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能網紅!
這就是當母親的家長的一種“通病”。
一切都想給予子女最好的安排。哪怕兒子還小,離他成家還有十幾二十年時間啊。
但一個當母親的,能有多大的奮鬥目標?最大的期待也就是盼著兒子能夠長大成人,事業有成,娶妻生子。
尤其像“大嫂”這種沒了老公,沒了什麼大的家庭樂趣的母親,大部分心思都放到兒子身上,那更在情理之中。
因此“大嫂”就比較的重視替兒子多爭一些“房地產”。家裡老人留下來的“房地產”就那麼些,“瓜分”完了就再沒有了。
對於用“廚房”來“置換”大嫂那15個平方“狹長地皮”,這一點已經得到確認,沒有異議。而“大嫂”要求把“老排屋”作3分平分,她就要緊挨著她家地皮的左側這40平方,“二哥”和“小女婿架子工”也沒有意見。
包括名義上的“老排屋”的主人,“泥水匠老豆”,也任由他們“協商分家”,就當作自己是啞巴,也不發一句反對意見。
按照家裡老一輩以前的分法,拿出的3塊用來“抓閹”的“宅基地”,也並非大小一致。比如說,“小女婿架子工”抽中的這塊空地,隻有160平方這樣。但它緊挨著“村路”,地理位置算是最好的。而“大哥”抽到的這塊也是空地,離“村路”十幾二十米(剛好隔著“小女婿架子工”的地塊),“大哥”家的占地大約也是170多平方,但還有18平方的“狹長地兒”與主地塊不相連的。實際上有接近200平方。
正因為“小女婿架子工”分到的地才160平啊,所以才又劃個“廚房”給他家,湊夠200平方這樣。
正因為地塊不相連,才導致後來“小女婿架子工”必須得花更多的麵積,去“置換”跟自己新房子相連的地兒。
按照老一輩的想法,當然是想要“儘可能公平”,不讓兒子們對“老豆”有看法。
已經分配的房地產,都按照200平以上的標準,來分給3個兒子。不足的,就一處補一些“補足”給你。
至於“二哥”手氣不好抽到的這一處“宅基地”,卻不像其他兩兄弟那樣是空地,蓋有泥磚的。這十幾間泥磚屋連帶空地一塊兒,差不多有260個平方啊。
正因為知道這些“泥磚屋”建在“祠堂”背後的,因而這些就作為一份,比起其它兩份各200平方的,多出60平方,也算是一種補償吧。
但就算這一處的麵積最多,但3兄弟一開始都不樂意抽到這一份的。畢竟3兄弟沒有一個不迷信的,都不想住“祠堂”背後的房子啊。這種房子住得“勝”才怪。
但家裡就隻有這些地了。“老排屋”的地兒可以(至少比“祠堂”背後的泥屋強),但那“老排屋”仍然能住人,大夥的意思也不想那麼快就拆它。畢竟“新房子”也沒那麼快可以喊聲建好,就建得好。
另外,“老排屋”的占地麵積,滿打滿算也隻是120平方而已,距離一份200平方那也太少。作一份來分,分到的兒子也太過折本嘛。體現不出公平原則。
因此才把260平方的泥磚舊屋作一份,來參予抽簽。
“泥水匠老豆”手裡擁有的地,除了給3兄弟“抓閹”的200平+200平+260平,就是還有“老排屋”120平,這些一共780平方,將近800平了。
這就是當年“老豆”打下來的“江山”了。到了兒子這一輩,沒本事再拿到地了,隻能商量如何去“瓜分”老一輩的這些房地產。
至於說,“二哥”想來想去仍然沒能下決心,就在“祠堂”背後建新房子,圍院子。
“二哥”感覺自己都挺倒黴的了,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拖著個兒子,卻連老婆都討不上。
就這運氣,還去住“祠堂”背後的新房子,難道這“黴運”還要“禍延”至兒子,甚至是以後的“孫子”?
“禍延三代”的事兒,千萬不能做啊。
因此“二哥”思想鬥爭得厲害啊。他一方麵有點“貪”這些泥磚屋的“宅基地”夠大,還是明正言順可以蓋新房子的,以後也可以辦下手續,發放一本“集體土地證”。
有時候不斷的安慰自己,慢慢覺得可以接受的時候,“二哥”就花了大價錢,請“勾機”進場來鉤掉了那些“泥磚屋”。都是已經破敗不堪,又潮濕之極的舊屋,不敢住人了,知道它什麼時候會倒塌啊。
本來嘛,拆屋可以請人工來拆的。這人工拆屋,當然要比“勾機”來拆,便宜。但拆了屋子後,必須運走那些廢棄的東東,這遲早得要勾機來勾廢料的啊。因此乾脆一步到位,就直接叫“勾機”進場。還節約太多的時間。
用“勾機”勾廢料上“小卡”,足足運走了近20車“廢料”。單單是請“挖掘機”和“小卡”連廢料,這兩樣加起來就費了6000多塊錢了。
換言之,“清空”老“泥屋”(如果是大工程就有個專用名稱叫“清表”),花費在六千多。
從“二哥”的這個舉動,可以看出,其實最初的時候,他還是挺積極打算在那處260平方的“宅基地”建新房子的。
當時他是這樣想的反正手頭上沒有多少積蓄。又要蓋新房子,又要裝修,還必須得有點錢留著給他的“獨生兒子”娶媳婦(雖然看這兒子木訥之極,也不像很快就能討上老婆的。但萬一就被他撞了“狗屎運”,就真的蒙到了一個呢?所以還是不能“掏空”老底,得留點錢作“機動”)。
所以按照“二哥”當時的預算,頂多也就蓋個一層的平房。頂多這一層麵積弄大些,蓋150以上也可以。再圍個院子。
總之就蓋一層而已,就算在“祠堂”背後,也不打緊了吧?
按照當地的風俗及說法在“祠堂”前邊或者後邊的房子,是不能蓋高過“祠堂”的。如果是在“祠堂”的左側或右側“建房”,則不受此限製。
恰恰“二哥”抽到的這“宅基地”,便是正正對著“祠堂”的背麵。這樣的房子,不說風水不風水吧,首先按照“風俗”就不能蓋高過“祠堂”的。當然,也有彆處城裡的人士,不講究這一套。比如,像周教練有一位同事,家就在“寸土寸金”的城裡,地都少,恰好有一點祖傳的地兒,就在“祠堂”背後,屋主可就懶得管那麼些“風俗”了,直接蓋個3層小樓,比“祠堂”高也顧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