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播放完畢。
所有人都沉默了。
如果說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是一首寧靜致遠的心靈撫慰劑,那麼花火則是激情四射的興奮劑。
並且全都好聽的要命!
風格如此迥異的兩首歌,居然出自同一人之手。
雖然花火的演唱風格完全不同,但依然能辨認,這就是麥子善的聲音。
如果說一首歌是麥子善從彆人那裡買來的。
那兩首呢?
難不成都是買的?
好歌都是難得一遇,怎麼可能有人輕鬆買到兩首?
到了此刻,可以石錘,麥子善就是原創歌手。
曾可思感覺自己快要站不穩,她自己身為原創歌手,很清楚,這兩首歌的水平全在她之上,遠不是她所能達到的高度。
而創作者居然是臭名昭著的聽覺華夏的人?
你在逗我?
楊笛這會則是笑的十分開心。
對他來說,這就是撿到寶了。
“麥總,走,我請你喝杯咖啡去。”楊笛想要拉著麥子善一起出去。
曾可思在後麵對著空氣無能咆哮:“不拍紀錄片了嗎?你走了?還怎麼拍?”
“拍啊,怎麼不拍,這些攝影師不都在這的嗎?伱進去唱歌,他們都是專業的,不耽誤事。”楊笛耐著性子安撫一下曾可思。
接著就招呼著麥子善一起出去。
麥子善正求之不得,他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楊笛這樣的人,有資源,有平台,可以幫助他成為一個真正的歌手,而不是現在靠著短視頻平台的流量打賞存活。
倆人出了錄播室,留下曾可思在後麵,曾可思的高跟鞋在地麵上像是鑿出個洞,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
二人徹底離開了,曾可思還是站在原地。
“那個,你們到底是不是來錄歌的?”卷毛問了一句。
“錄,當然錄。”攝影師急忙回答,“而且我們需要拍攝。”
卷毛咬了咬他的指甲說道:“五千。”
“什麼玩意兒?”攝影師驚呆了。
“你這都是五百塊,你為什麼管我要五千?”曾可思此刻感覺全天下都在和她作對。
“喲,你還記得挺清楚,是五百,沒錯,加上你欠的起碼十次的錄音費用,五千已經給你打折了。”
曾可思:“……”
為什麼每個債主都記得那麼清楚!
“小哥,我們導演走了,我就是打工的,你這樣要價,我不好報銷啊。”攝像師麵露難色。
“那你們去彆的地方吧。”卷毛一口回絕。
現場氣氛尷尬至極。
曾可思陰沉著臉,拿出手機付了五千塊。
一旁的攝像師鬆了一句氣,他生怕自己墊付,不然財務報銷可麻煩了。
卷毛收到了錢,才起身開始乾活,打開各種操作按鈕。
“可以了,你們如果拍攝的話,最好架好機位,人不要在裡麵,不然會影響收聲。”
攝像師立馬伸出了ok的手勢,表示他懂。
……
麥子善和楊笛二人在附近找了個咖啡館。
“沒有靈魂的音樂商人是吧?”楊笛問道。
麥子善點了點頭。
楊笛拿出手機,擺弄一陣子。
“好了,給你送出去倆個小火箭。”楊笛笑嗬嗬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