不成傻子了嗎?
另外也好考慮“適宜性”。
“適宜性”,即時宜,地宜,權宜。
就比如說,“男女授受不親”,這是禮。
但是問題來了,“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嫂嫂溺水了,救不救?
不救,那是見死不救。
救,男女授受不親。
救不救都不對,怎麼辦?
孟子說“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救還是要救的,這是權宜之計。
“禮”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讓人“仁”,“義”,並不是為了“禮”而“禮”。
“禮”有時候是目標,而有時候是為了達到目標所采用的方法。
薑萬鈞不喜歡掉書袋,但這時候也隻能給高士廉擺事實講道理。
大寧需要一部“禮書”,但不能全部照搬過去的舊禮。
這部“禮書”是用來指導大家,為一些行為進行規範的,不能成為桎梏。
同時也要為薑萬鈞的一些“不合理”行為進行解釋。
比如。
“讚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這是過去的時候天子特賜給臣子的特權。
能獲得其中一個特權的大臣,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極致了。
大漢建立後,蕭何位極人臣,也僅僅是獲得了其中兩個特權,即“帶劍履上殿”和“入朝不趨”。
曆史上,獲得三項特權的臣子,差不多都是權傾朝野的“權臣”,比如曹操,比如曾經的李淵。
不過在大寧,滿朝文武都如同漢時蕭何一般,允許“帶劍履上殿”和“入朝不趨”。
“帶劍履上殿”,就是可以攜帶佩劍,穿鞋子上殿。
帶不帶佩劍,薑萬鈞不在意,但這不穿鞋,他真有點接受不了。
“入朝不趨”。
“趨”,小步快走,臣子覲見的時候,在進入皇帝的視野後,必須保持小步快跑,不能讓皇帝等著,以此表示對皇帝的尊敬。
“不趨”,就是不用小跑。
像李綱和褚亮,都一把年紀了,看著他們一路小跑過來,薑萬鈞心差點提到了嗓子眼。
至於“讚拜不名”。
按照禮儀,大臣覲見皇帝的時候,邊上會有一個司儀官,要把他們的爵位,官銜,名字都喊出來。
如果可以“讚拜不名”,那就不會喊名字了,這是一種禮遇。
大寧的宰相均享受“讚拜不名”的特權。
新的“禮書”是要證明薑萬鈞做得對,至少也要解釋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