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5月25日清晨,霧氣尚未散儘之際,位於河北天津地方法院的一場不同尋常的庭審悄然拉開帷幕,這是一樁扣人心弦的盜竊謎案。當天上午十時整,法庭內氣氛凝重,被告席上端坐著三位身份各異的人物濱江道中美洗染公司的經理王定發,以及兩位名喚嚴誌高、李振釗的洗染工人,他們的命運此刻與一樁離奇失竊案緊密相連。原告則是本院刑庭推事黃哲的夫人吳新與其母親吳徐氏,她們以受害人的身份揭露了一場隱藏在日常洗衣背後的秘密。
時光回溯到前一個月——4月5日,這一天平靜如常,卻暗藏玄機。黃哲夫婦及吳徐氏攜帶一件內藏貴重物品的馬甲步入了這家名聲在外的中美洗染公司。他們無暇顧及,竟將一枚價值不菲的金錠、一隻精美的手鐲、一顆熠熠生輝的鑽戒,以及五十美元現鈔悉數遺忘在馬甲的墊肩之中。直至兩周後的4月16日,吳新在家中驚覺此事,立刻與丈夫黃哲急匆匆趕往洗染店。
當他們再度捧起那件剛剛洗淨的馬甲時,赫然發現原本應鑲嵌在其中的兩個墊肩竟消失無蹤!這一詭異狀況瞬間引發了一場風暴。吳新夫婦立即召來經理王定發質詢。王經理不動聲色地解釋,按照常規操作,此類衣物在洗滌過程中確實會將墊肩拆卸單獨處理。
在緊張的氣氛中,王經理下令店員緊急搜尋失蹤的墊肩。店員們遍尋店內各個角落,最後回複稱墊肩可能仍滯留在洗染廠區內。這一線索如同迷霧中的一絲微光,既指向真相,又似乎引向更深的謎團。隨著調查步步深入,這起看似普通的洗衣糾紛逐漸顯露出一場精心策劃的盜竊陰謀,而中美洗染公司內部是否潛藏著一位狡猾的“幕後黑手”,一切有待法院進一步查明……
黃哲夫婦聞聽墊肩可能尚在工廠,立刻率同店員疾馳而去,抵達現場之後,眾人屏息凝神地打開墊肩,隻見金錠與手鐲猶在,但價值連城的鑽戒與那一遝美金卻蹤跡全無!黃哲麵色鐵青,目光如炬地直視著王定發經理,一字一句地指控“這些珠寶現金必是你們店內的員工所竊,若能主動歸還,我們可以考慮既往不咎。”
王經理頓時臉色驟變,深知事關重大,旋即下令將負責洗滌涉事衣物的工人李振釗帶到眼前接受盤問。李振釗滿臉無辜,連連擺手,堅決否認曾見到鑽戒和美金,也矢口否認有任何私自動手的行為。
黃哲哪肯輕易罷休,他緊咬牙關,瞪圓雙眼“甭管這是哪個膽大包天的家夥乾的,也甭管他承不承認,我隻知道東西是在你們店裡不見的,你們就有責任全額賠償!”然而,王經理卻寸步不讓“你那些財物從不曾在我公司記錄在冊,怎能一口咬定就是在我們這裡丟失的?我司並無法定的賠償責任!”此言一出,兩人針鋒相對,場麵劍拔弩張。
怒火中燒的黃哲終於忍無可忍,一把抄起電話撥打了報警熱線。掛斷電話後,他氣勢洶洶地衝著王經理咆哮“你們逼我走到這一步,今天我就要讓你們嘗嘗後果!警察來了,看你們還能抵賴多久,不出三天,我要你們身陷囹圄,七天之內,我非要讓中美洗染公司關門大吉不可!”
