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大棒加胡蘿卜,好好工作有獎賞,消極怠工有懲罰。
在標準製定之後的日子裡,除了有幾個新關進去的愣頭青被掛了一次城牆外,其餘人中隻有少數人受過減少糧食供給的處理。剩下的都努力完成標準,超額完成的比例也越來越高。
管全對趙二如此會做生意,簡直欽佩得不得了,撈錢撈到犯人頭上也就罷了,還這麼會經營,真是罕見。
同時管全也不由得羨慕起管仲了,居然就這麼輕易地搭上了縣尉大人的大船,以後管仲在生意場上,必然少不了縣裡的照顧,生意飛黃騰達是可以預見的。
嗯……看起來之前收他賄賂收得有點少,有空再去打打秋風好了。
監獄裡的事安排好了後,就是下一項工作,巡視城防。
漢朝自縣以上的行政區基本都有城牆,並駐有士兵。而鄉間則另有宗族豪強們私築的鄔堡,所謂鄔堡,就相當於西方的城堡,裡麵駐守著家族裡的私兵。如果單論防禦效果,這些鄔堡反倒比縣城的城牆還要好。因為縣城的城牆幾乎都是土牆,而鄔堡則有不少磚石結構的。
黃巾之亂時,那些黃巾賊有時候寧可去攻打縣城,也不去碰這些鄔堡。除了鄔堡防禦力強外,裡麵駐守的私兵士氣也比官兵要高昂得多。畢竟一邊是守衛自己的家族,另一邊是保護克扣自己糧餉的官老爺狗命,出力程度顯然是不一樣的。
趙二走上城牆,先用環首刀敲了敲,又找來一柄錘子,讓趙熊用力砸了下,發覺這夯土城牆的防禦力比想象中還是要好上一些的,至少不至於一下就碎。
想想也是,要是它真的毫無防禦力的話,也就不會被當做城牆來用了。
現在看到的城牆是前不久官軍收複縣城時重新修複的,所以看起來還很新。不過還是需要經常性的修繕才能保證它的防禦力,畢竟土城牆的一大缺點就是不防雨,如果隻是平時下幾場大雨倒沒什麼影響,頂多流點泥湯。若是一年都不去管它,那城牆就會被雨削薄一層,幾年不管,那城牆就廢了。
不過這件事倒不用趙二太過操心,隻要定期讓囚犯們過來修複下就可以了。
現在城牆上駐守的是原先縣裡的士兵,趙二的戰兵暫時尚未接管縣城的防禦。
這裡要說一下漢朝的軍事製度,漢朝的軍隊一般分為三個部分直接隸屬朝廷的中央軍,駐守地方的郡兵和守衛邊關的戍邊士卒。
中央軍和戍邊士卒自不用多說。地方兵的製度是這樣的在西漢時,采取征兵製,所有男性在年滿23周歲後,都需要服兩年兵役。第一年在地方當郡縣兵,第二年去中央軍或者戍邊軍。等到了戰事一起,則所有服過兵役的成年男子,都有義務重新入伍。這樣一個製度,可以保證地方上無論是兵力數量,還是軍事經驗,都可以得到很好地保障。
然而後來到了東漢,劉秀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以休養生息的名義罷郡國兵,把地方兵都給遣散了,同時廢掉了征兵製。
畢竟劉秀當初就是依靠地方兵起家,進而統一天下的。他不希望有彆人複製他的道路,起來反叛自己。
但是地方上總是需要兵的,如果沒有兵力坐鎮,那麼即使一夥流氓混混都能造反了。故而朝廷采取了另一種兵製,即募兵製。公開招募一些士兵,充任常備軍駐守地方。
隻是這募來的兵,數量就很難龐大起來,畢竟募兵是要花錢的。郡裡還好說,郡兵們平時就有軍事作戰任務,比如剿個匪什麼的,故而還能保留一兩千的常備兵力。而郡下一級的縣,則一般不會保留太多兵力,長期以來兵力極少,也就隻夠把守下縣城的城門罷了,連守衛城牆都勉強。甚至在一些治安較好的地區,縣裡連把守城門的兵都沒有,守門工作由縣裡的衙役充任。大多數時候縣尉手下就隻有一群縣吏、衙役而已。
劉秀當初想著,地方上沒兵沒事啊,當遇到戰事,地方無力應對時,就由朝廷派出中央軍前往平定好了!中央軍數量龐大,戰鬥力強,最關鍵的是歸中央,也就是皇帝直接指揮,放心!
但是實際情況卻並沒有劉秀想得那麼美好。中央軍從首都奔往地方,路途遙遠,過來需要不少時間,往往等中央軍到了,黃花菜都涼了。
故而在劉秀時代,征兵製又逐漸在很多郡縣恢複起來了。但與西漢時不同的是,這些征來的郡縣兵也往往隻是戰時臨時集結,用完必須解散。
直到黃巾之亂一起,隨著國內起義不斷,中央鎮壓起來愈發吃力,這才下放權力,允許縣一級的地區長期擁有兵力。
趙二問管全平時縣裡怎麼守城,以及遇到敵人攻城應該怎麼辦。管全說他對這個可不清楚,說這些事可以問縣兵的代理頭領——一個屯長。
管縣在黃巾起義前期,擁有約五百名士兵,當然,這裡麵有多少吃空餉的就不知道了。黃巾軍攻破縣城時,這五百人或死或逃,全軍覆沒。縣城收複後,縣裡又從鄉間重新招募了二百人,這二百人的直屬最高指揮官就是縣尉,而縣尉不在時,就由其中一個屯長代行統領。
管全把那名屯長叫了過來,屯長見到趙二立刻下跪行軍禮“屯長管範參見縣君!”
管飯……嗯,這名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