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那繁華的八大胡同,早在明朝的煙火中,就藏著一群風姿綽約的女子。那時的皮條營、胭脂胡同、百順胡同和韓家潭,猶如一片片花海,暗香浮動。而在百順胡同與皮條營之間的蘇家大院,更有一位名震京城的玉堂春,她的歌聲和笑靨,成了多少人心頭的夢。
時光流轉,到了清朝末年,這八大胡同更是繁花似錦,猶如千樹萬樹梨花開,那珠簾後的羅幕,似乎都沾上了脂粉香。傳聞中,就連那紫禁城裡的同治皇帝,也時常微服私訪,沉醉於這片溫柔鄉。
到了民國時期,這八大胡同更是熱鬨非凡,仿佛那“娼”盛之風,比國體的更迭還要來得猛烈。
就在這樣一個時代,北京地方審判廳竟然審理了一起離奇至極的離婚案。離奇之處,在於當事人之一竟是個太監,名叫張靜軒;而另一方,卻是個豔名遠揚的妓女,程月貞。這樁案子,在民國新法剛剛施行的日子裡,成了法院公開審理的第一樁離婚案,一時間,滿城風雨,人們議論紛紛。
你知道嗎?太監娶妻,可不是叫結婚,而是稱作“對食”或是“結菜戶”。這“對食”嘛,就像兩個路人臨時搭個夥兒吃飯,哪天不想過了,隨時各奔東西,沒什麼約束力。而那“結菜戶”呢,就像兩個人決定同吃同住,相互扶持,情感上可就更深一層了,有點像咱們現在的結婚。聽說在明朝後期,這種太監和宮女“結菜戶”的現象就已經相當普遍了。可這回,張靜軒和程月貞這樁案子,可真是給這老傳統添了把新火,讓人看了都忍不住想,這世間,真是無奇不有!
清朝末年,江湖上流傳著一位傳奇人物——大太監小德張。這位爺可是清朝最後一位太監總管,手握大權,還先後娶了四房如花似玉的妻妾,真是豔福不淺啊!聽說他娶最後一個小妾時,已經離開了皇宮,到天津遊玩。當時他看上了一個叫方金翠的小美人,可那戲院老板獅子大開口,要價一千大洋。小德張雖然財大氣粗,但方金翠這小妮子卻是個有主見的,不願自己一輩子寂寞,堅決不從。小德張一氣之下,從另一個戲班子花了更高的價錢,買了一個清純可人的處女。那場麵啊,跟正常人家娶親一模一樣,吹吹打打,拜天地、入洞房,真是羨煞旁人啊!
在這位傳奇太監的手下,有個叫張靜軒的小太監。他在宮裡混得風生水起,伶牙俐齒,手腳勤快,還攢了不少銀兩。有錢有權了,自然就想嘗嘗愛情的滋味。可他對和宮女“對食”這種臨時搭夥的事兒不感興趣,想要更進一步的“結菜戶”,也就是找個媳婦好好過日子。可正常人家的婦女誰願意嫁給太監啊?於是,張靜軒腦筋一轉,想到了去妓院碰碰運氣。
經過一番周折,張靜軒終於從青樓買了一個妓女回來。這妓女出身貧寒,九歲那年就被父親賣給外村當童養媳。後來因為公公賭博輸錢,又被轉賣給地主當丫頭。再後來,幾經輾轉,落入了妓院。張靜軒本以為能過上幸福的生活,可誰知這妓女是個火爆脾氣,天天哭鬨著說太監沒有那玩意兒,為何要娶妻,太坑人了!張太監沒辦法,隻好派人把她打發回了老家。唉,看來太監的愛情路也不好走啊!