言猶在耳,警笛呼嘯,警方迅速抵達現場。在黃哲憤慨的指認下,王定發經理、嚴誌高和李振釗三人被戴上手銬,押送上警車,隨後直接送至法院接受進一步調查審訊。
法庭之上,原告與被告陣營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對決,律師們各執一詞,爭辯不休,這場圍繞失竊案展開的司法較量正在激烈上演,真相究竟如何,還需法官明察秋毫。
正當法庭辯論即將進入高潮,氣氛劍拔弩張之際,一名神秘的新聞記者悄然走向審判推事杜文元,手中捏著一張字條,其內容猶如一顆炸彈引爆全場原來,今日站在原告席上的黃哲推事之妻吳新,竟然曾經是臭名昭著的貪官劉乃沂身邊的小妾,化名“金紅”。
杜文元審判推事在收到字條的瞬間,意識到此案背後或許另有隱情,遂果斷宣布暫時終止法庭辯論,決定先行休庭以便深入調查此一重大線索。
緊接著,法院采取行動,對吳新進行了隔離傳喚。在一對一的問詢中,針對墊肩內失竊物品的來源,吳新坦陳那些貴重物品乃是黃哲推事多年來省吃儉用積累下的財富,藏匿方式源於他們在戰亂歲月中形成的謹慎習慣。
當被問及與黃哲推事結婚的具體時間和是否存在合法婚書時,吳新回應二人已攜手走過三年婚姻,並聲稱雖婚書在動蕩中不幸遺失,但確有正式婚姻關係。
當提及去年被執行死刑的貪官劉乃沂時,吳新堅稱並不相識,僅有所耳聞。對於是否認識名為蘇議員的人物,她同樣表示陌生。
就在這個時候,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蘇議員本人適時現身法庭,推門而入。吳新下意識地回頭望去,正與蘇議員犀利的目光交彙,這一刻,她的表情泄露了秘密,慌忙低下頭去。麵對無可回避的事實,吳新最終不得不承認,她確實是那個過去的“金紅”!這場看似普通的失竊案由此陡增複雜,牽扯出一段塵封已久的往事,使得整個案件更加撲朔迷離,亟待揭開更多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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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乃沂被捕押解至北平時,金紅曾意圖前往京城打探消息並尋求庇護,然而,當她尋到尚氏與葛氏兩姐妹時,遭遇的卻是無情驅趕。她們厲聲責罵“他之所以淪落到這般田地,全都是因為你這顆災星作祟!”萬般無奈之下,金紅隻能黯然退去。不久又傳來蘇議員等人四處追討的消息,加之自己腹中已懷有劉乃沂的骨肉,金紅被迫返回江蘇老家避風頭。同年歲末的12月,金紅在老家誕下一名男嬰。
次年的2月,金紅聽聞劉乃沂已被處決,留下的部分財產也被發還,心有不甘的她帶著繈褓中的兒子踏上了北上天津之路,打算向尚氏索要屬於她的一部分財產。然而尚氏以所有發還財物皆用於操辦劉乃沂身後事為由,斷然拒絕了金紅的要求。
麵對困境,金紅於2月14日毅然決定將尚氏告上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在這場曲折的訴訟中,金紅憑借巧妙手段贏得了審判推事黃哲的信任與支持,最終法院判決尚氏須支付金紅一千五百美元。金紅借此徹底擺脫了與劉家的糾葛,儘管由於無處安身,法院臨時安排她居住在劉乃沂胞兄劉敏中的房產中。
劉敏中多次要求金紅搬離其住所未果,最終也選擇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巧合的是,這次審理案件的依然是推事黃哲。金紅再次勝訴,這不僅鞏固了她與黃哲之間愈發微妙的關係,兩人感情迅速升溫,未經正式程序便在天津開始了同居生活。金紅改名換姓為吳新,與黃哲過起了宛如神仙眷侶般的生活,出入相伴,形影不離。
