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我們!
感情,應該是純粹的,不包含任何雜質的情感。
諾過多的參雜了太多其它的情感,自然會變了質。最終會像過期的牛奶,隻能狠心扔掉。
諾你需要過多的時間,去處理閨蜜,親戚,父母關係,工作。他也需要去應酬兄弟,親戚,父母關係以及工作和同事。
都將會成為讓彼此相愛的心,一點點的消磨殆儘的產物。
與其說是誰變了,不如說是隨著時間的改變,年齡的增長,我們所需要承受和承擔的東西變得不一樣了。
比如來自社會,家庭的各種壓力,如何還能享受青春年少時隻有彼此的,單純的心?
每個人的心,都隻能裝下那麼多,每一次的選擇,都代表著天平傾斜的程度。
在婚姻裡,我對他的感情不曾改變,不曾工作,不曾社交的我,一如當初上學的我那般純粹。
而他對我的感情,卻因為兄弟的應酬,父母的幫助,親戚幫助,同事的照顧,陌生的女人關注,漸漸的消磨殆儘對我的感情。
我心裡很清楚,我跟他在一起是因為愛情。因為他能給我的那一束溫暖的光。當光亮熄滅,變成寒冰世界的時候,就是我離開的時候了。
生活上苦點我能接受,可精神上窮極,我卻像失去了養分的花朵,即將枯萎。活不下去。
可愛情是什麼?
不是我愛他僅此而已,我也需要得到相同的回應和同等的在乎。我要的,一直都是獨一無二霸道的偏愛。
但,高中的那幾年,他真的做到了。那時候的我們。都因為擁有彼此而無比幸福。
每天起床,因為他門口的等待而覺得鬨鐘的聲音不再厭煩。甚至悅耳。
大小姐脾氣的起床氣也變得溫柔,用甜甜的微信替代。
清晨,溫暖的陽光撒在廣闊的大地上,撒在河風吹過搖曳的柳樹上,撒在帶著幸福微笑著的我們的臉上。
我緊緊的抱著他,頭輕輕的靠在他寬大的背上,特彆有安全感。好像隻要有他在身邊,無論去哪裡都不會覺得害怕。都是幸福的。
我哼著小調,腿也不自覺的晃動著,欣賞著沿途的風景。
市裡的綠化帶做得特彆好。道路兩旁全是大樹,道路中間還用花壇種著各種小花。市中心還有一個特彆大的公園。是我去學校的必經之路。
每次我們騎車都會經過公園門口。有時候還會買好早餐一起坐在公園大門旁邊的綠化帶吃早餐。
我們好像和湖特彆有緣。這邊也有一個很大的湖,湖邊也種了很多大樹和球狀的綠化植物。每隔二三十米,還有長長的石台可以坐下休息。石台的設計也很合理,都在大樹下,夏天好乘涼。
這是我們看上的第二個秘密基地。因為離學校比較近,晚飯時間那邊又沒人。基本都會買好吃的一起到那邊談笑風生。省去了在店裡等座位的時間。
以後的日子裡,中餐都在我家附近的湖邊,晚餐基本都在學校附近的湖邊。這樣的選擇,堪稱完美!我嘿嘿的笑著。
他好奇的問道“什麼事情那麼開心,說出來跟我分享一下。”
我顧弄玄虛的說“不告訴你,哈哈!”笑得更加肆無忌憚。
他故作嚴肅的說“你確定!真的不告訴我?”
我假裝看不見,躲開他的眼睛,說道“就是不告訴你!”
他突然衝過來,抱住了我,想要繞我癢癢。
我捧腹大笑,說道“傻瓜,我不怕癢你沒發現嗎?每次說你笨,你還不承認。”
他故作生氣的樣子。拉我住我的手說道“那就換個懲罰!”
我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看著他。等著他說出如何懲罰的結果。
突然,他抱住我的臉,就吻了過來。
小小的,溫暖的唇,不斷的親吻著我的唇。看到他的臉,突然離得那麼近,讓我害羞得麵紅耳赤。不知所措。
看他閉上了大大的眼睛,我也靜靜的閉上了眼睛,享受著小鹿亂撞帶來的刺激感。沉浸在了跟他的愛情裡。
這是我們第一次,在清醒的狀態下做那麼出格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膽子,我也莫名其妙的好像經過那次就不再那麼抗拒他了。
我們的關係好像變得越來越親密。更不可思議的是,我好像還特彆變態的覺得很享受的樣子。
完了!完了!我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色了!