張太監這回可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不甘心就這樣放棄。這不,沒過多久,他在“潤身女浴所”附近閒逛時,竟然與前來洗澡的妓女程月貞擦出了火花。有人可能會好奇地問,那時候有專門為女子開的浴池嗎?嘿,還真有!就在1907年,李鐵拐斜街上開了一家“潤身女浴所”,這可是八大胡同裡清吟小班名妓金秀卿的傑作。那時候啊,無論是官堂還是浴堂,都是男人的天下,女人想洗個澡都難。
金秀卿這姑娘可不簡單,她當年選秀出身,紅得發紫,在京城裡可是響當當的人物。她腦子靈光,一眼就看出了妓女們洗澡的難處,於是利用自己跟官僚政客們的關係,開了這家“潤身女浴所”。這浴所可不是那種大澡堂子,而是每人一個單間,私密性極好。妓女們接完客後,都想來這兒洗個澡,放鬆放鬆。所以,“潤身女浴所”就成了她們的好去處。
附近的闊太太和小姐們也覺得這新鮮玩意兒挺有意思,經常光顧,有時候還帶著朋友一起來。金秀卿為了迎合這些太太小姐們的口味,還特地從歐洲進口了一些化妝品,還有土耳其蒸氣浴,真是下足了功夫。
不過啊,那時候封建禮製束縛得緊,普通人家的女子哪敢輕易拋頭露麵,更彆說去公共澡堂在眾人麵前裸露身體了。這種做法在當時的男人看來,簡直就是大不敬。所以,到女浴所洗澡的普通人家的女子還是寥寥無幾。但張太監可不管這些,他一心隻想找個媳婦好好過日子,這程月貞的出現,無疑給他帶來了新的希望。
在京城那繁華的街頭巷尾,有一位名叫程月貞的妓女,她可是“潤身女浴所”的常客。想當年,她可是紅極一時的名妓,那南國女子的溫柔,簡直讓京城的男人們為之傾倒。程月貞打扮得那叫一個花枝招展,春天戴菊花,夏天戴桂花,秋天戴李子花,冬天戴蘭花,頭上一片花團錦簇,簡直就是移動的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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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一個外國人,對程月貞的頭飾那是情有獨鐘,更彆提她那迷人的風情了。這老外為了討她歡心,特地買了珍珠做的花送給她。這花啊,形狀色澤都跟真花一模一樣,程月貞高興得不得了,每次參加酒宴都戴著它,一邊唱曲一邊搖扇子,那婀娜多姿的樣子,簡直讓人看得目不轉睛。
想當年,程月貞身為高級妓女,那日子可是過得風生水起,風光無限。可歲月不饒人啊,隨著年華老去,她的青春也一去不複返了。就在這個時候,她碰上了張靜軒這個太監。張靜軒一提出要跟她結婚,她立馬就答應了。為啥呢?一來張靜軒手裡有點錢,二來她覺得跟了張靜軒,總比在妓院裡賣身到老,最後無人問津、一身病痛地死去要好得多。
可誰知道呢,這程月貞進了張靜軒在朝陽門外的家才發現,原來這家夥在老家已經結過婚了,自己連個正妻的名分也沒有。她心裡那個氣啊,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不過呢,她還是打算跟張靜軒過下去。畢竟嘛,她這個年紀再回去做皮肉生意也不太合適了。就這樣,這對奇特的夫妻,在朝陽門外的那間小屋裡,開始了他們的新生活。隻是這日子能過成啥樣,那就得看他們的造化了……
程月貞和張太監這對歡喜冤家,日子就這麼一天天熬著。張靜軒啊,雖然沒了男人的那點兒本事,可脾氣卻大得要命,簡直就像個火藥桶,一點就著。程月貞呢,也是個強脾氣的主兒,兩人一碰麵,就像是火星撞地球,免不了要吵個天翻地覆。張靜軒呢,總想著要維持他那點兒男人的麵子,哪容得程月貞半點兒反抗,一反抗就給她來個下馬威。漸漸地,這兩人的關係就像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了。
後來啊,大清國沒了,宮廷裡的太監們也都下崗了。張靜軒手裡還算有幾個錢,就在京城買了幾處房產,當起了包租公,日子過得也算滋潤。
可革命黨人一進了北京城,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婦女解放什麼的,程月貞這腦袋瓜也開竅了,女權意識漸漸冒了出來。這下子,她更加受不了張靜軒那套男尊女卑的做派了。
1912年的一個冬天,張靜軒和程月貞又吵了起來,這次吵得特彆凶。正巧這時候,有客人來訪。張靜軒這人好麵子,隻好暫時收起怒火,裝作沒事人一樣。可程月貞呢,就像是抓住了他的小辮子,當著客人的麵就對他一頓責罵,還拿女權主義說事,直把張靜軒弄得顏麵掃地。
客人一走,張靜軒再也忍不住了,鐵青著臉跑到柴房,撈起一根劈材就進了屋。他關上門,照著程月貞的屁股就是一頓亂打,打得程月貞慘叫連連,隻得求饒。張靜軒這才解了氣,甩門而去。
這次打架啊,算是徹底打醒了程月貞。她心裡那最後一絲念想也沒了,離婚的念頭越來越堅定。於是,她忍痛收拾起衣物細軟,暫時躲到了一個先前要好的姐妹家裡。這日子啊,看來是真的沒法再過下去了……