出於對未來的憂慮和對黃哲的信任不足,金紅悄悄將劉乃沂生前贈予的珍貴金首飾等物件縫進了馬甲的墊肩內作為應急之需。然而,隨著時間流逝,這份小心思逐漸淡忘,直至某日,這件藏有寶物的馬甲被送往中美洗染公司清洗,從而引發了轟動一時的“馬甲墊肩藏寶失蹤案”。
1948年5月29日下午三點半,河北天津地方法院的莊嚴宣判聲震撼了整個法庭。在備受矚目的馬甲墊肩藏寶案中,法院裁決認為王定發、李振釗和嚴誌高三人並未觸犯刑法,全部被判無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確認犯罪事實的證據必須具備合法性且足以明確證實犯罪行為的存在。雖然本案中關於墊肩內鑽戒和美鈔失竊的情況充滿疑竇,但在審訊中,被告們極力否認盜竊行為,同時,關於吳新送洗馬甲時墊肩內是否真正藏有鑽石戒指和美鈔並無確鑿證據加以證實,因此,被告們的犯罪行為無法得到有效證明,故法院依法宣布他們無罪。
隨著此案判決的公開,吳新的真實身份以及與地方法院推事黃哲之間的糾葛也隨之曝光,迅速成為輿論焦點。民眾的關注點並不止於鑽戒和美金是否真的被中美洗染公司盜取,而是聚焦於黃哲身為公職人員,疑似利用職權霸占金紅,惡意威脅中美公司的問題,以及金紅所擁有的錢財是否源自劉乃沂的貪腐所得,以及劉乃沂涉及的敵偽產業處理詳情。
蘇議員因其掌握的關鍵信息,得以介入此案,並在結識中美公司經理王定發後,提出了一個讓人難以忽視的建議。判決過後,蘇議員找到了王定發,直言不諱“王經理,你無辜被羈押半個月,就這麼算了不成?”麵對王定發困惑的眼神,蘇議員略作停頓,似乎在醞釀什麼關鍵計劃,片刻後才緩緩透露“據說上級正準備深究黃哲的紀律問題,現在正是時機,你應該起訴他濫用權力勒索、誣告和恐嚇他人,同時也要揭發金紅可能隱瞞劉乃沂貪汙贓款的事實。他們口出狂言,說什麼"三天抓你們,七天封你們的店’,單憑這句話,他們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於是,蘇議員親力親為,幫助王定發聯絡律師,精心起草了一份詳細的訴狀,分彆遞交給監察院、司法行政部和河北省監察使署。
此時,河北高等法院院長鄧哲熙密切關注此案進展,於6月1日下午火速指令天津高等法院院長李祖慶迅速全麵複查,務求詳實報告調查結果。與此同時,河北監察使署的監察使李嗣聰也對此案高度重視,於6月2日直接電告其駐津辦事處主任劉潤田,要求儘快查明事情真相,以便依律嚴肅處理。
6月2日,天津高等法院分院院長李祖慶親自造訪中美洗染公司,此時公司由於近日頻遭來曆不明人士的騷擾,業務受到嚴重影響,不得已暫時歇業。接著,李院長又親自登門拜訪了王定發經理,詳細了解情況。他此次調查的核心問題是黃哲推事是否真說過那句駭人聽聞的“三天內把你們槍斃,七天內查封中美的大門”。王經理堅定地證實黃哲確實有過這樣的威脅。
當李院長試圖進一步尋找黃哲推事和金紅以核實相關情況時,卻發現二人已然不知所蹤,坊間傳聞他們已逃往北平。
三天後,金紅回到了天津,李院長立即對其進行傳喚訊問。金紅聲稱自己是劉乃沂的遺孀,劉死後與黃哲共同生活,但兩人並未正式登記結婚。她堅持說馬甲墊肩中的財物均是她個人購買所得,並非黃哲所有,而且黃哲從未對她或中美公司發出過恐嚇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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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天津高等法院分院院長李祖慶向河北高等法院院長鄧哲熙提交了一份詳儘的調查報告,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