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仇是目的,但不是最終目的。
先暫時放下仇恨,不急於求成,踏踏實實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提升自己的實力上,如此王星睿未來的路才能走的更遠。
慕容野在用他的方式給予王星睿督促與引導。
王星睿內心無奈長歎,我為什麼要著急?
我跟歐陽辰根本就沒仇沒怨好嗎,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是你一個勁的把我和他往一塊兒撮合,你經過歐陽辰同意了嗎?
大學還沒上呢,我就成了偉人兒子的敵人,我特麼招誰惹誰了?
……
……
陳徒生回到警局,直徑回到自己辦公桌前,坐在椅子上往後一靠,呼呼大睡起來。
四個月了。
為了查李家的案子,他到處奔走,搜集線索,結果什麼都沒查著。
唯一確定的是凶手還在k城。
為什麼?
因為在李家遭難兩個月後,k城再次出現了受害者,這一次是軒靈紡織廠的老板,凶手還是獅子化身。
雖然不知道這兩次作案的是不是同一個人,但可能性很大。
假設凶手是同一個人。
攻擊麵粉工廠的老板可能是因為不正當的商業競爭,那攻擊星輝樓的老板又是為了什麼?
在k城有同時涉及麵粉和紡織的企業有哪些?
凶手與李泓剛、張棟都有關係。
隻是因為生意嗎?還是因為彆的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要查的東西太多,太多了,一團漿糊,毫無頭緒。
砰!
一摞文件摔在他的辦公桌上,陳徒生嚇得一哆嗦,睜開了眼睛,瞥了一眼麵前的鄭直,又倒頭睡去。
“你去i城,為什麼不帶上我?”鄭直注視著他,問道。
這幾個月,鄭直也在查星輝樓的綁架案。
雖然案子已經結了,林逸被判定無罪,但他還是覺得整個案子處理的過程太過流暢了。
在他們一籌莫展的時候,恰巧所有的證據一口氣冒了出來,連犯罪嫌疑人都直接認罪,這一切都太反常了。
所以他把所有和星輝樓有關的卷宗又調了出來,並且秘密監視林逸。
直到前段時間林逸離開k城,去了i城,凶手也沒有再次行動,他開始自我懷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但當他聽說陳徒生從i城回來之後,他立馬堅定了心中的想法,找了過來。
自己是對的,林逸這個人絕對有問題,不然陳徒生不可能追去i城。
“你又不是美女,我去休假,乾嘛要帶你啊?”
“真不愧是我師父,休假能休到城主家裡,敢問你是被丟出來的,還是被打出來的?”鄭直道。
陳徒生睜開一隻眼,從腰間拿出自己的銀色小酒壺喝了一口:“又是你那個相好告訴你的吧,幾個月不見,說話怎麼還學會陰陽怪氣了。”
“你彆亂說,我跟花鈴隻是同事關係。”鄭直嚴肅地解釋道。
“我說你的相好是花鈴了嗎?”陳徒生道:“明明不喜歡人家,還總是從人家嘴裡套情報,知道這叫什麼嗎?渣男。”
鄭直低下頭:“下班之後我會跟花鈴說清楚,現在我要跟你聊案子的事,你彆轉移話題。星輝樓的卷宗我都看過了。這件案子的可疑人物除了林逸,還有一個人。”
鄭直拿出來一張信息表,啪拍在桌子上,信息表的右上角貼著王星睿的一寸照片。
“就是他。這個人叫王星睿,案發之前,他與林逸有過接觸,還曾去過受害者的家裡,而且李泓剛的兒子和張棟的兒子都是這個人的同班同學。
王星睿雖然隻有十六歲,卻和案件的所有相關人員都見過麵,所以我有理由懷疑,這個人很可能是星輝樓綁架案的關鍵人物。”
誒呦,可以嘛。
僅憑一份卷宗就能推斷出來這些,腦子挺好使。
“證據呢?搜集到了多少?”陳徒生問道。
警察辦案講究的是以證據為主,不能光憑自己臆測就判定一個人有罪無罪。
“目前還沒有證據指向他,我也不是說他就是幕後主使,隻是說出我的思路而已。你去了i城,有沒有查到些什麼?”鄭直問道。
陳徒生回答道:“沒有。”
陳徒生先去了r城的礦場,結果礦場關了,之後去了龍雲的莊園,結果被局長叫回來了。
根據他查到的線索,再加上他的推斷,現在唯一能確定的是,林逸在追著王星睿跑。
王星睿的手裡應該是握著林逸的某個把柄,所以找到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就能找到另一個人。
他不把線索共享給鄭直的原因是因為他覺得這個案子牽扯太廣,水太深,從龍雲當時的態度來看,他跟王星睿私交甚好。
再插下去,恐怕要觸碰到某些人的利益。
陳徒生不希望鄭直趟這渾水。
就在這時,陳徒生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裡的聲音十分激動:“老大!”
“有事兒直接說。”陳徒生有氣無力地問道。
“您讓我一直讓我在張軒宇家附近盯著。今天上午十點二十三分,我看見王星睿進入了張軒宇的家裡。”
“確定?”
“確定。”
“好,我知道了,原地待命。”陳徒生掛斷電話。
接著,一名剛入職的新人跑了過來,對著鄭直道:“老大,一個叫林逸的人帶著一個昏迷的人來咱們局投案自首了。
我看他的模樣跟您之前給我看的那張照片裡的人很像,特意跟您來說一聲。”
“那人現在在哪兒?”鄭直轉頭問道。
“審訊室。”新人回道。
鄭直和陳徒生不約而同地看向了對方。
鄭直轉身離開,朝著審訊室快步走去。
陳徒生趕忙站起來,緊隨其後。
兩人的步伐都逐漸加快。
鄭直皺眉道:“你跟著我乾什麼?我告訴你這個人是我先抓到的,必須由我來審。”
陳徒生道:“你年紀輕輕,怎麼耳朵還不好使了,新來的那小子說了,人家是自首,跟你有什麼關係?”
“老東西,能不能要點兒臉?”
“小兔崽子,怎麼跟師傅說話呢!”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