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說湯老頭。
湯老頭被扔下了。
他從腰往下都不能動,根本沒辦法爬到床上去。
湯老頭隻能拽一床被褥,裹著睡覺,睡醒了再爬到院裡去,喊路過的人給他丟點吃的。
要是普通人遇到這樣的事,街坊鄰居多少會有點同情心,搭把手照應一下。
可湯老頭不是普通人,之前他就人嫌狗憎的,大家根本不想管他,恨不得請老天再打一道雷,直接把他劈焦糊了。
才短短幾天時間,湯老頭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渾身沾滿了屎尿,他餓的不輕,也沒力氣罵人了。
丁老太太見了,認為這樣下去也不像話,“雖然他是個壞人,可也不能讓他臭在巷子裡,得找個人照顧他。”
“誰願意照顧他?”
這是個大問題,湯老頭不積德,誰願意照顧他呀?
丁老太太到底是居委會主任,有大智慧,她尋思了一番,認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隻要給錢,肯定有人願意照顧湯老頭。
但是錢從哪裡來呢?
丁老太太直接跑去湯家,捏著鼻子跟湯老頭商量。
湯老頭在地上爬了好幾天,胳膊肘子都磨破了,他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眼瞅著天氣越來越冷,如果一直沒人管,肯定是死路一條。
人被逼急眼兒了,總是有辦法的。
“我把房子抵押給居委會,你們幫我請個保姆過來,等我死了以後,不管這房子能賣多少錢,都歸你們。”湯老頭開出了這樣的條件。
這條件實在是太有誘惑力了,丁老太太立刻就被打動了,“你真舍得?那我得請示一下上級。”
現在請一個全職住家保姆,費用大概是每月二十元。
按照這個價格計算,就算湯老頭再活二十年,保姆費最多五千元。
而湯老頭的院子最少值一兩萬塊。
所以隻要這事合法……那是穩賺不賠的。
丁老太太甚至都想好了,把照顧湯老頭的活,承包給胡同裡生活最困難的人家。
這樣一來,還可以拉扯一下困難戶,可謂是一舉兩得。
湯老頭點頭。
上級很重視這件事,經過開會認真研究後,認為這屬於互幫互助的行為,有可行性。
居委會很快就擬定了合約。
這次湯老頭簽的很痛快。
湯老頭簽了合約之後,居委會就開始積極的找保姆。
之前,丁老太太也問過胡同裡的人家,幾家困難戶都不願意,“我們日子雖難點,但咬咬牙也就過去了。
我們可不願意跟楊梅大瘡打交道,萬一傳上了呢?”
為了引進人才,丁老太太寫了不少小廣告,周邊的巷子裡都給貼上了。
果然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就有人上門應征保姆了。
這人不是彆人,是元妮的熟人,跟她一起搶過老宅子的申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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