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羅賓告訴林一他準備大手筆加注團購市場,並且很快就要推出自己的外賣品牌的時候,肯定想不到林一出門之後乾了什麼事兒。
他去找了王星。
每團在京城的總部還是原來那個樣子,林一已經是第三次過來,但是情形已經大不相同。
第一次來這裡的時候,每團準備收購隨便外賣網,還是仰仗王星的爽快,林一拿到了一個不錯的價格。
第二次過來的時候是在萬裡出行上線之前,王星作為程惟的朋友代表他發出了見麵的邀請。
這一次則純粹是他自己跑過來找王星,如果要定義一下兩人的身份的話,應該算是王星的朋友。
“雖然我早就知道你賣掉隨便外賣網之後並不會安分,但是一年的時間能搞出眼下的聲勢也大大超出我的意料。”
王星的語氣十分感慨,不過林一並不是來找他憶往昔的。
“熊廠準備在團購和外賣市場也發動一場補貼大戰,企圖複製萬裡出行在打車行業的成功。”
林一隨口就把李羅賓給賣了。
王星沒有第一時間接話,他對於林一的態度感到有些疑惑,所以還在心中做著各種揣測。
如果說上次林一把鵝廠的消息通報給他,還可以通過兩人的私交解釋過去,畢竟林一沒義務替鵝廠保密。
而且自己隻掛著a廠係的名頭,跟萬裡出行並不存在直接競爭,但是剛剛這個消息又不可同日而語了。
這種差異不在於鵝廠投資點評的消息自己早就知道,並沒有幫上忙,而這次熊廠的消息確實是第一回聽說。
關鍵在於林一跟鵝廠沒有什麼交情,如果從嘟嘟打車算起的話還是敵對關係,所以他賣小馬哥很好理解。
但是李羅賓可是他的金主啊,萬裡出行能走到今天,除了團隊本身之外他們要感謝的第一個人一定是李羅賓。
這是什麼意思呢?
林一不知道王星心裡在想些什麼,自顧自地提出了疑問:“點評從鵝廠那裡拿了4億美元已經是2月份的事情了,我猜每團的下一輪也快了吧?”
王星很快衡量了一番,看在林一給自己通風報信的份上沒有必要對他隱瞞這個消息,更何況他也沒能力從中作梗。
“3億美元,已經談得差不多了。”
由於林一創辦了隨便外賣網並且賣給了每團的關係,此時的每團應該比前世更快地確立了外賣市場的領先地位,對於他在團購市場的處境也有正麵影響。
也就是說,每團應該更強了才對。
“點評都拿了4億美元,每團隻拿3億美元嗎?”
王星明白林一是誤會了:“你要知道點評4億美元換了20的股權,也就是他的投後估值在20億美元,而每團這一輪的估值是40億美元,兩者之間至少有一倍的差距。”
“多拿錢並不是必要的,至少對每團來說是這樣。”
“我承認你能通過這一輪補貼大戰後來居上讓我非常驚訝,但是你們很快在bat的乾預下停手,已經證明了這種競爭方式是不可持續的。”
“我覺得你的老板李羅賓可能是過度樂觀了,沒有好好溫習團購行業之前發生過的事情。”
“每團起步的時候並不是最有錢的,甚至稱得上窮酸。我從紅山資本拿到1200萬美元a輪融資的時候,團寶已經拿了兩三億人民幣,而點評網當時最近的一輪拿的是1億美元。”
林一評價道:“他們當初沒有贏你,是花錢的方式不對,而不是因為錢比你多才輸的。”
直接補貼用戶是效率最高的花錢方式,這個道理當初還是王星告訴自己的。
林一並沒有奉還給他,但是也沒有幫熊廠辯解,反而說了一句:“李羅賓並不是我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