這還是那個高冷,傳統思想,潔癖的自己嗎?以前他碰過的東西我都不會再吃的。這次居然毫不拒絕的讓他吃。
精神處於奔潰中
記得有一次因為他吃了一口我喜歡的冰淇淋,我還生氣了。
說道“最討厭吃彆人吃過的東西,全是你的口水,惡心死了。給你,我不吃了。”
他有些不高興的說道“我從來都沒嫌棄過你,每次你吃不完的東西都給我吃,我都吃了。為什麼你就不能吃一次我吃過的。”
我火更大了,大聲的說道“這是個人習慣問題,跟嫌不嫌棄有什麼關係,即使我媽碰過的東西,我也不會吃的。更何況你碰的還是我最無法接受的冰淇淋。”
可是,今天我是怎麼了
看到他那帥氣的臉,霸道吻過來的樣子,的確好有男人味哦,好像真的有點不淡定,把持不住了。
我也開始不自覺的配合他,他看我不再躲閃,放下了手,僅僅的抱著我的腰。
我也抱住了他。我們更加投入的吻著彼此。
這一刻,空氣好像凝固了,隻有彼此的心跳聲在耳邊回響。
我這該死的,不爭氣的心,怎麼就莫名其妙的被他抓得死死的。
完了,我這輩子注定會毀在他的手裡。我心裡想著。
正在這時,突然聽到有人路過的聲音,我害羞的立刻躲在他的懷裡。
害怕被經過的人看到我的模樣。畢竟還是學生,我們本不該這樣。
可是,青春,原本就是衝動的年紀,又有幾個人遇到了真能控製得住。
看了看時間,也差不多要上課了,他騎車送我去了學校。
剛到學校門口,他還沒來得及把車停穩,我就跳了下去,我不敢看他,快速的,羞澀的跑進了學校。有總落荒而逃的感覺。
我的天!
這次,初吻也沒了,好像所有的第一次,都給了他。
這樣會不會太隨便了,他會不會因此就不再那麼珍惜我了。
啊!啊!嗚嗚
說好的女孩子的矜持呢。邊跑邊埋怨著自己。
上次實在是累了,抵不過他的糾纏,不情願的從了他。可,這次是乾嘛!
內心無比抓狂。
雖然從小跟男孩子玩到大,但從來都特彆懂得保護自己。從不曾有過越舉的行為。
而且有個特彆怪的性格,隻要知道誰喜歡我,跟我表白了。
從此以後,走路都躲著,跟做了賊似的,跑得比兔子還快。
還記得讀初中的時候,有很多男生追求我,其中有兩個特彆認真。一個追我的叫旭,另一個叫周。他們追的真的叫一個佩服。
先說說旭吧!
放學總會偷偷跟著送我回家,下課也會一直站在教室門口看我。
還給我寫了很多情書,那時他還比我高一個年級。
那時為了不讓他看見我,我把抽屜裡的書全部碼到了桌子前麵。還借了同桌的書放著,直到完全擋住整個臉。才放心。
跟他的相遇是因為一次我到網吧上網,剛好坐在他旁邊,再去學校碰到他,就莫名其妙的被他給纏上了。非要我做他女朋友。
那時的我好像一隻受了精的兔子。嚇壞了。神馬鬼。我又不認識你。乾嘛做你女朋友。
現在想想都覺得搞笑。
那時候已經從二舅媽家裡,轉到了三舅媽家裡住了。
記得那是夏天的一個星期六,我跟閨蜜林去江邊玩,剛好穿了一雙我媽給我新買的軟皮帶孔的透氣型皮涼鞋。
玩了水之後沒帶紙巾擦腳,就直接穿了進去。
結果特彆尷尬的發現。腳背上被染了一些紅色,有點像血。
我脫掉鞋坐在鐵架上洗著,那時候碼頭那邊,停了很多破爛的,沒用的船隻。還留下了一個運沙石的大鐵架。
我們總喜歡去那裡玩水。坐在鐵架上,剛好可以泡腳。正在我拖鞋洗腳的時候。
旭突然出現了!
林驚訝的叫道,旭怎麼來了?
我心裡滿是問號,差點沒嚇得掉到水裡。
他走過來,擔心的問道“你的腳怎麼了。是劃傷了嗎?不然我背你回去吧!”
我尷尬的快要瘋掉。臉刷的一下就紅了。
林像個瘋子一樣捧腹大笑,毫不注意形象。那時候她還套著矯正器。居然就這樣肆無忌憚的笑著。
聽到她的笑聲,我更加覺得特彆沒有麵子。想要趕走旭。
我說“你彆過來。你怎麼找到這裡來的?”我有點不耐煩的問道。
旭說“滿縣城你可能去的網吧我都找了,也沒找到,你住的地方也去了,也沒看到,抱著試試的心態來江邊找找,沒想到運氣那麼好,你真的在這裡。”
我的天!這人是有多無聊。
我心裡想著,這男孩是瘋了嗎?我也沒覺得自己有多好看呀,怎麼就可以讓他如此著迷。至於花一天時間就為找到我。肯定是有病!
在我心裡,從他每節課下課站在門外看我的時候,我就覺得他是個變態。除了情書字寫得特彆漂亮,也沒什麼會讓我關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