張靜軒回到家,一看屋裡空蕩蕩的,心裡咯噔一下,立馬明白程月貞那婆娘跑了。他趕緊叫人四處找,找了好幾天,才打聽到程月貞躲哪兒去了。張靜軒想想這幾年吵吵鬨鬨的日子,也覺得這日子沒法再過下去了。他就托人給程月貞帶話,說隻要她能把當年給他的“身價銀”和那些財物退回來,他就同意離婚。可程月貞哪兒有那麼多錢啊,一氣之下,就把張靜軒給告上了法庭。
程月貞請了個文化人幫她寫離婚訴狀,那訴狀上列出了三條理由一是說張靜軒是個太監,根本就不是個男人;二是說張靜軒原本就有老婆,他這是重婚;三是說自己在他那兒受儘了虐待。
這訴狀一送到北京地方審判廳,立馬就引起了轟動。那時候的人思想還沒那麼開放,這離婚案還是民國時期的頭一遭呢。審判這案子的是個叫林鼎章的推事,他辦案經驗豐富,可這離婚案,他也是頭一回遇到。
這閹人和妓女的離婚案,讓當時的老百姓都覺得新鮮,開庭那天,審判大廳裡擠滿了看熱鬨的。張靜軒和程月貞被傳到庭上,林鼎章根據程月貞的訴狀,開始問話。他說“按照法律,夫妻結婚後,如果發現對方有家室,可以在一年內提出離婚。你跟張靜軒結婚已經兩年多了,所以訴狀上的前兩個理由已經不成立了。至於你說張靜軒虐待你,那就得拿出證據來。”
程月貞一聽,立馬來了精神,指著身上的傷痕說“大人,您看,這身上的傷就是證據!不信您問問鄰居,他們都看在眼裡!”林推事派人一查,嘿,還真是這麼回事。
林推事又把張靜軒叫上來,問他怎麼想。張靜軒一臉不情願地說“離婚也行,但得把我那‘身價銀’和程月貞拿走的東西要回來。”
林推事一聽就笑了“老張啊,你這觀念得改改了。人身可不是什麼買賣的貨物,這在清朝就明文禁止了,更彆提現在民國了。你那‘身價銀’啊,早就不能算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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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軒一聽,趕緊改口“不是不是,那錢是我幫程月貞還債的。”
林推事搖了搖頭“你幫她還債,她才嫁給你。按咱們中國的老規矩,夫妻財產是一家的,哪有什麼你的我的。你們當初也沒簽什麼契約,現在可不能反悔!”張靜軒被說得啞口無言。
林推事又問程月貞“你走的時候,拿了張靜軒的什麼東西沒?”
程月貞說“我就拿了點自己的衣物首飾,彆的啥也沒拿。”
張靜軒一聽急了“她拿了!她拿了我258塊銀洋!”
程月貞也不藏著掖著“我是怕以後沒錢過日子,才拿了那些錢。”
林推事歎了口氣“離婚是兩個人的事,關係到公共利益。為了點錢就不讓人離婚,那可不合法。如果程月貞真拿了你的錢,我會幫你追回來的。”
然後他又問程月貞“這筆錢,你能不能還?”程月貞點了點頭“我還,我還。”
三天後,審判廳的大門再次敞開,張靜軒和程月貞被傳喚到庭。這次,林鼎章推事要當庭宣判了。那判詞啊,是林推事親自寫的,真是情理並重,文辭華麗,簡直就像是法律文書中的一顆璀璨明珠。
林推事清了清嗓子,開始念道“這案子啊,是程月貞提起的離婚訴訟。她列出了三個理由一是說張靜軒是個太監,二是說他重婚,三是說受了他不少虐待。可這三個理由啊,隻要有一個成立,就跟法理相悖了。張靜軒在辯訴狀和口頭陳述裡都說願意離婚,可見兩人之間的感情已經徹底斷了。那張靜軒要求追還身價銀和程月貞逃走時帶走的財物,這可得好好說說。人身啊,可不是什麼可以買賣的東西,那之前給的錢,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張靜軒後來又改口說,那錢是幫程月貞還債的,還有字據為證。可程月貞是因為張靜軒幫她還債,才願意嫁給他的。按照咱們中國的老規矩,結婚後夫婦的財產就是一體的了,哪裡還有什麼你的我的?至於程月貞隨身帶的衣服首飾,按法理來說,也不能剝得一乾二淨來抵債。張靜軒又說,除非追回程月貞帶走的銀元和錢物,否則不同意離婚,這實在是跟法理大相徑庭。一邊是張靜軒沒能拿出證據證明程月貞是偷他的錢,一邊是他要人財兩空,也得考慮實際情況。所以,限定期限,讓張靜軒把欠的錢還上。”
林推事讀完判詞,程月貞聽得一頭霧水,她撓了撓頭問“請問堂上,那我到底能不能離婚啊?”這話一出口,在場的人都忍不住笑出了聲。林鼎章隻好把判決書的內容詳細地給程月貞解釋了一遍,她這才恍然大悟。就這樣,這場離奇的離婚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在那個年代啊,離婚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更何況這離婚案的主角還是個太監,娶的還是個曾經紅極一時的妓女,這更是奇上加奇了。所以這閹人、妓女的離婚案啊,前所未聞,一時間成了北京城裡的熱門話題,老百姓們茶餘飯後都在談論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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