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項雁,這位夏國的大將,卻闖入他們中州的領地,跟條螞蟥似的,甩都甩不掉。
不過,原因他是清楚的。
“將軍,據探報,咱這一路上的守軍都被項雁給打跑了,所以,他們才如此堂而皇之地一路尾隨著咱們。”
夏侯春想說,若這是在紅河西岸,這支京營怕是早被項雁和上官青兒給聯手滅了。
照理說,項雁孤軍深入,犯了兵家大忌。
可奈何,這支部隊太能打,而且滑不溜手,來去如風。
好幾次,夏侯明想打她的埋伏,結果埋伏沒打成,反倒是損兵折將,被攆得滿地跑。
在他們自己的地盤,被彆人攆得滿地跑,實乃天下奇聞,而且對方領軍的是一位二十不到的小將,而且還是一名女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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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若是傳出去,排名天下名將第七的夏侯明都沒臉見人了。
“我部傷亡情況如何?”夏侯明歎了口氣問道。
夏侯春彙報道“在榮城外,我軍中了項雁的埋伏就陣亡三萬餘人,這一路上被偷襲追殺,和那幾次打埋伏失利,又少了二萬人,加上傷兵的接連死去,我軍現在隻剩下十二萬人。”
“你說什麼?”
夏侯明從躺椅上彈跳而起。
“你的意思是,死了三萬傷兵?”
打仗時,前前後後損失五萬餘人,他都能接受。
弟兄們打得很艱苦,很勇猛,自己的指揮也沒有出錯。
敗就敗在,項雁的部隊是青一色的精騎,行動敏捷,而且,人人配備那種神秘武器,戰鬥力和殺傷力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加之項雁的指揮堪稱靈活多變,尤其是戰場應變能力極強,在這樣的部隊麵前,換誰都得吃大虧。
可傷兵死了三萬,這就不能接受了。
依據以往的戰場經驗,隻要不是太重的傷,將士們都能通過醫治活下來。
隻要沒有缺胳膊少腿,或是傷了要害,要不了多久,又是一名鐵錚錚的漢子。
戰場喋血,試問,誰沒有負過傷?
就夏侯明本人,渾身上下六十六處傷疤,最重的一次,胸口中了兩箭,其中一箭離心臟隻有指尖蓋大小的距離,他都活了下來,現在不還好好的嗎?
“怎麼可能?他們才受了多大的傷?”
夏侯明又不是沒有看過他們的傷,都皮肉傷而已,又沒傷著要害,怎麼會死人?
當然,重傷的,傷著要害的早就死了。
這三萬傷兵受的可都是輕傷。
“將軍有所不知,那不是刀槍棍棒的傷,而是那種神秘武器的傷,這種傷不知為何,傷口容易發膿潰爛,同時,人就會發高燒,重者陷入昏迷,很多士兵就這樣沒扛過去。”
“軍醫呢?他們都是吃屎的嗎?”夏侯明大怒。
“將軍啊,這可怪不得那些軍醫啊,那種武器打進身體,外表看起來就一個小洞,可裡麵出現了巨大的創傷,很難痊愈,我們的藥物不大管用。
有些都已經傷到了血管,止不住血的,很快就沒命了。”
夏侯春拿出一顆從士兵身體中挖出的彈頭。
夏侯明手指捏起來,端詳起來。
“這是什麼東西?尖頭銅身,還沒有小拇指大,尖頭又鋒利,為何會有如此殺傷力?”夏侯明不明白了。
這種小傷他都沒在意,就跟吃了顆豆子差不多。
而且,一路上項雁尾隨不分晝夜的偷襲,夏侯明與項雁鬥智鬥勇,都沒功夫管這種小事。
可就是這種小東西,要了他三萬傷兵的性命,不不不,若加上戰場陣亡的及重傷不治而亡者,共達八萬之眾。
“將軍啊,起先我們對這種小東西也不在意,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可隨著士兵接二連三的死去,我們才重視起來。
後來,軍醫就發現,這種東西必須得取出來,留在身體裡不死也得廢。
可挖出來,傷口就會發膿潰爛,而我們的藥物對這種傷並不大有效,接著人就會高燒不退,重者昏迷死亡,大量的士兵沒有挺過去。”
說著這些的時候,夏侯春身子微微顫抖,隻感覺這東西邪門地很。
接著道“能挖出完整的這種東西那還好,有些會碎裂,東一塊西一塊的在肉裡,以我們的醫藥條件和水平無法醫治,隻得看著他們一個個在高燒中痛苦死去。”
說到這,夏侯春已是滿頭大汗,嘴唇發白。
那樣子如同見了鬼一般。
夏侯春雖然年輕,但十五歲就跟著夏侯明上戰場,如今已是十幾年的老兵。
可在他的從軍生涯中,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戰爭,也沒見過傷兵這樣的死法。
說來,確實相當恐怖。
夏侯明臉色鐵青,“是本將疏忽了。”
他是真沒有想到事情會如此嚴重,所以把這些都拋給夏侯春去處理。
“走,帶我去看看。”
老實說,正是因為這些傷兵拖慢了部隊的行軍速度,以致每每被項雁偷襲得手,他卻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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