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麵這些直接利益,米國富豪設基金會還有利於鞏固整個家族的地位。
如果把財富直接留作遺產,繼承人怎樣處置這些錢是很難乾涉的,很容易被大加揮霍,最後富不過三代。
但一旦花銷限定在基金會規則之下,就相當於建立了一個家族公社,讓整個家族的利益凝聚在一起,從而得到更好的延續。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基金會,到現在就已經傳承了足足六代了,期間基金會的巨大部分高管都是洛克菲勒家族的自己人。
第一、在米國這樣一個移民國家,如果富豪的遺產稅收掠奪過重,來米國投資和移民會大大減少,還容易造成資本外逃。
基金會的成立反而能讓這些資金受到米國的管轄和控製,難以遷往國外,其中積攢的巨額財富也就成為國家發展的經濟基礎。
第二,很多基金會已經打入米國政權內部。富豪們有時候會拿出幾十萬米元,聘請一些政客做自己基金會的高級顧問,以此達成合作關係。對於政客來說,和慈善組織合作自然也是未來競選時的一個亮點。
第三,各個基金會實質上帶有政權製衡和政權博弈的性質。
資本能收買人心,也能操縱權力。
在米國,不僅是商界富豪,各個政治貴族和利益集團也都會成立自己的基金會,形成一個個經濟博弈的實體,影響著米國民主決策的方方麵麵。”
黃銘聞言點點頭,看來自家的基金會隻能叫黃氏慈善基金會了,這慈善基金會以後就是自己兒女的了。
在律師侃侃而談的時候,許麗華給兩人沏了茶。
黃銘作了個請的手勢說道:
“來,先喝口茶,潤潤嗓子。”
律師立馬說道:
“謝謝老板。”
黃銘問律師道:
“依你之見,我們該如何做?”
律師說道:
“黃老板,米國聯邦稅收法典501c3條款下免稅機構分為兩大類,私有基金會privatefoundation和公共慈善組織publiccharity。
我們應該是私有基金會吧?”
黃銘點頭說道:
“是的,我們肯定不會是公共慈善組織。”
律師講解道:
“在米國,非營利性機構(nanization)十分普遍。
根據統計,在全米範圍內有大約150萬個公司在聯邦稅務局注冊為非盈利機構。
這些非營利性機構的年收入要占到米國gdp的52,其所付工資和薪水的比例也要占到米國工資支付水平的83。
慈善基金在非營利性機構中是相當大的一個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